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結]我被孩子嫌棄了
日前,我收到一位朋友來信請教,她向我吐苦水道:
我的女兒今年上大學。一直到高中畢業前,她還是個一個相對同儕,比較懂事的孩子。現在進了大學,因為和宿舍四位同學同住,受到那些同學的影響,可能眼界開了,她現在很攀比,開始嫌棄父母和家里,我很痛苦。
不知怎么地,我想起電影《東京奏鳴曲》?,當中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和其他中年失業的上班族,過起穿著西裝出門,假裝上班,實質上是在公園、快餐店等地方消磨時間,然后再假裝下班,裝得一身疲憊回家,以維護他們在家庭中的尊嚴。
又想起改編自黃春明小說,侯孝賢導演的電影《兒子的大玩偶》?,片中男主角的工作是每天化妝成小丑,背著貼有廣告的廣告牌在路上當移動活廣告。年幼的孩子,因為看習慣父親平時小丑的裝扮,當男主角卸妝后,不熟悉的臉龐竟把孩子嚇哭。為了逗孩子開心,男主角只好默默的重新上起小丑的妝。
養子不教誰之「過」?
如果從教養觀來談,一般咨詢師可能會從安撫來談者(這位母親)的情緒做為起點,通過對談,逐步達到咨詢中的「澄清」階段。光有澄清還不夠,澄清之后更主要的目的是協助來談者達到「自我覺察」。
自我覺察包括:來談者陳述的問題中有哪些細節,而真正造成情緒,以及來談者內心的沖突、糾結與痛苦的原因,在他整體生命歷程塑造的人格──身心靈──的狀態。
我經常在坊間的咨詢書籍和專欄上,看到一篇篇看似客觀、理性的方式去響應上面這位母親提出的類似問題:
現在女兒自我認同剛好是最受同儕影響的時期,每個同儕背后也受家庭影響,每個家庭背后是社會,社會給予生存的壓力,加上年輕孩子自我認同的迷茫和壓力很巨大。
在還沒找到未來的志業之前,很難通過內在的充實,平衡外在的匱乏。我舉了一個例子,一個讀人類學的朋友。他大學畢業去圣盧西亞做研究,一個很小的島國。但因為這是他想做的,所以他可以遠離網絡,遠離都會,去實現他內心的幸福。找到這個就好了,會比較不受外在社會的波動而跟著波動。
我想父母能做的,就是耐心陪伴。
還有就是趁此即為好好溝通一下,讓孩子了解家庭的實際情況。另外如果方便,認識一下女兒的同儕看看,是了解女兒,發揮影響力的一個好方法。
這類「無傷大雅」的響應,大體符合常人的理性判斷,卻無法真正的幫助來談者達成自我覺察。而且有一種潛在的傾向,在我們對來談者的女兒一無所知的情況下,貿然的跟著來談者,批判起這位女兒。來談者得到同情性的支持,但卻無益于他進行自我覺察的工夫。他沒有機會審視自己,反而得到更多借口去審視女兒。
實際上,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扮演一位聆聽者,一位類咨詢師,這時候我們該怎么做?
當我們無法真正理解來談者的問題,我們需要做的,而且常常最有效的,首當在冒失的拿出同情心之前,做到「真誠的聆聽」。
自我覺察:搞清楚「誰才是來談者」。
當我們面對來談者,我們同時面對的是來談者的整體家庭,以及架構其價值觀的社會。我們聆聽著,然后試著讓來談者回想起自己成長的道路。通過這條回溯之路,來談者得以從中檢視自己在不同的人生階段,做了哪些選擇。為何有些段落,來談者耿耿于懷;為何有些段落,明明很重要,卻在有意無意間被遺忘,抑或塵封。
自我覺察有許多層次,好比我們談到的意識與潛意識。但無論如何做區分,自我覺察總是要將所有被我們放在大腦與心靈的記憶庫中,所有隱含的訊息再次呈現于意識間,得以再次被我們回想、思辨與重新感受。
有些來談者會因為童年父親的一巴掌落淚,這是自我覺察的力量。自我覺察使我們重新梳理人生的旅程,然后我們終將發現自己的存在是受了那么多因素的影響,無論我們選擇用什么方式面對,沒有什么事物能夠真正被遺忘,我們能做的是改變我們的心態,將這些組成我們人格的段落以不同的方式看待。
我想起兩個走過的個案:
§個案A
曾經有一對父母覺得家里兩個孩子越大越叛逆,親子之間有很大的矛盾。在仔細進行自我覺察后,有些父母想起自己對孩子很溺愛,因為不希望孩子過得像他們從前一樣辛苦,所以更多痛苦的來源,是來自于他們的童年經驗,說到底是他們內在的沖突。
他們通過兒女完成彌補自己的遺憾,他們試圖支配孩子的人生,而不是真正教導孩子如何自由。孩子帶來的痛苦,在于他們內在試圖重新過好第二次人生的愿望落空了。可是這個愿望,原本就是不切實際的奢望。
§個案B
來談者是一位二十幾歲年輕人,他是在好朋友費盡唇舌下,才選擇和我姑且一談。并且通過這位年輕人,我和他與他的母親進行了對談,才讓一個家庭中遍體鱗傷的兩個個體重新檢視生命的意義。
那位母親是一位單親媽媽,她的痛苦并非孩子不夠孝順,而是她越是愛她的孩子,就越害怕相依為命的孩子有天會拋棄她。所以無論孩子對她多順從,她總是有辦法雞蛋中挑骨頭,讓孩子因為愧疚感而保持與母親的親密聯系。直到兒子終于受不了罪惡感的捆綁,阻斷所有外在聯系,甚至跟論及婚嫁的女朋友分手,完全成了一位把生命奉獻給母親的人,性情越來越孤僻、古怪。在這位母親的安全感得到滿足之際,是否想過犧牲的是孩子的人生?
以這位母親的煩惱為例,有些事情是咨詢師在安撫來談者的情緒,提出客觀的探問與響應之余,應該要厘清的,否則這樣的咨詢根本達不到核心意義:
「這位母親通過孩子看見了什么?」、「是否有部份的自我以鏡像的方式呈現于孩子身上?」、「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灌輸了什么樣的觀念?」、「如何能夠教養出不攀比的孩子?」、「母親的教育觀、價值觀是否是她痛苦的來源?」、「她理想的兒女形象,乃至幸福家庭的形象是什么?」、「這位母親如何經營自己的生活?」……還有很多其他建立在來談者緩緩展開自我覺察后,方能和咨詢師共同反思,以將問題回歸于來談者自身,幫助面前這位真正的,而非他口中的問題得到澄清。
無論是咨詢室內外,有時我們過多的同情與同仇敵愾,反而使我們忘了真正的來談者是誰,誰又是真正提出問題,糾結于問題并因此受苦的對象。我們太輕易的順著對方的思路和價值觀,無形中增強了來談者的主觀認知,而無益于他通過看清眼前的問題,來談者持續向下沈溺于自身設想的困境之中。
這就好像有人再向我們求救,我們說:「我們聽見了!」,卻忘了伸手拉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