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談論的巔峰時刻,既不是洞房花燭夜,也不是金榜題名時,更不是公司上市時。
我要說的是你生命體驗里最好的時刻,在這個時刻,你的內心安寧、舒暢、豐盈,沒有焦躁、無奈、迷茫,充滿信仰。
回首生命歷程,我生命里,至少可以隨手拾起三個這樣的時刻。
作為一個山村留守兒童,我很早就嘗盡眷戀與期盼的味道。
因為特別想念爸媽,我盡量把家里的布置停留在他們離家那一天的樣子,不到萬不得已,我不許任何人,包括我自己動一下東西。
我經常把全家福和爸媽的照片放在床邊,我覺得透過照片上爸媽的眼睛,他們能夠看到我們就倍感安慰。有時候,不小心把照片碰歪了,我都想打自己兩巴掌。
那時候我最喜歡的物品是媽媽給我買的一雙小白鞋。
我在鄉村小學上學,每天要步行40分鐘到1個小時的時間,才能趕到學校。
我上學的必經之路是一條砂石路,晴天塵土飛揚,雨天泥濘不堪,尤其是學校對面的路段旁是一個煤礦,經常有大貨車停在路上,車廂對著懸空的礦車軌道裝載煤炭,又有煤礦抽出來的水滯留,常年是泥潭,如果不小心踏進去,拔出來的就不再是穿著鞋子的腳,而是一個塑泥水鞋的模子。
這樣的情況下,我要守護我的小白鞋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我為什么要守護我的小白鞋?
因為我想媽媽回來的時候,鞋子還是她離開時的樣子。因為我覺得她和爸爸為了我們過得更好遠走他鄉奔波勞累不容易。因為我想他們,我愛他們。
我并沒有因為條件艱苦,覺得自討苦吃,形式主義,反而覺得自己是一個內心安寧、充實、幸福的人,守望著一片金黃可愛的麥田,或者一個澄澈明凈的瓦爾登湖。
雖然我沒做到讓小白鞋一塵不染,但是一周內我做到了讓它整體看起來是非常干凈的。
那時候,我像一個純粹的信徒,虔誠地信任生活,熱愛生活,珍惜人類最美好的情感。
我純凈到可以通靈。因為我的每一次祈禱幾乎都獲得回應。我是如此幸福。
高一的下半學期,學渣如我,在分班考試的時候,僥幸以倒數前三考入文科實驗班。
我的班主任吳文燕老師經常說,我們這屆文科班是她帶過的最差的一屆,我也覺得文科實驗班沒什么了不起啊,但在高二(17)班接受了三中最頂級的老師們的教誨和指導,令我如沐春風,受益匪淺。盡管害怕數學、憎惡數學,但我非常敬重我的數學老師何帥。我也遇到一班總體不錯的同學。
不知道是老師有意安排,還是無心之舉,我們班每個周五都要進行大掃除。
中考前,三中拿鳳凰校區誘惑我們,等考進去,才發現被安排到職校的舊址就讀,因為那個高大上的鳳凰校區還沒建好。
我們的教學樓、男生宿舍和教師宿舍滿身灰暗、破舊、粗糙,連瓷磚都沒貼,以一張城郊素顏的中年婦女的臉示人,發蔫的青苔斑點是這張臉上的痣。行政樓和女生宿舍稍微有點現代化氣息,貼有瓷磚。
顯然這個地方被遺忘了不短的時日。
班主任讓我們做大掃除,為了改善學習環境,也為了增強大家的凝聚力。
我們一個班52人,來自不同的家庭,不同的高一班級,有不同的生活經歷和背景,有各自的三觀,有很多很多差異,唯一的共同點是都是憑考試成績進來的,沒有任何關系戶。這是一個比較客觀公正的小烏托邦。
老師說要大掃除,大家都行動起來,沒有嬌氣的公主,沒有張揚的公子哥兒,掃地的、抹桌子的,清理蜘蛛網的,擦玻璃的……大家無怨無悔,兢兢業業,團結懂事。
即使有那么一瞬間,誰真的想過咱都是高中生了,又不是小學生,這樣傻不傻,看到別人拋下心里的小動作行動起來,你也會丟開突然冒出來的“邪念”,和大家一起,向美好可能存在的角落里出發。
當然這種美好的瞬間包括大家不管功底如何,都拿出一副認真刻苦上進的樣子學習,至少姿態要擺出來,讓自己竭力綻放一次。以及為了班級榮譽在籃球場上悲壯地拼盡最后一點力氣的決心和行動。
盡管班主任希望我們總體實力趕超理科實驗班的愿望落空了,但我們這點幾乎得到全年級老師的認可。
離開三中后,時不時地,我的有些做事風格不經意間就流露出當年的痕跡,我都暗自震撼。當看到別人談論起“北大精神”如何滋養他們,影響他們的時候,我也許能夠理解那種感覺。
說到世界歷史這門課,必須提到我們的黃幫主,黃萬潤老師。她是一位干練,明朗,幽默、有趣,有干貨的老師。
我為有一頭和她差不多的短發感到自豪。
前段時間,我們班女生發個朋友圈,說黃老師去他們學校(八中)做評委了,就震動了小半個朋友圈。
隔著8年的時光看過去,感覺她的樣子沒變多少,因為精神氣質和氣場還在那里。
她操著一口規范的水城話,把世界史講得精彩絕倫。我們都很期待上她的課。每次上她的課,大家都安靜聽講,認真做筆記,為了表達出對這門課多熱愛,有同學把預習功課這件事做得很好,把資料做得很超前。因為敬重、喜歡她,有同學給她取了個霸氣的綽號,黃幫主。
作為一個學生,非常期待一門課,非常喜歡一位老師,把學習這門課當做享受,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我們很享受、很珍惜與黃老師相處的每一節課,直到她不再給我們上課。
她告訴我們以后不再給我們上課的那天,大家坐姿端正,整整齊齊地坐好,都很安靜,直到她發表完“離開演講”后,大家都是靜默的,一顆針掉地上都能聽得見,我們就這樣靜默地看著她走下講臺,走出教室門,走過窗戶,聽著她的高跟鞋咔咔地消失在走廊和樓梯間的盡頭。
那是比喧囂更有力的靜默,是最終極的不舍。
我認為當年的那種感覺是裝不出來的。
那種純粹的對知識的熱愛,對傳播知識的指引者的喜愛,對美好事物追隨的純粹、愉悅、幸福的狀態不可能裝得出來。
對人生意義最普世的定義是追求幸福。從前,我認為這種提法沒毛病,直到現在,我認為這可能是有誤差的。
幸福,并不是一件物品,擺在某個地方,等待我們像唐僧和他的徒弟們經歷九九八十一難去獲得,幸福其實是我們心無旁騖、兢兢業業去做這件事的副產品。所以純粹談論幸福、追求幸福,人們經常會莫名其妙陷入焦慮、迷茫、困惑、空虛、無聊、懷疑之中。
從我自己的巔峰時刻,我似乎明白了幸福不是人生目的,而是人生目標的副產品。l類似我最近學習的課程里說的,真正的幸福,是你全身心地投入一樁事物,達到忘我狀態,并因此獲得內心秩序和安寧的時刻。
處于這樣的時刻,就是人生的巔峰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