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再次答應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我是沒想到的,電話那頭沒有一絲猶豫。就這樣,我們最終還是在一起了。大年三十的晚上。
故事很長,久到我都快忘了。年少的故事。不成熟而又美好的那些年。
初見他時,是萬萬沒想到后來會和他發生那么多的故事。在樓梯間,我記得他走在我前面的樣子,那么小的一個小孩,那時候,我16歲,他15歲。高一。
像所有狗血的劇情一樣,童話真切的發生在了自己身上。沒錯,我是想說,有時候,我們還真得相信童話,格林的。
他不高,瘦,調皮,這是后來的印象。誰讓我同桌喜歡他要命,好吧,我就是在課間遞情書的那個小丫頭。萬惡的是,最后的最后,他竟然對我說出了“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嗎?”等等,我猶豫了。后來,和同桌的感情掰了。我也不知道為什么會答應他,應該,無關乎愛情,只是青春期的悸動。青春早就來了,可能,遇到他,才是找到了愛情。也許是這樣。可能大概或許就是那個叫緣分的東西吧。
高一的第二學期,是我們人生的第一次戀愛。我們都在學習什么是愛。我們一起玩,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拍大頭貼。簡單而又重復的生活卻又感覺是那樣的與眾不同。我詫異,當他第一次親我的時候。少女的心里,是那樣的抵觸。沒錯,是初吻。他也是。
也許僅僅只是簡單喜歡的沖動,所以,半年后我們就分手了。沒有理由,就是他不喜歡我了。是啊,一直以來他又到底喜歡我什么呢?
那年夏天,我才知道,原來,暑假是用來告別,是用來回憶,是用來舔舐傷口。可是,我還是喜歡夏天。喜歡它的溫暖,陽光,熱烈。最重要的,那個夏天我才知道,原來,我是愛他的。后知后覺。
那他呢?
湊巧,緣分。那就繼續抬頭不見低頭見吧,誰讓高二分科竟然在一個班里,我能說什么?果然是緣分,果然青春必須在一起。果然愛他。
于是,主動的青春活力美少女果斷出擊。絕食,我就不信你不心疼我。哼,沒錯,我的自信是對的,他還是拜倒在我的小小心機下。那個冬天,是我記憶里最溫暖的冬天,我就稱暖冬嘻。我記得很多,一組,被記上課講話,同桌,圍巾,書立,and so on。每次回憶到暖冬的時候,心里又暖又甜的。如他所講,這冬天,是我們愛情里最溫暖的一個季節,而后,再難超越那時的默契,純粹與愛情。
我們都一直努力的去愛,卻在高中的囚籠里小心翼翼。
被班主任教育,被學校教育,被成績教育。也許他們都是對的,可我至今都不能原諒高三時他的班主任,一個被我想到就想罵的人。三年級八班。就像是格林童話里美麗的城堡,可我只是平民,所以,遠遠瞻望,瞻望。
開心的不開心的,都還是隨著高考煙消云散了。可是,誰又能真正的開心呢?可是,我們真的獲得了自由。
現在想想,這又有什么可值得高興地呢?我倒寧愿不要自由。
現實就是有得必有失。沒錯,萬年不變的真理。我信了。
高考后的夏天,他來找我,那時,感情如膠似漆的我們還不知道什么才是分離。
又是夏天。我討厭又熱愛的季節。
他去了福州,我不懂地圖,很久之后才看到,原來那么遠。遠到他都可以看到海了。而我看到的永遠都只是山。
第一次到鄭州的那半年,是最難捱的半年,我想,我不會喜歡這個只有房子和霧霾的城市。我講普通話,卻從不給親的人講,他也學會了在普通話和家鄉話之間隨意轉換。我覺得這要歸功于我。I’m sure。漫長的時間,我就一星期一星期的還是數過來了,終于熬到過年。我們那時候是分開還是依然在一起,我不記得了。我記得,我只寫了半年的日記,而后,再也沒有動過筆。
也許,有愛不一定是有未來的。萬一你愛的那個人他不愛你了呢?
是吧。結局是,三年的感情還是抵不過半年的異地。我深深地認識到了那個叫做距離和隔閡的東西,或許,它也是保鮮劑,而對于我,它只是令人厭惡的東西,沒有之一。
忙忙忙,冷暴力,分手吧。我還愛你。是嗎?我會愿意去找到更好的人嗎?那不如分開吧。
女人總是能在失戀時,變成詩人或者哲學家。沒錯,一直身為許多同齡人愛情導師的我,終于,還是接受了源源不斷的情感迸發,寫出了很多很多真摯而深情而令人動容的愛情所思。那是我文藝路上寫出過最美最傷的情話。
可我還是放不下。
他來找我了,傾盆大雨,吊橋,淋濕的衣服。沒有玫瑰沒有戒指。可是有愛啊。足夠了。而后,泳衣,擁抱,沖浪,親吻,足夠了。讓我相信,我們的愛,從來都沒有離開,因為,對他的所有,我都覺得那樣的自然而然。
童話里都是騙人的,格林有時候也會拿糖果哄小孩。糖果吃完了,還是會哭。我是小孩。他不是格林。
秋天真TM是個悲愴的季節。分就分吧。我得學會過好自己的生活。我得長大。我得燒掉所有的記憶。我還得戀愛。
我戀愛了。不是他。
我分手了。不是因為他。
我還是加他QQ了。
他和我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不是戀人,不是朋友,不是親人。但或許是最親的人。
放不下,那就勇敢的追逐愛情吧。少年!
“你能做我男朋友嗎?”
他同意了。
春天,似乎隔了很久才光顧到我的院子。我走在路上,看到哪里都是粉的,嫩的,鮮艷的生命的顏色。沒錯,我戀愛了。2016年的春天。男主還是他。
我長大了。21歲。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我不在乎很多,更不去糾結很多。愛就說。想就做。
這不?我正滿臉幸福的寫著我愛他。
春天很短。夏天很快就會到,我不怕它了。我得張開手臂擁抱它。這些年里,我們愛過,分開過,最終還是在一起了,我知道這不是最終。卻是我只在乎的這一刻。我得去擁抱夏天,感謝它在四季輪回里讓我哭過,笑過,堅持過,彷徨過。最終學會了它的炙熱。
青春還在繼續。我們還在路上。愛情,似乎是個永遠都捉摸不透的奇花異果。可是,我還是聞到了它的芬芳。
甜的,軟的,暖的。是愛情。
苦的,痛的,傷的。是青春。
還好,于時間的荒崖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于千千萬萬的人群中,僅是那份執著,遇上了,就是一生。
最好的愛情也許是,兜兜轉轉這么久,我還在這里,你也回來了。
我的男主還是他。
我們慢慢來,余生多指教。
To-連先生。
--A Sunshine boy.
? ? ? ? ? ? ? ? ? ?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