沈從文是現當代作家中經歷比較傳奇的一位。《從文自傳》便寫到沈從文自記事起到20歲北京求學這一時段的傳奇經歷。
沈從文1902年出生于軍人家庭,早年家庭是較一般人優渥一點,家教也嚴格。但沈從文卻跟著自己的表哥成為了“毫不自重的人”。班中逃學記錄點數第一,非沈從文莫屬。
沈從文認為,“我的智慧應當從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卻不須從一本好書一句好話上學來。”也正是因為這樣,二十年后他才能“不安于當前事務,卻又傾心于現世光色,對于一切成例與觀念皆十分懷疑,卻常常為人生遠景而凝眸”。
此后,沈從文經歷了辛亥革命,看到了政府對于無辜百姓愚蠢殘酷的殺戮:抓住的百姓通過擲簽子來決定自己的生死。這使沈從文一生對于濫用權利特別厭惡。
革命結束后,父親遠走熱河,那時候,15歲的沈從文更加不受拘束,于是決定去做兵役后補者。
一九一九年,沈從文因為讀過些書,又會寫字,便在以軍官為名,以土匪為實的土軍閥部隊里當了“師爺”。每天坐在辦公桌前用毛筆寫文件和命令。而那些絕頂聰明的同事,把工作一股腦甩給沈從文,自己從從容容去抽煙。
沈從文知道這些人里不乏學識淵博的人,但是他們在“鴉片”的荼毒下已經不再思考和前進。才不到三十歲,便想著貪上幾百兩煙土,娶一房小老婆。過著有一搭沒一搭的人生。
沈從文知道自己絕不能過這樣的生活,盡可能頑強讀書,擴大知識領域。來抵抗生活行為上的腐蝕作用。
當時他工作的對河石屋洞古廟,有一個退休縣長,在那里,有半屋子新舊書籍。沈從文常常到那里去做客。
沈從文在那里讀到的狄更斯,給了他很大一份力量。在他以后小說的創作中,也不斷借鑒狄更斯的手法。
沈從文在書中觀望現實,知道“這個社會許多部分都正在發霉腐爛”。他想到了“詩言志”便不斷寫詩來表達對當時的一切不妥協的朦朧的反抗意識。
寫了有一年半,他的詩也收到了不少人的贊賞。(遺憾的是沒能留下來)但是他的精神還是無處寄托。
他越來越知道,“人活到社會里,應當有許多事情可做,應當為現在的別人去設想,為未來的人類去設想,應當如何去思索生活,應當如何去為大多數人犧牲,為自己一點點理想受苦,不能隨便馬虎過日子,不能委屈過日子。”
得益于得了一場“熱病”后對生命有了更深刻的思考,沈從文明白生命是時時刻刻會流逝掉,而自己許多地方沒去過,許多東西沒見試過。這讓他產生了去學校讀書的想法。于是,他拿著19元的薪水,和一個手提包,去了北京。這時,沈從文20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