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以前,我最愛喝的是樂百氏;幼兒園以后,我最愛喝的是爸爸單位發的一種叫“奇珍果”的飲料;小學我最常喝的,是用扁擔從山上挑下來的新鮮牛奶;大學以后,我愛上了咖啡;工作之后,最愛喝的是酒... ...然而,面對不同的人,喝酒狀態是不一樣的。
工作上應酬喝酒,情非得已。白酒、啤酒一杯一杯地干,多喝一口別人就多稱贊一句“這娃耿直!”“你這個兄弟我交定了!”“簡直牛逼,不服不行!”嘴上說著“感情深,一口悶”,實際就是用“酒”跟對方干到底。哪怕最后喝得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也不會有人甘愿在酒桌上認輸。
在酒桌上,酒是簽合約、拿訂單的利器,20瓶酒就相當于200萬的訂單。酒也是求人辦事的硬通貨,有些人常說“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喝得越多就表示越“尊重”,該幫的忙自然盡力去幫。酒里除了這些不言自明的規矩,還得有“技巧”。假如有人一上來就每人敬一杯,別人自然就認為這人很能喝,便不敢隨便灌酒。也有人明知道自己不能喝,但為了面子也到飯局上插科打諢,遇到有人敬酒就借故打電話,看似躲掉了酒,其實是砸了自己的口碑。
由此看出,喝酒的人最看重面子,喝酒后的表現,也恰恰暴露了里子。酒,就像身體里的一個針孔攝像頭,酒杯流轉中,也能洞見人生百態。得意的人喝酒是為了錦上添花,失意的人喝酒是為了遺忘,一兩個作陪便可向他們訴說心中的憤懣,就像那瓶小酒江小白說的:把一部分過去忘掉,現在會更開心。可往往是,你幻想未來會慢慢變好,事實卻是越來越糟。酒,能讓你在最難熬的時刻不丟失希望。
喝酒,不僅會讓人忘掉過去,有時候也能讓人忘了自己,流露出連自己都沒見過的模樣,在別人眼中變得“異樣”。
前幾天看竇文濤的圓桌派,講一個男明星,喝完酒后舉手投足變成了女人,幻想自己是別人的情人,第二天酒醒以后,又全然不知頭天發生的事。我也聽朋友說起過他的老婆,平時是個賢良的女人,喝了酒便滔滔不絕,手舞足蹈,行為舉止比一個男人還豪放。
人愛喝酒,因為喝酒就像做夢,可以盡情放縱,無論是經歷不切實際的美好,還是做了什么令人難堪的事,沒人會介意,也沒人會當真。第二天醒來,生活照舊。按照心理學的說法,夢的背后有真實的自己,做夢、釋夢能一定程度上療愈心靈。喝酒也有相似的效果。
希臘神話中,酒神狄俄尼索斯就以布施快樂和慈愛受到民眾敬重,中國古代的“竹林七賢”之一劉伶以《酒德頌》表達縱酒豪情,尼采更是把“酒神精神”上升到了哲學的高度... ...喝酒,在某種程度上能陶冶人的心智。
在日本,男人下了班常常成群結隊地泡酒館喝酒。在中國,三五摯友約酒的例子也屢見不鮮。約酒,很多時候不是想喝酒,而是想借著酒勁,真誠交流。每個人都有多重身份,丈夫、兒子、父親、職員、高管等等。在不同的人面前,我們呈現的面貌都是不同的。喝酒,就像給心靈剝洋蔥,讓人卸下層層面具,將最真實的自己展示給最值得信賴的人。
倉央嘉措說:“人要隱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過一生。”越是年紀大,越是好喝酒,只有酒能溶解秘密背后凝固的傷痕,只有經過時間的洗練,才能在喝酒后保持進退自如的能力。酒,能讓快樂發酵,也能釋放痛苦的情緒,仔細看看那些醉后的嬉笑怒罵、變幻莫測的面孔,都是人生的不容易... ...喝了酒,才看得見最真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