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產權歸屬模式:
1、非營業性停車位:
①屬國家政府部門出資建設的人防停車位(地下);
②產權屬小區業主所有的公共停車位(露天停車位、室內停車位、架空層停車位、地下停車位);
③因緩解小區停車難占用綠化等公共場地臨時規劃的停車位;
2、營業性停車位:
①由開發商在規劃指標外投資建設的,產權歸屬開發商的營業性停車位(室內停車位、架空層停車位、地下停車位);
? ? ? 根據相關規定商品住宅價格構成包括:(一)成本:即1.征地費及拆遷安置補償費;2.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3.住宅建筑、安裝工程費;4.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和住宅小區級非營業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設費;5.管理費;6.貸款利息。因此,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地上車位和地下車位,如果車位面積已被計入業主公攤面積中,則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車位面積沒有被計入小區業主公攤面積中,則屬于開發商所有,開發商通過出售、附贈、出租等方式,將所有權或使用權有限轉讓給業主。
? ? ? 小區所有的汽車停車位都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產權證明文件或到政府相關部門核實停車位產權歸屬,那些屬于國家或全體業主所有的非營業性停車位絕對不可以擅自出售或變相長期租賃。 所以業主購買小區汽車停車位請務必要看清購買合同上該停車位的產權性質、具體的位置和面積、車位的價格;購買車位時要求開發商提供正規的房產銷售發票,在購買車位的合同上注明所購買的車位產權屬于營業性停車位,享有獨立的產權,可以備案辦理產權證。
注:凡不能提供合法的產權手續、所簽合同上寫明該車位長期出租或與房產相同年限出租的,都屬于無產權不應對外銷售的汽車停車位!【要知道業主購買的自行車車庫么也是有產權證本本的哦】
? ? ? ? ? ? ? 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小區汽車停車位的政策規定
《金壇市物業管理辦法》 對停車位出售、出租的規定條款之鏈接
第七十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建設單位應當首先滿足本區域內業主的停車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等方式約定。
? ? ? 建設單位辦理商品房房屋預銷售登記后出售或者附贈的車位、車庫,應當明示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擬出售車位、車庫的產權證明文件和出售價格。擬出售車位、車庫數量少于本區域要求購買車位、車庫業主的房屋套數時,應當通過抽簽等公平方式確定,每戶業主只能購買一個車位或者車庫。擬出售車位、車庫數量少于本區域房屋套數時,每戶業主只能購買一個車位或者車庫。
? ? ? 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應當優先出租給本區域內業主,租金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業主要求承租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只售不租,不得單方面設定三年以上的租賃期限。擬出租車位、車庫數量少于本區域要求承租車位、車庫的業主的房屋套數時,應當通過抽簽等公平方式確定給未購買或者未受贈車位、車庫的業主,每戶業主只能承租一個車位或者車庫。
在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購買和承租需要后還有多余車位、車庫的,可以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七十三條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或由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決定使用。
物業管理區域內劃定車位、停放車輛,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不得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七十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庫車位、道路、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或根據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決定交納汽車停放費,汽車停放收益屬全體業主所有。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收取汽車停放費。汽車停放費的政府指導價,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汽車停放費單獨列賬,獨立核算。業主委員會應當對汽車停放費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并向業主大會報告。
業主對汽車停放有保管要求的,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簽訂保管服務合同。
第七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需要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汽車停放費單獨列賬,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補貼物業服務費,但合同約定的除外。
業主大會成立后,需要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以及利用業主共有部分、共用設施從事廣告等經營性活動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提請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決定后,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并公示。利用業主共有部分、共用設施從事廣告等經營性活動的,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收益按照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決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使用;沒有決定或者約定的,按照前款規定使用。
第七十六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應當按照設計文件在實地標注。
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應當向全體業主開放,出租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不得將停車位出售、附贈。
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其停放費、租金的收取及其支出、使用管理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建設單位將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不優先出租給本區域內業主,或者將多余車位、車庫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使用人的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建設單位對業主要求承租的車位、車庫只售不租的,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平時用作停車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全體業主開放、出租停車位的租賃期限超過三年或者將停車位出售、附贈的,由民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 ? ? ? ? ? ? ? ? ? ? 關于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的費用及收益分配
《關于進一步明確市區住宅小區人防工程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鏈接
《關于進一步明確市區住宅小區汽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鏈接
《關于進一步明確市區住宅小區汽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讀之鏈接
①人防停車位屬于非營業性停車位,具體收費標準及漲幅度由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按相關程序確定;按照常州相關規定人防車位包月收費基準價100元;按照金壇區相關政策規定對人防停車位的收費歸類不明晰,人防停車位基準價是按室內停車位包月收費基準價150元;對于將小區人防停車位出租的應扣除繳納給民防局的【平時使用人防工程有償使用費】,其他部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金壇市物業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執行。
②常州市對于非營業性公共室內停車位包月基準價100元,室外停車位包月基準價120元,機械非營業性停車位包月基準價150元;金壇區對于非營業性停車位收費標準沒有明確的歸類,統一都是按室內停車位包月基準價150元,室外停車位包月基準價80元;具體收費標準及漲幅度由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按相關程序確定。
③常州市對于小區室內營業性配套停車位按包月基準價200元,機械營業性配套停車位包月基準價150元;金壇區對于小區營業性汽車停車位收費標準沒有明確歸類,統一都是按室內停車位包月基準價150元,具體收費標準及漲幅度由當地物價管理部門審核公布。
④汽車停放服務包月收費基準價(包括車位租賃費和汽車停放公共服務費),住宅小區停車場實行刷卡出入管理的,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應當為停車人免費配置1張出入卡(營業性配套車位的出入卡費用由產權所有者支付),其制卡成本可從汽車停放服務費中列支,不得再向停車人收取押金等費用。停車人因遺失、損壞需要重新辦卡的,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費。
? ? ? 致親親家園小區熱心業主,共同提升小區文明環境,與時俱進一起努力共創美好溫馨家園!請動動你們的手,把此文章收藏一下,也可以分享到朋友圈,讓更多的小區業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