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水果店倒閉,店主退500多人會員卡余額,為還錢打三份工,曾報警找“債主”
律師在第一次看到這個標題的時候以為又是店面倒閉,店主帶著充值卡跑路的“劇情發展”。
仔細讀下去,忍不住為南京這位店主點個贊。
小陳的水果店開了三四個月以后,“會員”慢慢多起來,有570余人,其中老年人占40%左右,預付款一度近30萬元。
后來受疫情和行業變化影響,水果店在接連不斷的虧損下倒閉。變賣所有店里的家具后還差了一部分會員的錢不能及時退到位。
關店之前,他拜托一些老顧客幫著帶話,“手機號沒換,人沒跑,錢一定還”。他不放心,又寫了張告示貼在店門口。
回老家后他一個人打了三份工掙錢,返回南京后由于很多會員登記的并非真實姓名電話,他只能報警求求幫助,希望早日找到沒能及時退款的會員。
接受采訪時他說,欠債還錢本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自己卻得到這么多關注和表揚。
如果連最基本的人和人的誠信都成了稀缺品,恐怕也不是件值得開心的事。
是啊,類似會員卡充值退錢其實是商家合理合法的行為。此次小陳的行為其實本質上來說是應該的,但值得表揚的是他盡自己的能力后雖不能償但通過告示、群聊、報警以及自己能做到的全部給了曾經信任自己的消費者一個交代。
我相信每個充值的消費者并不是沒有這筆錢就天塌地陷,但是這份誠信彌足可貴。
對比之下,那些跑路的理發店、水果店、美容店就顯得十分可恥。
在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充值卡服務,比如理發店的充值、美容院的充值、或者是網咖的充值,但是當出現一些原因想要退款時,卻難度頗大,這里我們分析一下,如何能夠成功退款。這里我們以理發充值卡為例。
這個充值卡從定性來看是為了獲取服務(理發),可以視為一個服務合同,現在里面的金額退還有兩個依據。大家可以認真記一下,以后用來反駁那些無良商家。
法理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五款這里主要指的情勢變更,即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合同不可履行。
比如,我同學在浙江上學時辦了一張理發卡,后畢業后回了江蘇,因為已經離開浙江了,以后也不可能再此地消費,因此符合情勢變更要求,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一、二款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如涉及的服務合同的標的是理發、美容服務產品,不同于一般的商事合同,其產品具有非實物性、不可儲存性和生產與消費同時性的特征,具有極強的人身屬性,履行過程需要雙方配合且自愿,尤其是接受服務的一方,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消費者有權選擇不接受服務。
解決方案
首選,12135消費者投訴熱線來調節,把上面那些話告訴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調解。
其次,如果12135無法解決,可以去法院起訴,立個案以后店家會收到起訴狀副本,不過一般不會正經打官司,庭前調解就能解決問題。即使打官司也是能贏,在吳云、關凱儀服務合同糾紛(2019)粵53民終1028號,法院就支持了退款要求。
最后,不太推薦,在與店家協商過程中,如果店家采取語言威脅或者暴力脅迫,可以以強迫交易向公安機關報案。
最后提示各位消費者,切勿放過不良商家,今日按照此套路獲利,他日就會在重擇一地故技重施,自己辛苦掙的錢絕不能讓無良商家套路去。
也鄭重的提醒各位商家,行業變化生意難做可以理解,不要辜負消費者信任,更不要抱著僥幸心理一跑了之,最后違法又犯罪,積極退還,誠信做人,消費者也一定會給予一定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