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新聞報道:三兄妹翻墻欲入猛虎區,只因心存僥幸想逃票。
前有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寧波雅戈爾動物園“老虎咬人”事件的陰影還未過去,為何短時間內這樣讓人憎惡、痛心的可怕事件頻頻發生呢?
小的方面說,是有心存僥幸的可笑心理,但深入一想,即是人性的欲望、貪婪與道德低下所致。一些人在“利”的誘惑下就算鋌而走險也覺得非常值得一試。
我想,這樣的事情發生有它存在的必然性,其一、心存僥幸的人群對動物園的管理規定置若罔聞,沒有像法律那樣得到重視和心生畏懼。其二、心存僥幸的人群對公共秩序道德不屑一顧,只為尋求一絲自己的利益所在。其三、我們國家對素質教育的普及亟待提高,特別對偏遠地區,較封閉落后的城市人群更應加強監督管理,配合法律的手段進行強制教育應該更有效果。
聽聞新加坡有一項刑罰,無論何人,只要違反道德公約輕則罰款重則處以鞭刑。鞭刑固然不值得提倡,但是新加坡實行嚴厲的法律約束 了人們的行為,使人人心中有“法”,既降低了行政執法成本,又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還提高了國民素質,社會因此變得和諧穩定。
我國人口眾多,素質參差不齊,要想一種制度行之有效震懾人心,動用法律的手段是非常必要和快速見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