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越來越多人身上看到了過去的我自己。
我自己感覺,我所經歷的事情與有些人一比,也許算不上大風大浪。但如果我稍微說一說,也許會讓你有新的想法也說不定,這也是件好事。
我小時候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小時候在農村長大,爺爺上山摘桃摘梅子打板栗收花生,種水稻割水稻保證少不了我。還會跟著比我大的女孩子學識別野菜。和男孩子們一起滾在地上打彈珠,會玩溜溜球,會去小賣部集五毛一包的數碼寶貝和神奇寶貝的卡(搬家的時候才發現箱子里還有這么多當年集的卡,當然大部分是從同學們那里贏來的哈哈哈),周末到男同學家看奧特曼碟片,女同學在學校被欺負了牙齒掉了半顆也是由我護送她到醫院。不完全包括以上種種導致現在的我很愛看偏向女童化的動畫作品,比如迪士尼系列的。據我媽回憶的和我腦子里還記得的來看,從小學到高中,我有過異常活潑的一面,活潑的一面,冷靜的一面,異常冷靜的一面,還有自閉的一面。我聽的歌也是隨著秉性的改變而改變風格。
我小學完全是個活潑的人,成績還算優異,還是由于我爸和學校的關系,老師都很喜歡我,特別是校長。早晨做操把我拎出來放前排做示范,六一兒童節學校活動我領的獎品也比別的小朋友要多一倍,災區捐款的時候別的小朋友捐的是家長給的五塊十塊,我捐了一張紅的毛爺爺,賊神氣。連期末后的獎狀也在考試前已經提前寫好了我的名字(很久以后才知道的)我覺得我在小學還是挺有人氣的,當時的自己都感覺到了老師們或者是環境已經把學生分了個三六九等。和男孩子一起哼著當下最流行的許嵩。老爺爺,搖椅上,舞池,眼線。很活潑,我這輩子估計都不會有這么灑脫的時候了。
我初中就叛逆了。我和幾個人說起這段經歷過,嘖,真挺狗血的。具體下回講。就很叛逆。什么程度呢,初一還好,初二過渡,初三不得了了,跟老爸吵架,跟老媽吵架,厭惡學校,極度厭惡老師,以前對我特別好的親戚這時候感覺都是特么的是白眼狼,就會來我家白吃白喝。惡毒話全寫在小本本里,寫完還隨便丟,為的就是不能白發一次火,就是要別人知道我已經怒不可遏了你們看我的臉猜不透我的心理活動我就寫給你們看!極度厭世,幾欲輕生。還好那時候還有一個冷靜聰慧的小姐姐,是我的朋友。在她那里,我還能假裝是一朵白蓮花哦不,是真實的自己,那個清高的自己。我與她分享喜歡的音樂,喜歡的詩歌,一起討論用什么理由請下一次體育課的假。我到現在還記得她喜歡賈斯丁比伯和泰勒斯威夫特。那時候我們經常一起聽《風居住的街道》那時候我承認是做了許多過分的事,而她簡直是我精神寄托一般的存在,算是叛逆歲月里的一抹白月光。
叛逆帶到了高一,一進去就和班主任大吵一架。現在想起來以那件事的嚴重程度,在那個以嚴苛出名的高中我沒背上任何處分簡直是個奇跡。也許是因為那老師在大家眼里本身就不是個好老師吧,再說了,我當時本身就厭惡老師,也算是給同學們出了口氣。后來呢,我就極度想隱藏自己,總覺得世界很亂,周圍的人都很亂。不喜歡和同齡人交流和做朋友。高中這么多人,想找個人作為彼此唯一的交心朋友的人不在少數,把我作為目標的人同樣也不在少數。可我當時想的只是怎樣好好的隱藏自己,總覺得自己的才華可不能就這樣輕易的展露了。每個想找我做朋友的朋友我都佩服他們的勇敢,唉也很可憐,都快畢業了自己還是形單影只,可能也都自命不凡或者自視清高最后憋不住了找到了同樣形單影只的我。可是我單的很快樂啊,我喜歡我的語文老師來找我談話,我喜歡她在我的周末隨筆上紅筆寫的好聽的話,我喜歡她給我報各種現場作文競賽的名。