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青春,我想很多人的腦海里都會蹦出這么幾個詞“活力”、“灑脫”、“乖張”、“叛逆”、“瘋狂”、“不羈”…
其實想想,我的青春都是在一大堆的書籍里度過的,感覺還蠻遺憾的,好好的青蔥豆蔻年華,意氣風發的時光,都讓我獻給了錢鐘書汪曾祺等作家。
別的小女生,在青春這個情竇初開的年紀,大都在上演著“我喜歡你你不喜歡我你喜歡她那我怎么辦”的懵懂故事情節。而我卻只會“兩耳不聞窗外事,專心只讀散文集”。
直到有一天,住在我上鋪的一個女生把一封粉紅色的信件交給我,說是隔壁班一個數控專業的男生交給我的,還向我詳細的描述了這個男生的所有細節,包括名字、年齡、星座,甚至興趣愛好,喜歡的口味等等…
我見過那個男生,因為籃球打的好,被我室友強拉著去看過兩次,之所以還記得他,是因為學校組織跳校園華爾茲舞蹈比賽時,他被分為我的舞伴。
后來我拆開了那封信,內容就不便詳說了,洋洋灑灑的寫滿了三頁信紙,我卻只看到了里面的錯別字,病句和用錯的標點符號。
好吧,我這該死的強迫癥,把人家深情款款寫了三頁的情書,被我修修改改,還指出了信中不通的語句和錯別字,并附加了一句“信寫好后請閱讀兩遍,可以有效的減少語句的不通”又讓我室友幫我還給了人家。
只是沒想到,室友是個如此八卦之人,她把那封被我修改的信拆開讀了,并且交給他人傳閱,交到男生手里時,已經有很多人看過了。
因為這種奇葩的回信拒絕方式,讓那個男生一度的抬不起頭來。
之后再見到那個男生也挺尷尬的,我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沒有給他帶來傷害,想找個機會向他道歉,又苦于不夠勇敢。
我想,如果當時直接無視掉那封信,或者看完直接丟了,也不至于這么讓他丟臉。
這件事,困擾了我許久,在我有限的青春期里,始終讓我無法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