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午睡很早就醒來,就想很久沒有長時間的冥想了,所以,決定開始念誦普賢行愿品,每念一次都希望比上一次更專注,直到自己滿意為止,所以那天念誦了5遍。而念誦完之后,身體卻并沒有自己想象中的輕松自在,那時我想到了之前好幾次長時間冥想,卻沒有收到想要的結果。我希望冥想后可以更精神,為什么卻事與愿違呢?這個時候,我想到了:過猶不及。
一天當中短時卻多次到冥想,卻會收到意外的結果。長時間的冥想卻會讓身體感覺疲累,所以期望自己冥想1小時,精神一整天是不靠譜的。另外一個原因是,身體并沒有接受這個的冥想節奏與狀態,長時的冥想更像是做一件事情,而非放松大腦與身體。
冥想是這個樣子,那么做其他事情呢?就算是再喜歡的事情,如果一直不停的做,身體也會累,那么這個喜歡是否可以支撐身體繼續做下去成為做這件事情的持續動力呢?我想不太可能,身體不是永動機,大腦也會疲憊,疲憊之后,對于情緒、外界事物的覺察、感受不太敏感時,當事情不順利時,自己是否會陷入一種煩躁、忙亂的狀態而不自知。
所以,每次超過舒適圈一點點或許是剛剛好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