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大的風雨,不是來自自然界,而是社會當中,尤其是來自身邊。
10月21日,南京兩名閨蜜相約水庫游玩。當橙色衣服女子彎腰疑似系鞋帶之時,黑衣女子突然靠近將其往水里推,猝不及防之下,橙色衣服的女子本能地抓住對方,結果兩人雙雙溺亡,攜手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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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的熟人,未必就是真心愛你之人。相反,很多的傷害,尤其是兒童,很大程度上來自身邊人。根據“女童保護”公益組織連續四年發布的全國性侵兒童調查數據報告,在公開報道的436起案例中,來自熟人作案的有314余起,占總案件數量的72.08%。其中,占比從高到低依次為師生員工27.33%、鄰居24.33%、親戚(含父母的朋友)12%、家庭成員10%。
深重的傷害,陰影會伴隨孩子一生
北京市一中院曾梳理過去十年審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發現一種可怕的現象,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遭受性侵類犯罪的占53.3%,主要年齡集中在5-10歲,其中被性侵兒童中最小的只有4歲,呈現一種低齡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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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專家說,性侵害造成的兒童心理創傷往往很難自愈。《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創新發展白皮書(2009-2019)》指出: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絕大多數出現創傷后應激障礙的癥狀。而且,如果沒有緊急的危機干預和介入,這種癥狀可能會維持數年甚至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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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癥狀,是一些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后,會產生抑郁自閉、強迫暴躁、孤僻冷漠的負面情緒,可能會衍生出自暴自棄、自殘自傷的行為。只是因為,這些未成年被害人會擔心被身邊的同學、朋友知道,并導致了種種焦慮想法。進而,她們始終無法自信,始終無法尋找幸福,并患有婚姻恐懼癥,有些人終身不婚。
不法傷害,家長如何防范?
在孩子每天的生活中,在小區、在路上會遇到很多人,這些人大多數是好的、正常的人。但是,如果遇到一個潛在的熟人危險人物,傷害將無法彌補,因為“心痛”永遠無法治愈。只是單純地告訴孩子“不吃陌生人的糖”,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因為孩子畢竟是孩子,要是孩子喜歡的是冰淇淋或游戲機,別人用這個方法去誘惑孩子,孩子很難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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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教會孩子始終具有安全意識。擁有安全意識,可比給孩子列100條安全清單有用的多。不管你信不信,一個保持警覺的孩子,知道熟悉的安全的環境、正常的人應該是怎么樣的,也就知道什么環境,什么人的行為是不正常的。從本質上講,這是一種根本的辦法,孩子可以知道使自己如何避免危險。比如,孩子知道正常情況下大人只會跟大人求助,看到大人跟小孩子求助,就知道有些不正常了。這樣,孩子知道正常情況下陌生人不會隨便給他們東西,看到別人給他們東西就知道不正常了,也會充滿戒心,進行有效地防備,遏制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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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讓孩子相信自己的直覺。你可能覺得,孩子沒有自己的直覺,其實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樣。人類天生有一些預防危險的機制,比如,“害怕”這種情緒能讓我們在感覺到危險的時候退縮、轉身離開。我們天生的警覺系統,如果系統檢測到不尋常的東西,(我們)可能會聽到大腦的聲音。這種能力,大人有,孩子也具備。這個大腦的聲音就是你的警覺系統向你的潛意識發送的警報,危機來臨的時候,往往無法快速、理智地下判斷。所以,你更要教孩子重視這個警報的價值,孩子會憑直覺逃離危險,走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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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不時創設情境預演危險。當孩子警覺力強大,而且真正預見了可能有危險時,該怎么做?教孩子三個簡單的口訣:大聲說不、盡快離開、告訴爸爸媽媽。如當孩子還小的時候,先從問問題開始:“如果有陌生人給你糖吃怎么辦?”、“如果有人說是爸爸的朋友,要把你帶走找爸爸怎么辦?”等孩子長大一點兒,可以玩各種假裝的游戲,提醒他們,如果有陌生人朝你走過來,離你特別近,你要趕緊跑開,回家找爸爸媽媽,或者跑到人多的地方去,大喊‘這不是我爸爸,救命啊’!
傷害即成,如何彌補?
誰也難以保證自己的孩子不會受到傷害。如果已經形成事實,我們能為那些受到傷害的孩子們做些什么?請記住一條原則——“兒童利益最大化”,也許這就是答案的輪廓。
首先是要脫離案發環境。對孩子進行妥善照顧,盡量穩定情緒,避免心理傷害擴大,并建立被害人對環境和身邊人的信任,盡快提升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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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不要錯過最佳疏導時期。傷害發生后,應盡快對孩子進行專業的心理干預,在心理咨詢師等專業人士的幫助下,預防和減輕未成年人的創傷后應激障礙。
最后是保護孩子的隱私。我們要像防火一樣去防止女童遭受性侵害,也要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一樣,去保護被侵害孩子的隱私。只有這樣,才能夠“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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