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項目架構里,根控制器之后是4個一級功能頁面,一級頁面下再鏈接到各個其他功能頁面上。
其中一級頁面和其他功能頁面的關系并不是固定的上下級關系,實際上它們之間的耦合度極低,甚至可以看做是完全平級、完全分割開的。
它們之間的鏈接關系其實是這樣的:當在某一個功能頁中要打開另一個功能頁時,只需調用一個功能管理類(FunctionCodeManager)的跳轉方法,將要跳往的功能頁的功能標識和其他參數(如果有需要的話)傳給這個跳轉方法,功能管理類便會創建功能標識對應的功能頁面的對象,然后將它push進來。以此實現了從一個功能鏈接到另一個功能的操作。
這個功能管理類就是我此次要優化的對象。它是整個項目的中樞,所有的功能跳轉都由它來調度,實現方法并不復雜:
1、首先要規定好各個功能對應的功能標識(FunctionCode),將它們枚舉出來:
功能標識是前后臺共同約定的,不只是客戶端在使用,當后臺想要在客戶端某個位置動態地展示其他功能的入口時,接口數據中便是用功能標識來標識“其他功能”的。
2、然后在功能管理類的跳轉方法中,對應每個功能標識做出響應:
3、那么當其他地方需要跳轉到某個功能頁面時,只需要這么調用:
功能管理類便會打開對應的功能頁面。
這種模式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是缺點也很明顯:用if-else來判斷功能標識效率太低。尤其是公司項目的真實數據中總共有80多個功能,那么當要使用功能管理類跳轉去最后一個功能的時候,就意味著代碼要跑80多次if-else判斷,看起來是很低效的。
于是我就產生了要優化的它的想法。
我們都知道switch-case的效率遠遠高于if-else,于是我便決定用switch-case來優化功能管理類。大致的思路如下:
1、功能標識里都是包含數字的,那么可以將功能標識里的數字提取出來,用提取出來的數字作為條件來供switch-case判斷;
2、那就需要先枚舉出所有功能標識轉換成數字后的數值,功能管理類的跳轉方法就使用這些枚舉的數值來做判斷;
3、同時需要提供一個方法,用來做功能標識和數值的轉換,為了提高效率,還要將已提取過數字的功能標識和對應的數字保存起來;
4、那么整個流程就可以定為這樣:在本地跳轉或者是接口數據要求跳轉的情況下,可以仍然傳字符串類型的功能標識給功能管理類的跳轉方法,跳轉方法內部將字符串類型的功能標識轉換為數值,然后使用數值去switch-case,再在對應的case里對各個跳轉請求作出響應。
優化的操作過程如下:
1、首先新建了一個優化后的功能管理類(FunctionCodeManagerOptimized),枚舉出所有功能標識轉換成數字后的數值:
為了樣式整齊,在將功能標識轉換成數字后在前面加多一個1,那么0位就可以保留著了。在這種轉換思路下,比如APP_001就將被轉換成1001;
2、接下來就可以編寫新的功能跳轉方法了:
3、對于其中字符串功能標識轉換成數值的方法transformFuncCode:,代碼如下:
它使用了一個靜態數組funcCodeCache來做緩存,將已經轉換過的功能標識保存起來,下次可以直接使用,這樣就大大加快了轉換的效率。
4、以上這些優化使得功能管理類的時間復雜度從O(N)降低到了O(1)。
完成了這個新的功能管理類后,將它和舊的功能管理類進行對比,測試了在最極端的情況下(要跳轉第80個功能),兩者的耗時情況,編寫代碼如下:
在10000次執行下,雙方的耗時情況如下:
可以發現,舊的功能管理類要花0.037秒,優化后的功能管理類只要0.007秒,性能約提升了5倍。
看起來,這似乎是一次成功的優化了。
在完成了這些測試后,我又重新思考了一下這次優化,最后的結論還是決定放棄這次優化操作。雖然優化確實可以提升5倍的效率,但是事實上并沒有看起來的那么完美,有這么兩個問題:
1、舊的功能管理類中只需要管理一份字符串類型的功能標識,并且在宏定義和跳轉方法中都是使用這一份功能標識,各個位置都是一致的,很方便管理;優化后的功能管理類需要管理兩份功能標識:一份字符串類型的和一份數值類型的,并且在宏定義和跳轉方法中各自使用了一份功能標識,兩者并不一致,加大了代碼管理的難度;
2、雖然表面看起來優化似乎是使性能提升了5倍,但是實際提升并不大。在項目中調用功能跳轉方法跳轉的時候,通常都只需要執行一次即可,絕對不可能出現測試代碼那樣執行10000次的情況。也即是說,所謂的5倍性能提升實際上只是將功能管理類代碼的執行時間從0.0000037提升到0.0000007,我不認為兩者有什么區別。
基于這些思考,最終放棄了這次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