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簡書駐扎過兩三個月的時間,寫了些無腦小文,竟有一兩百粉絲,掙了一千多個喜歡。這次回簡書,主要是想寫些心情日記,繪幾碗雞湯自飲,盡是些閑言碎語,幻想意淫。本想在老號上繼續更新,實在恬不下來臉來,污染那一兩百位粉絲關注頁面。于是申請小號,想在這里自酌自飲,顧影自憐一番。誰知,某日竟有三五有緣人誤打誤撞來到寒舍,登時讓我局促得緊。
曾看到有文章說,簡書就像一座城,來了許多有靈性的魂,在此住了下來。我呢,算不上靈性,但是一孤魂,在外邊花花綠綠的世界飄了一圈后,也來到了這里,在城市角落一個不起眼的地方安下了家。家很簡陋,一桌、一椅、一張床足矣。從不去湊熱鬧,也不去拉家常,偶爾去大戶人家門前駐足觀望一下,看碰不碰得上不出深閨的大小姐拋繡球。可突然有一天,一行人光臨寒舍,花徑都不曾為客打掃,蓬門今日就要為君開了。我惶恐不安。平時無比順眼的小窩,竟突然變得有些雜亂不堪起來。我又是鋪床疊被,又是洗衣打掃,還是不能滿意,情急間竟又有搬家之意。
我這個簡書頁面,不像個公眾平臺,倒像是沒有上鎖,卻放著一本少男心事日記的抽屜(從來都是少女心事,今日我來破破例)。不論男女,將心事公諸于眾,都不免臉紅心跳。
被人注視就是被另一個靈魂鎖定,那種感覺對我來說,像是光著膀子走路或是扮成小丑上街。但對有些人來講,越是被人關注越能激發他的表演欲。這種天賦我自嘆弗如,我連登三尺講臺,都是腿肚子抖不停,聲音發顫,兩眼發昏,更別說再大些的場面。我也因此知道自己是個一輩子上不得臺面的人。
但上不得臺面也不是什么壞事,有時候這樣更能隨心而活。比如,喬治奧威爾,他年輕的時候在印度服役,有次為了處置一頭犯事兒的大象,不得不在兩千多看好戲的當地人面前開了槍。因為,他感覺自己在是兩千多人的視覺中心,成了事件的主角,如果不開槍,就會被人當成不折不扣的傻瓜。奧威爾回憶此事也說,他開槍的唯一原因僅僅是不愿被人當成傻瓜。如果做事不能當機立斷,就會被人看扁。可是一旦白人開始變成暴君,他就毀了自己的自由。他成了一個空虛的、裝模作樣的木頭人,那些白人老爺不就是這種模樣么。
這種被眼神綁架的感覺誰又能免俗呢?聚眾的斗毆、罵街的潑婦、斗志激昂的游行......他們到底是在表達自我,還是在作秀呢?面對圍觀者的眼神,誰是情緒的主人,誰又情緒的奴隸呢?我并不認為,那些在公共場合為些雞毛蒜皮之事就大打出手的人,道德素質有多么低劣。因為他被綁架了,他得做得讓綁匪滿意,不能被認為是個慫貨,否則會被撕票,可能劇本不對或是入戲太深,最后讓自己成了賤貨罷了。
再說生活當中,“別人家的孩子”到底在哪?很簡單,在舞臺上。我們的父母曾作為觀眾,看了一出由別人家父母出演的勵志肥皂劇,或者說聽了一出男女搭配的相聲。不敢說全部,大多數父母,在別人面前都會將自己孩子的證書獎狀拿出來秀一下,很少人會說自己孩子不爭氣、沉迷游戲、好吃懶做。說吹牛也好,裝逼也罷,無可厚非,這兩個詞語我相信會再存在個幾千年時間,因為人性如此,恰好它們描述了出來。
社會學家戈夫曼很早就提出了擬劇論,說社會和人生是個大舞臺,人的日常生活都是在做臺前和幕后的工作而已。同樣的,在我們這,經常看到搭架的戲臺上會有一出對聯:天下事無非是戲,世間人何必當真。說的都是一個道理,人人都在演,人人都在看,飛得再高也躲不過唾沫星子。
想想自己被三五個人關注,就焦慮如此,近幾天幾篇爛文都藏著不敢發布,真是爛泥扶不上墻。罷了,罷了,丟人就丟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