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者的品味

最近,我與一個在MIT教書的朋友交談。他的研究領域很熱門,每年申請他的研究生的人多得讓他應付不過來。“很多人看上去很聰明,”他說,“但是我不知道他們的品味如何。”

品味。如今很少聽到這個詞了,人們往往使用別的叫法,但它卻的的確確是我們離不開的基本概念。我的朋友的意思是,他想要的學生不僅應該技術過硬,還應當能夠使用技術做出優美的產品。

數學家會把出色的工作稱贊為“優美的”。無論古今,科學家、工程師、音樂家、建筑師、設計師、作家、畫家都是這樣做的,他們都使用同一個詞。這僅僅是巧合嗎,還是他們之間有共識?如果真的有共識,那么我們能不能將某一個領域發現的“美”的規律運用于另一個領域呢?

對于我們設計師來說,美就不僅僅是一個理論問題了。如果世界上真有“美”存在,我們需要能夠認出它。設計產品時,我們需要良好的品味。與其把“美”說成一個虛無縹緲的抽象概念,還不如讓我們考慮一個實際的問題(這樣就能避免喋喋不休的空談):如何才能做出優美的產品?

如果你在當今社會提到“品味”,很多人會對你說“品味是主觀的”。他們真的就是這么認為的。喜歡一件東西,卻不知道為什么自己喜歡它,原因可能是這件東西是美的,但也可能因為他們的母親也擁有同樣的東西,或者雜志上某個明星使用它,或者僅僅因為它的價格很昂貴。人類的思想就是沒有經過整理的無數雜念的混合。

我們大多數人從孩提時代起就被鼓勵不要去分析清楚自己的頭腦。如果你的小弟弟畫圖時把人都涂成綠色,你想取笑他,你媽媽很可能會對你說:“你有你喜歡的方式,他有他喜歡的方式。”

你媽媽這時不是教給你什么是美學,而只是想阻止你們兩個爭吵。

就像大人哄小孩的其他話一樣,這句話也是模棱兩可的,與其他話會發生沖突。大人教導你說品味只是每個人的偏好而已。但是來到博物館,他們卻對你說,仔細觀賞達·芬奇的作品,因為他是偉大的藝術家,品味超凡。

小孩子受到這樣的教導會怎么想?他會怎么理解“偉大的藝術家”?這么多年來,別人無數遍地告訴他,品味就是一種偏好,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情,所以他不可能直接就明白,所謂“偉大的藝術家”就是這個人的作品要比其他人的杰出。他更可能覺得,所謂“偉大的藝術家”只是針對我個人世界而言的,就是很符合我自己口味的藝術家,好比某本書上說食用西蘭花對我的健康有利,所以我就應該喜歡吃西蘭花一樣。

把品味說成個人的偏好可以有效地杜絕爭論,防止人們爭執哪一種品味更好。但是問題是,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只要你自己開始動手設計東西,就能明白這一點。

不管每個人的工作是什么,他們內心里都有一種愿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足球運動員想贏得比賽,CEO想增加利潤。做好自己的工作會真正令人感到自豪和愉快。但是,如果你是一個設計師,并且你不承認有一種人們共同認可的東西叫做“美”,那么你就沒有辦法做好工作。如果品味只是一種個人偏好,那么每個人都是完美無缺的:你喜歡自己看上的東西,那就足夠了。

就像別的工作一樣,只要你不斷地從事設計工作,你就會做得越來越好。你的品味會出現變化,你會像別人一樣有所提高。如果這樣的話,那么你以前的品味就不只是與現在不同,而是不如現在的好。因此,所謂的“品味沒有好壞之分”的公理也就頓時見鬼去了。

現在流行“相對主義”,即認為真理是相對的。即使你已經從小孩變成了成年人,這種觀點依然可能妨礙你思考“品味”。但是,只要你走出狹隘的自我,至少在心里對自己說,確實存在比其他設計更好的杰出設計,那么你就能開始仔細研究了。你的品味是如何變化的?什么原因使你做出不好的設計?其他人對設計是什么觀點?

只要你開始思考這些問題,你就會發現,眾多不同學科對“美”的認識有著驚人的相似度。優秀設計的原則是許多學科的共同原則,一再反復地出現。

好設計是簡單的設計。從數學領域到繪畫領域,你都可以聽到這種說法。在數學中,它表示簡短的證明往往是更好的證明。特別是對于數學公理來說,少即是多。在編程中,這種說法也基本適用。對于建筑師和設計者,它意味著美依賴于一些精心選擇的結構性元素,而不依賴于表面裝飾品的堆砌。(裝飾品本身并不是壞事,只有當它被用來掩蓋結構的蒼白時,才變成了一件壞事。)繪畫也是類似的,認真觀察的、非常有代表性的靜物作品往往要比表面極盡華美、但是實質上只是無意義重復的“巨作”(比如再現非常復雜的花邊的繪畫作品)更有價值。在寫作上,這種說法意味著只說必須要說的話,并且說得簡短。

