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美國旅游回來。
說起來往返都是LA,又在LA住了很多天,實際上閨蜜家在邊上的小城市,我們就沒進過downtown。
蓋帝中心沒有去,山上HOLLYWOOD大字牌也無緣看上一眼。行程結束回到國內,感覺LA這個城市竟是熟悉又陌生的感覺。
上周又要飛了。
以前很愛為旅行選擇一些很難讀的書,以為漫漫長路正好有時間能啃完。后來發現,書往往只翻了三分之一,旅途也被徒增了身心的負重感。這次故意選了本輕松易讀的。
《LA流浪記》買了很久了。久到雖然是新書,但是看起來很舊的樣子,我常常自己都以為它已經被閱讀過了。
重新吸引我注意的是書名。這是LA給我的第二次機會。再加上有蔡康永做保,想必不會又棄書而逃。
因吹斯汀
以前讀書,往往愛直接進入主題。現在卻愛反復讀勒口(封面折過來的部分)或者作者的自序。勒口里有作者的背景資料,自序往往能看到作者真實生活中的樣子,所以有時候書讀到一半,又會想轉頭再看看寫下這樣文字的人到底是怎么樣的人。
大多數勒口其實并不有趣,都是生冷的作者信息,像是短版百度詞條。而這本書的勒口,看了也就十來遍吧,每一都會想起那個睿智又搞怪的作者。
『不像樣的學校拿來談戀愛也不錯,拿來讀書就很錯。』好好笑又好有道理。讓我非常有代入感。想起自己的那個大學,拿來療養是不錯的,拿來讀書是真錯。
流浪到…
我以為講的是LA,其實是UCLA。加利福利亞洛杉磯分校,世界級頂尖的大學。當年還青澀的蔡康永在那兒攻讀電影電視制作。
書里都是他上學期間和同學老師之間的瑣碎趣事。文筆簡單流暢,語言生動活潑。娓娓道來的文字和節目中他說話的方式如出一轍。
每個故事的小名字,也和作者一般標新立異。先故事讀完再翻回去看它的名字,你才能懂這主人花的小心思。
我常常覺得奇怪,為什么有趣的人總能碰到有趣的事情?像是蔡康永,三毛。生活中的瑣碎小事,在他們筆下和眼中,都是充滿樂趣的。
我喜歡分享他們這種樂子。
像是在體驗不同的,我做不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