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聽身邊的朋友提起有趣這個說法,大家對有趣的概念沒有什么統一明確的定義,不過對于其重要性的強調倒是十分一致。dreamfar就總說一個人其外在條件遠比不上內在的有趣,他總能和你聊的來,玩的開心,這比什么都重要。
就我看來,可以稱之為一個有趣的人,就是說與人相處的過程讓人覺得不枯燥,開心輕松有共鳴,無論是有自己的小愛好,還是有獨特的關注點,抑或只是有一點點小小的幽默感,只要能讓對面的人興趣昂然,愿意聽下去,而不是克制住玩手機的欲望端坐著接受煎熬就行。
從第一次聽人提起有趣到現在,身邊不止一個姑娘向我描述對于未來另一半的期望就是有趣就好。看來大家對于情感上的共鳴比對于物質上的享受要重視的多。當然有趣是相互的,如若對方愛好廣泛,金句頻出,而你始終呆若木雞,接不住他拋出的梗,這樣的場面還是不夠美好。所以不停的嘗試新事物,接受新觀點,守住自己的內心也擁抱更廣闊的世界,身邊的好姑娘們也都在努力的使自己變得有趣。
不過說到底頻率對了自然有趣,頻率錯了對不上再抖機靈也是徒勞。所以有趣重要么?重要。可是它到底是什么呢?答案應該在每個人心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