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陽臺前面的對面單元樓下莫名其妙多了一個賣衣服的攤子。
整天有路過的人群在那熙熙囔囔,那個攤主在那招呼來招呼去的,大聲喧嘩。
周末的早上8點鐘,就在那叫喊。還有各種人群在那圍觀。身處2樓的我們極度不舒服。
第一次,投訴管理處,無果。
第二次,投訴管理處,去處理了下,那攤主在那叫罵,說阻礙了誰了,管理處還管的真過分。
過了兩天,又繼續出來擺攤。
第三次,投訴管理處,說不處理。那是個刁蠻的三八,他們處理不來。要就讓她自己來跟我協商,要求我匯報我的住房信息。
拒絕提供,繼續無果。
第四次,直接投訴物業總部,然后總部終于要求物業強制處理這個事情了。
搞笑的是,物業對那攤主說,只要別人不投訴,他們就不處理她。但是別人投訴了就不行。然后把我的住房信息給了她。
第二天早上7點,她來按我家門鈴!!家里老人去開門,說不知道怎么回事。我還在睡覺,瞬間氣憤驚醒!
要不是有人攔著我,我都差點要去打人了!
整理下心情,下去找她算賬。
其中她的話語是。
我是個離婚了的媽媽,要一個人帶兩個小孩,家里經濟狀況不好。
她可以晚點擺攤,就不會影響到我們了!
我是個偉大的媽媽,我為了擺攤,還要這樣受你們侮辱!(黑人what?)
如果我們不給她擺攤,就讓我們去叫物業別收她管理費!
那里是她家門口,不礙著別人,我多管什么閑事!
你們家是哪里人,有誰,我清清楚楚,都是自己人何必這樣針對她呢?(what?)
情況是:
家里房子是她的,至少也是住了好些年的,即使是租房,這里房租也是3k/月的水平。
然后還有一輛凱美瑞轎車,每次擺攤都是在車后箱拿出來商品。
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哪里像經濟不好的人了。
敢情在那天天偷窺我家情況,這樣誰舒服呢?
還有可怕的事情,是她那天與我溝通無果,去物業找了我家人-媽媽的電話。打電話過去說我舉報她,她很可憐的,我針對她,什么巴拉巴拉的,叫我媽勸導我放過她,讓她繼續擺攤。
無語的是,我媽打電話過來譴責我,說我不應該這樣看不下去,應該睜只眼閉只眼。即使是影響到我了,要細心勸說她,讓她不要那么早,不要那么大聲。她們已經溝通好了,答應以后不會那么擾民了。
說我不放過她,是不是因為嫉妒她在家里躺著賺錢,心懷叵測!(what?)
然后即使要舉報投訴,也不要自己去出頭,為什么別人看得過去,你看不下去。要維權,也要讓別人去!
呵呵,這就是我媽的態度。
管理處的態度,是管不了,不管,要管自己去理!
鄰居的態度估計就是我媽那種等著別人出頭。
還有小區里其他人的態度是,沒所謂啊!反正不影響他們。
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刁蠻無理就是正確的。合理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就是多管閑事。
如果每個人都是這樣的自私,那么社會只會再次墮落。
插隊的,不是年輕人。違法亂紀,也不是年輕人。
讓座的都是年輕人,扶老人的也是年輕人。
為什么要年輕人承擔中老年人的素質低并且要遷就他們,還要忍受被他們各種坑!
對于維權的是好(第四聲)事,對于冷漠的是好(第三聲)事!這個社會,理應由每一個人去督促變得更好,而不是變得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