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治吏的重大舉措,是始終保持百年大黨生機活力的內在要求。黨中央修訂出臺《規定》,有著深遠的戰略考量,對進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激勵干部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具有重要的意義。組織人事部門作為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具體實施者和操作者,要精準 “掛擋”,讓優與劣的“標尺”刻度更明晰、上與下的“天平”杠桿更精準,真正打造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政治生態,跑出干部隊伍建設的“加速度”。
?????? ?精準掛好“前進擋”,讓能者“上”,優者“獎”。《規定》出臺的目的主要是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建設德才兼備、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健全和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干部隊伍建設中從來不缺乏敢于沖鋒陷陣的“良將賢才”,更不缺乏默默無聞、甘于奉獻的“老黃牛”。組織人事部門要強化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發揮《規定》正向激勵作用,將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優秀干部選出來,讓那些敢于面對風向挑戰、敢于拼搏的“能人”站出來,用正確的選人用人制度為干部中的“能者”、“優者”助威撐腰、加油鼓勁,讓優勝劣汰、賞罰分明的選人用人機制發揮作用,以正確的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創業導向,激勵廣大干部砥礪奮發、勇毅向前,為讓“能者”更強勁地“動起來”提供源源不斷的組織支撐。
????? ?精準掛好“倒車擋”, 讓庸者“下”、劣者“汰”。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重點解決“下”的問題。新修訂的《規定》全面總結吸收近年來實踐創造的經驗做法,聚焦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這個重點和難點,完善政策措施,增強制度剛性,將那些長期在本職崗位上不思進取、安于現狀、碌碌無為的“庸者”調整下來,將那些能力不足、狀態不佳、業務不行的“ 劣者”淘汰下來,解決了多年來干部“能上不能下”、“上來容易下去難”的老大難問題。新修訂的《規定》重點圍繞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細化完善具體情形、調整程序、調整方式,內容更加科學合理、廣泛全面。《規定》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15種情形作了詳細規范的界定,解決了實際工作中對干部“下”的具體情形識別難、認定難的問題,進一步增強了針對性、操作性,為更好地解決干部 “下”的問題提供了制度遵循。新修訂的《規定》聚焦優與劣的標尺、上與下的準繩,完善考核指標體系,把年度考核作為重要依據,深化干部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視巡察、審計、統計、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民主評議、信訪等方面的結果,對標對表、嚴格程序,增強干部“下”的公認度。
????? ?精準掛好“停車擋”,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目的本身是教育、促進和鞭策,不能為下而下,不能“一棒子打死”。對調整的干部,要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實時跟蹤了解思想動態和工作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防止一下了之,放任不管。對那些認真汲取教訓、積極改正,努力工作,德才表現良好,工作實績突出,且經過考察符合資格條件的干部,可以進一步使用、晉升職級或重新提拔啟用,讓那些受到調整的干部樹立下不失志、下仍有為的積極心態,讓他們“下車靠邊”息一息、“自我檢視”再加油,“深刻反省”再起步,激勵那些受到調整的干部保持奮發進取的動力和斗志,推動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環。 (宋慶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