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所謂鑒定意見,是指各行業的專家對案件中的所涉及的某些專門性問題出具的專家性意見。法官或者律師均非全知全能,就案件中涉及到的專業問題聽取專家意見,對于查清案件事實具有重要意義。由于鑒定意見所具有的專業性,其是否能被法庭采納,對于案件處理結果有重大影響。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改以后,已將之前的“鑒定結論”修改為“鑒定意見”,明確了鑒定意見只是作為一種“意見”予以考量,這也為法庭質證留下了更大空間。
? ? ? ? ?筆者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就民事案件中如何對鑒定意見進行質證作簡要介紹,不足或錯漏之處還望批評指正。
? ? ? ? 一、鑒定機構資質和鑒定人的資質問題
? ? ? ? 對于鑒定機構的資質問題,主要審查鑒定報告后面是否附有鑒定機構的資質證明文件,如鑒定許可證;對鑒定資質的真偽,可以到當地司法局和司法廳網站,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網站查詢,實務中一般爭議不大。尤其注意鑒定機構的鑒定范圍,是否存在對于超范圍鑒定問題,例如有的鑒定機構只有文書鑒定資質,其出具的痕跡鑒定報告因超出資質范圍而不應予以采納。另外還要注意鑒定許可證的有效時間,看是否過期。
? ? ? ? 對于鑒定人員的資質,看有無鑒定資格證書,對鑒定資格證書真偽可以到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網站核實,另外注意鑒定意見上的鑒定人與鑒定資格證書上的鑒定人是否一致。
? ? ? ?二、鑒定人與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 ? ? ?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鑒定人屬于當事人有權申請回避的范圍,如果有證據證明鑒定人與案件具有利害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事由,應當申請鑒定人回避;如果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應當要求法院認定鑒定意見無效。
? ? ? ? 三、鑒定程序是否合法
? ? ? ?首先,看是否存在有效委托。鑒定是鑒定機關受辦案機關的委托而進行的,所以,在對鑒定意見進行質證時,我們首先要審查鑒定程序的啟動文件是否合法,有沒有委托書,委托范圍是什么,隨卷移送的檢材都有哪些,鑒定報告是否超出了委托范圍等。沒有委托書或者超出委托范圍的鑒定意見是無效的。
? ? ? ?其次,鑒定的委托人只能是法院、仲裁機構及當事人,除此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能委托鑒定,而且受委托的只能是鑒定機構,鑒定人個人不能接受委托。
? ? ? ? 最后,鑒定委托協議不得約定根據鑒定結果的具體情況支付鑒定費用,否則可能影響鑒定意見的公正性。
? ? ? ?四、鑒定所依據的材料和設備、方法
? ? ? ?司法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建立鑒定材料管理制度,嚴格監控鑒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在鑒定過程中應當嚴格依照技術規范保管和使用鑒定材料,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鑒定材料損毀、遺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這個問題相對復雜,此處特別提醒注意下一檢材真實性問題。
? ? ? ?五、鑒定報告結論是否科學、合理
? ? ? ?關于這個問題,筆者曾處理過一單交通事故糾紛案,對方當事人向法庭出具了一份外省某市鑒定機構的傷殘鑒定報告書,該報告就后續治療費用一項寫明是8萬元,筆者當時提出該金額明顯不合理,一般鑒定機構對后續治療費用通常不會給出明確意見,且就廣東省而言,后續治療費用的鑒定意見一般也不超過5萬元,該省的經濟條件不如廣東省,因此后續治療費用一項顯然不合理。法院經過審理,并綜合考量其他因素,對這份鑒定報告最終沒有采納。
? ? ? ?因此,要注意鑒定意見的內容要是否合理。
? ? ? ? 六、鑒定人是否出庭
? ? ? ? 根據民訴法相關規定,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申請鑒定人出庭作證,鑒定人拒不出庭,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雖然實務當中鑒定人出庭的情況不多,但代理人仍應當積極申請鑒定人出庭,并事先做充分準備,當面向其提出問題,有些不規范的鑒定意見會在提問過程中露出馬腳。
? ? ? ? 關于鑒定意見,可以從多個方面進行質證,以上僅是幾個較為常見角度,經驗豐富的律師會從一份看似權威的鑒定報告中找出漏洞,進而擊破鑒定報告書的合法性。因此,對鑒定意見不能盲目信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