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已經開始了她的新旅程,而我從得知她死訊才關注到她的生平,內心憤懣、吶喊堆砌至今,才敢小心寫出。
我相信,與她類似的受害者眾多,每一位在心靈上受到的創傷都遠大于身體的傷痕。她在受傷后反復懷疑自己,直至信仰崩塌,開始發問“藝術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甚至于掙扎是否“藝術從來就只是一種巧言令色的而已”?
她太聰慧,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寫下的一個個套中套,是對自己內心的叩問和解答。她評價胡蘭成是一個“思想體系畸形”的人,又同時認為這種畸形的思想很精美,因為矛盾,所以無所不包。這種試圖從文學、信仰角度來解開內心死結的辦法,最終讓她產生的是“文學辜負了她們”的想法。
文學有沒有辜負誰,這太難說。文學本身就是一個人類操作化出來的概念,如果用阿蘭?巴迪歐的話說,文學是一個“贅生物”,是“不存在于情勢中,但存在于情勢狀態中”的概念。這樣一個純操作化、不可具象化的概念,如何要求它“不辜負”呢?
不如僅從人的角度來看吧。畢竟這是人本身的問題。
漢娜?阿倫特曾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提出過一個概念:惡之平庸。阿倫特借這個詞來表達,艾克曼——很可能是大部分納粹分子——都不是惡魔或者變態,他們只是普通的正常人,但成為了作惡命令的執行者、惡的鏈條中的一環,是“對命令不假思索的執行”,讓他們成為了臭名昭著的納粹分子。
我想從中提取出幾個概念:社會角色、本人、面具、別人眼中的人(鏡像)、標簽。一個人(本人),在戴上面具后扮演不同情勢下對應的社會角色,這一連續性的行為會形成別人眼中的人(鏡像),然后別人對他產生出相應標簽,并直接將帶有道德傾向的標簽貼在本人身上。之后,依據標簽對其行為進行期待和評價。
阿倫特筆下的艾克曼如果用這一模式來解讀,可以理解為是:艾克曼(正常人)帶上了納粹的“面具”成為一名納粹分子(社會角色),在執行希特勒的命令過程中,成為世人眼中的惡魔(鏡像),對應標簽是“變態”、“殘忍”等對他本人道德和心理健康的否定。但在精神科醫生鑒定艾克曼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正常人后,鏡像與本人并不一致。
林奕含描述的“迷信文字”,也是一種對標簽、對社會角色的迷信,“文學”、“文字”這種標簽有明確的道德指向性,迫使她相信遇到的狼師陳星,是一個“真正相信中華文化浩浩湯湯五千年文化的人”。結果,她看到的陳星是鏡像,遇到的陳星是其本人。不管陳星本人在傷害她的過程中說了多美多“高度藝術化”的情話,這個人本身就不是林奕含認為的那個骨子里追求美的人。
在采訪中,林奕含提到自己得知奈波爾虐打妻子時內心的震撼,提到一層又一層了解到喜愛的藝術家某些道德污點時的痛苦。這種崩塌的痛苦誰沒有過呢?高中學理,最最經常接觸的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牛頓,當我知道他對胡克做的那些事之后,心神恍惚許久。后來終于找到一個辦法解脫——只看作品。只有作品呈現的人是最接近其社會角色的,作品永恒,那些對社會角色和其本人善惡的爭辯,最終都會被時間的塵埃覆蓋。苛求一個人永遠戴著面具在其社會角色下行為,這難免太過絕望。
斯人已去。希望那些對“文學癡情”的房思琪們,能早日解開心中的結。雖然希望渺茫,但還是祈求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少。赤條條來赤條條去,歡笑和慟哭都會消散,刻下的痕跡卻長留生者心底。
至于社會角色和標簽通過鏡像作用于本人的可行性和事例,這將又是另一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