我喜歡物理老師那個殺豬佬看到我遲交作業又偷偷去交時候的邪魅一笑,我喜歡那個殺豬佬的特別關照,我喜歡我們班主任把我拎到尖子班的霸道,我喜歡那個班主任因為大家都很難很難從他那里請到假出校門,而對我請假用的智障理由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把我給放出去了,高三甚至直接給我批了一張通校證因為我說我想住校外。我討厭那個化學老師和每個老師每個學生都處得很好的樣子完全沒自己的脾氣,處處迎合的樣子真讓人討厭。我不和優異的同學們相處,我和后排的同學們玩的不錯。他們都是單科異常優異的人,只是老師們只看總分。個子極高,有的體型也巨大。每兩周后三排輪換座位時,和他們座位近了,我感到很高興。我們總能談點和那些高材生談論的不一樣的東西了。印象最深的是某年炎熱的夏季傍晚,懶得出門的我讓某沈從食堂給我帶一個壽司或者雞肉卷。因為他巨大的校服有兩個巨大的口袋,哪怕是秋季校服(是中山裝里的內側口袋),可以完美逃過教學樓門口站著的才哥,或者小四川的眼睛。(抱歉只記得外號了)晚上我會躲在被窩里聽我的MP3,一直聽才哥的國旗下講話里又說他有只電子狗每天晚上查寢又查出了幾只手機等等,總覺得我的MP3沒被查到簡直不符合邏輯,難道MP3不是電子產品?每到雙周的周五呢又能收到許多來自其他高中的老同學們的明信片和信件,我沒好好收納起來全拿回家東扔西放,要不然也能集一大摞了。收完信件就和桃子狂奔出校門,力爭做前十個出校門的人,在黃昏的日光下坐上回家的顛簸的公交車,還有每次都追不上我們的女又,只能等下一趟車。女友總說在看桃子寫的小說,我是一個字都沒看著。桃子和女又的故事又可以另起篇章了,這兒就不贅述了。一不留神我又瞎啵啵這么多了,也不知道我這會兒不睡覺,在想些什么。當年不是信誓旦旦說誰特么要回去那鬼地方嗎?可笑的是叫囂的最兇的桃子在第一年就著急忙慌的拉著我回去了。說要去看看她的小四川和她班主任。(我不記得名字了一百個綽號也只記得一個小四川)那時候啊我們高中有個傳統,有個課前三分鐘,從高一到緊張的高三,一個班一節課都不落,從下課的十分鐘里抽出三分鐘用于發表學生自己言論,或者演講。老師們說起這個傳統都特別驕傲,說三年下來,我們高中走出去的人總是比別人多那么一份自信,到了大學基本都是當班長的,哪怕是成績不那么理想的同學,氣質就在那。據我了解呢,除了我,好像的確是這樣。我現在也就謀到了一個新聞部部長的活計,而且我馬上就撂挑子了。我的同學們都特能講,通常要講個十來分鐘過分的還能講半個小時,有時候老師聽的入迷也無可奈何,有些講的又臭又長的同學也不愛聽老師急得直跺腳就把他這段掐了。我呢,你猜猜看。嗯,我是一個只會看ppt講話的人,每次都是在家把家做好ppt,我不會在我看不順眼的人面前展示自己能說會道的本領,我不會像他們一樣吐沫星子橫飛評論時事,我只會寫點書評,影評,或者,上臺就說,我今天,給大家推薦一首歌吧。慢悠悠聽完,嘿剛好三分鐘。同學們找我要歌單我也給了。華語樂壇的也聽的差不多了。也聽民謠。純音樂。器樂,各種風格的比如搖滾啥的都混著聽。
大批量聽民謠的時期是在大學。后來又陷入港樂無法自拔。還有蒸汽波。覺得其他人都很x。現在越覺得自己心胸開闊,覺得點開熱門歌單播放熱歌入耳也并沒有什么錯。寬容了許多。
呼興致來了一口氣打了許多字,手在被窩外好冷,下回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