這樣強調簡單似乎有點奇怪。有人會說,簡單就是事物本來的樣子,裝飾反而意味著更多的工作。但是,當人們自己從事創造性工作的時候,好像就會忘了保持簡單這個原則。剛開始寫作的人喜歡用浮夸的語調,根本不像他們平時說話的樣子。設計師喜歡用波浪式卷曲表現他們的藝術感。畫家發現自己都是表現主義者(expressionist)。這些裝飾都是花架子,在作家的長句、畫家“表現主義”的畫筆之下,根本就是空洞無物,表面的裝飾掩蓋了內部的空虛,太可怕了。

當你被迫把東西做得很簡單時,你就被迫直接面對真正的問題。當你不能用表面的裝飾交差時,你就不得不做好真正的本質部分。

好設計是永不過時的設計。只要沒有錯誤,每一個數學證明都是永不過時的。所以,數學家哈代才會說:“丑陋的數學在世界上無法生存。”他的意思與飛機設計師凱利· 約翰遜的觀點是一樣的:如果解決方法是丑陋的,那就肯定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只是還沒有發現而已。

以永不過時作為目標是一種幫助自己找到最佳答案的方法:如果你不愿別人的答案取代你的答案,你就只好自己做出最佳答案。某些大師的作品太過杰出,永不過時,使得后人幾乎難以在該領域立足。自從16世紀出現了德國雕刻大師杜勒(Dürer),后世的雕刻家都因為自己的作品被拿來與他的作品作比較而苦不堪言。

以永不過時作為目標也是一種避開時代風潮的影響的方法。“風潮”這個詞,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它就是一陣風似的,隨著時間經常改變。如果一件東西長盛不衰,那么它的吸引力一定來自本身的魅力,而不是來自風潮的影響。

說來奇怪,如果你希望自己的作品對未來的人們有吸引力,方法之一就是讓你的作品對上幾代人有吸引力。我們很難猜想未來是什么樣子,但是可以肯定,未來的人們不會在乎今天流行的風潮,這一點與上幾代人是相同的。所以,如果你的作品對今天的人們以及1500年的人都有吸引力,那么它極有可能也會吸引2500年的人。

好設計是解決主要問題的設計。廚房的煤氣灶有四個出火口,排成一個正方形。每個出火口都由一個調節器控制,四個出火口就有四個調節器。請問應該如何擺放調節器?最簡單的擺放方法當然是把四個調節器排成一列,但要是這樣做,人們使用起來就很不方便,每次都要停下來想一下到底每個調節器對應的是哪個出火口。如果直接把調節器排成與出火口一樣的正方形,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許多壞設計做得很辛苦,但是從一開始方向就錯了。20世紀中期,有一股使用無襯線(sans-serif)字體的潮流。這一類字體接近于純手寫的樣式,但是它無助于解決最主要的問題。印刷出來的文字首先應該是易于辨認的,所以能夠清晰地分辨字母就是最主要的問題。傳統的新羅馬(Times Roman)字體是一種有襯線的字體,雖然看上去古老得就像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風格,但是它的小寫g就是可以很輕易地與小寫y區分。

答案可以不斷改進,同樣,問題本身也可以不斷改進。軟件的難題通常可以被改成等價的較易解決的形式。歷史上,物理學的主要難題曾經一度是如何詮釋經典著作,后來逐漸變成對可觀測到的行為進行預測,這種轉變使得物理學的發展速度大大加快。

……

我們自己的這個時代要是不同以往,當然令人歡欣鼓舞。但是就我所知,它并沒有任何不同。

這個問題不僅存在于每個年代,還或多或少存在于每個領域。許多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作品在當時都被認為極其大逆不道。根據意大利畫家瓦薩里的記載,波提切利因此向教會懺悔并且放棄繪畫,巴爾托洛梅奧和洛倫索迪克雷迪則是把自己的作品燒掉。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觸犯了許多同時代的物理學家,許多年后還沒有被完全接受,法國物理學家直到20世紀50年代才接受相對論。參見Stephen G. Brush.所著的“為什么相對論被接受了?”,Physics in Perspective,1999年第1期。

今天的實驗性錯誤就是明天的新理論。如果你想做出偉大的新成果,那就不能對常識與真理不相吻合之處視而不見,反而應該特別注意才對。

實際上,我覺得發現丑陋的東西要比你想象出一個優美的東西更容易。大多數做出優美成果的人好像只是為了修正他們眼中丑陋的東西。偉大成果的出現常常來源于某人看到一樣東西后,心想我能做得比這更好。拜占庭帝國的《圣母像》最早是根據某個公認的模板畫的,非常機械呆板。幾百年后的14世紀,意大利畫家喬托看到以后,深感不滿,決定動手改進,他因此成為文藝復興的先行者。哥白尼對地心說無法解釋的事情深感困擾,他的同時代人都覺得這可以忍受,他卻認為一定能找到一種更好的解釋。

單單是無法容忍丑陋的東西還不夠,只有對這個領域非常熟悉,你才可能發現哪些地方可以動手改進。你必須鍛煉自己。只有在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之后,你才會聽到心里有一個細微的聲音說:“這樣解決太糟糕了!一定有更好的選擇。”不要忽視這種聲音,要培育它們。優秀作品的秘訣就是:非常嚴格的品味,再加上實現這種品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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