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組
- 定義數組的語法格式
數組元素類型[] 數組型變量名 或 數組元素類型 數組型變量名[] - 一位數組
一個數組可以包含多個元素,所含的元素數目被稱為數組的長度,數組中也可以沒有任何元素,此時稱為空數組。因此,在創建數組的時候,需要給出組成數組的元素數目。(Java中的數組只能分配動態存儲空間,一旦被創建,無法改變其數組長度。如果要在程序運行的過程中擴展數組的長度,就應該使用數組列表。)
一位數組創建的語法格式(舉個栗子):
intArray = new int【100】
或 char[] name = new char[300] - 二維數組
定義:
數組元素類型[][] 數組型變量名
或 數組元素類型 數組型變量名[][]
或 數組元素類型[] 數組型變量名[]
創建:
new 數組元素類型[行數][列數];intArray = new int[10][5];
或 int[][] intArray = new int[][];
String類
- String不屬于8中基本數據類型
- 定義String類對象之后,沒有引用任何一個字符串,就應該賦予null
- new String()和new String(“”)都是申明一個新的空字符串,是空串不是null
- 常量池(constant pool)指的是在編譯期被確定,并被保存在已編譯的.class文件中的一些數據。它包括了關于類、方法、接口等中的常量,也包括字符串常量。
例題:
設有以下代碼:
String s1 = "123";
String s2 = "123";
String s3 = new String("123");
則表達式s1==s2和s1 == s3 的值分別是(**true**)(**false**)
解釋:s1和s2中的”123”都是字符串常量,它們在編譯期就被確定了,是常量池中“123”的一個引用
用new String() 創建的字符串不是常量,不能在編譯期就確定,所以new String() 創建的字符串不放入常量池中,它們有自己的地址空間。
類與對象
- 類與對象的區別
對象是客觀世界存在的具體實體,具有明確定義的狀態和行為。
類是一組具有共同特性的所有對象成員的集合,它是一個抽象的概念 - 類的聲明
1.[修飾符]class 類名
2.訪問控制符,抽象類控制符,最終類說明符
public:后續定義的任何類均可訪問
private:僅能被類自身的內部函數成員函數訪問,其它任何類都不能直接訪問
protected:同private,但能被繼承類受保護的成員訪問,不能被私有成員訪問。
abstract不僅用于類的聲明,也適用于對象。當用于類的聲明時,該類不能創建對象。
final 適用于類的聲明,變量或者方法。當用于類的聲明時,該類不能有子類。
- 類中的成員方法
類中的成員方法主要承擔對象的外部接口任務。
成員方法的重載,是指在同一個類中,同一個名稱的成員方法被多次定義的現象
public void setTime(int h,int m ,int s){
hour = (h<0)?0 : h % 24;
minute = (m<0)?0 : m % 60;
second = (s<0)?0 : s % 60;
}
public void setTime(String time){
hour = Intrger.praseInt(time.substring(0,1));
hour = (h<0)?0 : h % 24;
minute = Intrger.praseInt(time.substring(3,4));
minute = (m<0)?0 : m % 60;
second = Intrger.praseInt(time.substring(6,7));
}
構造方法:構造類對象的時候使用的成員方法,主要作用是初始化成員變量,因此不需要返回任何值。Java中規定,構造方法不允許返回任何值。構造方法可以重載。構造方法的具體定義格式為: [修飾符] 類名(參數列表)
子類構造方法的定義與執行:
在Java程序中,子類不負責調用父類中帶參數的構造方法。在創建子類對象的時候需要在構造方法中利用super()調用弗雷德構造方法,以便能夠對從父類繼承過來的成員變量初始化。
父類:
public class Shape{
public Shape (int color,int height){
this.color = color;
}
}
子類:
public class Rectangle extends Shape{
public Rectangle(int color,int height,int width){
super(color,height);
this.width = widt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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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的靜態成員
在類中定義成員變量是,如果在訪問特性修飾符之后加上static修飾符就成為靜態變量。例如:
public static int staticMember;
靜態成員變量只在加載類時創建一個副本,無論將來創建同一個類的多少個對象都將共享同一個副本。因此,靜態成員變量與類共存亡,而與具體的對象無關(因此,稱之為類變量)。靜態成員方法:在外部調用靜態方法是,可使用“類名.方法名”的形式,也可以使用“對象名.方法名的形式。而實例化方法就只有后面這種形式。調用靜態方法可以無需創建對象;靜態方法在訪問本類的成員時,只允許訪問靜態成員(即靜態成員變量和靜態方法)不能訪問非靜態的成員變量。
繼承與多態
類成員方法的重載與覆蓋
成員方法的重載:指在子類中定義與父類中同名的成員方法,但參數列表不同,在子類與父類之間重載成員方法,或者在一個類中定義多個同名的成員方法,但他們的參數列表不同,在一個類中重載成員方法。
成員方法的覆蓋
子類通過方法的覆蓋可以隱藏繼承的方法,方法覆蓋是指子類中定義一個方法,并且這個方法的名字,返回類型,參數列表與從父類繼承的方法完全相同。
注意:
1.子類的方法不能縮小父類方法的訪問權限
2.子類的方法不能拋出比父類更多的異常
3.父類的靜態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為非靜態方法
4.父類的私有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
多態性的實現
在Java中,多態性是指不同的類對象調用同一個簽名的成員方法是將執行不同代碼段的現象。
具體實現方式:首先,在子類中覆蓋父類的某個成員方法,然后,定義父類的對象引用,并由他引用創建的子類對象。當在調用成員方法時,根據實際引用的對象類型最終調用哪個方法。
實現動態行需要具備的兩個條件:
多態性作用于子類對象,它是依賴于類層次結構中的一項功能。
具有多態性的成員方法必須同時包含在父類與子類中,且對應的成員方法簽名完全一致,即子類覆蓋父類的成員方法。
抽象類
在Java語言中,用抽象類表示概念性的事物,用類表示可實例化的實體類別。
定義格式: [修飾符] abstract class 抽象類名……{}
抽象類體中的成員方法既可以是抽象方法(不完整的成員方法,只能在不能被實例化的抽象類中出現),也可以是普通的成員方法。
注意:
抽象類主要用于派生子類,且在子類中實現抽象類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如果在 子類中沒有實現全部的抽象方法,則必須繼續將沒有被實現的方法聲明稱抽象方法,此時的子類仍然需要聲明為抽象類。
static、private、final修飾符不能用于修飾抽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