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沖突的產(chǎn)生,有時父母自己可能才是那個需要做出改變的人,而不是他們的孩子。
如果對自己缺乏接納,那父母需要重新檢驗自己的生活,尋找方法,從自己取得的成就中找到更多滿足。有高度自我接納,自尊的人,通常是有所作為的成就者,懂得運用自己的天賦,知道怎樣發(fā)揮潛能,怎樣達到目標,他們是實干家。
他們對孩子以及對孩子的行為更加接納。
如果父母很少或者無法從自身的生活中獲得滿足和自尊,必須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別人對他的孩子的評價來獲得滿足,他們往往不太能接納孩子-特別是害怕孩子的某些行為,會讓他們看上去是糟糕的父母。
很多父母是在利用自己的孩子帶給自己自我價值和自我尊嚴。
把孩子當成獨立的個體甚至非常不同的個體-完全不“屬”于父母-父母一定能夠更多地接納孩子的行為,因為那里沒有模式(預先設定好樣子)。
允許孩子成為他天生就能夠成為的樣子。
一個人能夠允許別人于自己是“分離”的存在,這種分離的態(tài)度存在得越多,就越不需要去改變他人,且更能容忍他人的獨特性和行為上的差異。
一個孩子有權成為他能夠成為的人,這是他不可剝奪的權利。
不要希望你的孩子成為某種特定的樣子,只要期盼他們有所成長就好了。
一個知識淵博的人也不總是智慧的。陷入大麻煩的父母都是是非觀極其強烈且嚴格的人。
價值觀和信仰體系更靈活有彈性,更加具有可滲透性,更容易變通,更少非黑即白分類的父母,他們的接納度要高很多。
高效能的父母能夠與他們的孩子建立一種更為輕松隨意的關系。他們視婚姻關系為首要關系,孩子在生活中占據(jù)重要位置,但僅是次要關系。
允許孩子擁有更多自由和獨立。
不會頻繁的糾正,不會忽視孩子關心但不焦慮。
在養(yǎng)育有責任感的孩子方面成為更加高效的父母是需要花費一番努力的-它需要勤奮地工作,包括閱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