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定律,或說因果律,被稱為宇宙定律。
它是如此顯而易見,連老百姓都知道“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連小學生都知道“因為所以,科學道理”。但它又是如此久遠深刻:儒家說“積善成德”; 道家講“善惡有報”;佛家更是說“萬法皆空,因果不空”,將因果定律和緣起定律當做佛教兩大不可動搖的定律。
而宗教則將因果論化作胡蘿卜和大棒:為善者上天堂,為惡者下地獄。簡單粗暴,通俗直接。
進一步將因果兩個集合分開,則會延伸出宿命論:前世的因,結今世的果。前世已注,今世已定。
以至于,無論教眾還是日常生活中的人,都會不自覺地在現實中將因果論放之四海而用,甚至將很多相關性問題直接變成了因果問題。比如天譴、祥瑞,再比如迷信、算命等。甚至一些基于統計的所謂科學,也有趨于“宗教化”之勢,強將相關關系混為因果關系。
那么,有沒有真正的因果關系?
有。但要放在背景之下。如日月之光,要有天幕作為背景。
正如首師大哲學家陳嘉映所說:不是原因導致結果,而是原因在環境中導致結果。
具體的實踐則如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教授溫鐵軍所說:人類文明的發展深受資源和地理氣候條件的影響,這些條件塑造了文明的多樣性。
也就是說,文明雖然是人類創造的--人類是因;但資源和地里氣候是因的條件,是客觀背景。
最近羅胖在得到App上提到一個觀點:世界是個反應鏈不是因果鏈。反應是客觀現象,因果則是有強關聯的內在邏輯。
反應鏈歸客觀,因果鏈歸主觀。簡潔明了。
談到這里,就比較清楚了。應用起來也比較好出結果:
陳嘉映的話可以進一步講:有變化才有原因,而原因都是在特定的條件下產生結果的。比如,要100℃導致水沸,當然是說在一個正常大氣壓下的條件之下才能生效。因此在講因果關系時,需要一個封閉域。如果這個域是完全敞開的,就不知道是哪些條件了。從結果追溯原因,這緣故在于,如果沒有界定、認知結果,就無從去尋找原因。
溫鐵軍的話展開講:當我們將視野擴展到東西方文明的起源,可以看到自然力量在人類生存方式、組織形態、南北文明的交流互動以及不同文明早期國家形態中的重要作用。資源稟賦的差異造就了早期國家文明的多樣性。氣候變化下的南北互動,進一步塑造了不同內涵的國家類型。溫教授是在提醒我們,人的主觀能動性不應被過分強調,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世界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在唯物主義實踐論中,人的主觀能動性同樣重要,但必須在尊重自然規律的前提下發揮作用。尊重客觀規律是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前提,這樣才能在不自我毀滅的基礎上創造適合人類生存的條件。
回過頭,我們再看傳統的儒釋道,就比較容易明白其重心所在:
經云:“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因是心,果是物。因果定律之外的緣起的定律,則體現了佛教無我的思想。諸法因緣生,眾因緣生諸法,沒有第一個原因。
道家認為,宇宙萬物都遵循著自然的法則,因果報應也是其中之一。道家關于因果論的名言如:“因果循環,長存不滅。”
儒家則說:“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儒釋道三家在因果論上各有側重,但都強調了人的行為和思想對于自身和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因果報應的必然性和不可逃避性。這些思想對于人們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積極向善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但不是邏輯意義。
而著名歷史學家許倬云則更進一步,將客觀與主觀進行融合:神的律在科學家的腦子中轉化成自然的律,自然是先天存在的,其實和神的律是同一個事情。一定假定有先天存在的這個律,我們才有科學的上下尋搜。
許卓云進一步指出:三百年前開始發展資本主義、民權思想、人權思想、科學精神,都有共同的源泉,是丟開天主教的外殼,撿回了人跟上帝的直接關系,人有了信念。神造人不是白造的,給你一定的權利,給你一定的智力。人類是平等的,所以不能壓迫任何人,不能禁錮任何人,應當自由。另外一方面,神的律在科學家的腦子中轉化成自然的律,自然是先天存在的,其實和神的律是同一個事情。一定假定有先天存在的這個律,我們才有科學的上下尋搜,不然一堆混亂的話,怎么尋搜?
而用逆向思維,古劍反著來講:知識必須從“背景”中抽離出來才能成為知識,但知識的應用又必須回到具體的背景當中。
康德在其哲學體系中提出了先驗范疇的概念,認為主體只有運用這些先驗范疇去“綜合統一”感性材料,才能形成科學知識 。這體現了知識與背景的關系,即知識是在一定的認識背景下形成的,并且其應用也需要依賴于這一背景。
這一點,對我們認識世界,學習知識非常重要。
綜上再看,就容易明白:相關并不一定構成因果。只以所見的星星來研究他們之間的關系所得的結論也許可以得到某種規律來解釋所見,但那絕對不是真理,因為不可見的黑洞也在影響著星星的運轉,而黑洞之外也許還有別的“黑洞”。
所以,人以己之所見來看待這個世界,無疑盲人摸象。最關鍵的不是結論對錯,而是思維方式不能停留在因果線性思維,即便是加上“緣”也只是平面思維,而世界是立體的。
而且,這個立體的世界中,又正在在生成第四維的數據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