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克在《意義的呼喚》中說:“選擇態度的自由,是人可以擁有的最后一項自由”。
任何事情的選擇與處理都有兩面性:消極墮落與積極主動,你選擇怎樣的態度應對就會出現怎樣的結果。
消極,是把苦難的責任推卸給命運、基因、環境,怨天尤人,尋找心理宣泄,但對現實沒有任何幫助。消極,就是在抱怨中臣服于困難。
積極主動,是一個人從依賴期走向獨立期,最重要的一個習慣,就是不把責任推給命運、基因、環境,積極掌握主動性,用“選擇的自由”,對自己負全責。
那該如何做到積極主動呢?第一,在刺激和回應之間,給自己思考的時間;第二,用積極的語言,替代消極的語言;第三,減小關注圈,擴大影響圈。
主動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用積極的態度與行動面對現實中的困難,相信每一天都會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