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記得昨天,那個夏天,微風吹過的一瞬間,似乎吹翻一切。——林俊杰《被風吹過的夏天》
【一】
夏小白的外號其實是小白,但阿文總是嘲笑她小白像是一只狗的名字,于是給她取了另外的一個更文藝的名字:夏夏,然后一喊就喊了十三年。
初中的時候,阿文是班長,小白是語文課代表,一個是班主任的左膀右臂,一個是語文老師的得意門生。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她們都是老師眼里的“黃金搭檔”,常常是阿文站在講臺上,氣勢如虹地管著課堂紀律,小白在臺下咄咄逼人地收著作業。那個時候,她們的課間娛樂,除了跳皮筋、踢毽子和結伴上廁所,就是去操場上繞圈,邊走邊聊。
那天大課間,她們照例去操場聊天八卦,順便圍觀高年級的學長打籃球,一個高個子的男生跳起來準備投三分,小白正在心里盤算著他這一球能不能進時,文搖了搖她的手臂,“夏夏,我給你介紹個筆友吧,好不好?我的好朋友——方牧平,七班的班草,也是個學霸,當然重點是跟你一樣很文藝。”那是小白第一次聽到他的名字。
2003年的時候,通訊設備遠不如現在這么發達,QQ也才剛剛興起,更加沒有條件人手一部手機,那時候我們與周邊的人發生交集的常規方式除了見面,就是寫信和打電話。突然有一陣子,學校里面就刮起了“筆友風”,大家會去找不同班級,不同年級,甚至是不同學校的人交筆友,每周來往一兩封信,成了無聊刻板的校園生活的最大樂趣和浪漫。絕大多數粗線條的男生都是隨手抽出一張頭就用來寫信了,然后稀里糊涂地一折就找個人遞出去了,女生們就不一樣,她們會存下零花錢去買繽紛好看的信紙,寫完了還不忘研究怎么樣折出好看的形狀,幻想著自己的筆友拿到信時驚訝和欣喜的表情。
當時看球看得太專注了,我的反應慢了半拍,等球劃出漂亮的弧線碰到籃筐時,才想起來回答文的問題,“筆友?七班的男生?什么類型的?”“怎么說呢,就是平時有點冷,有點拽,對人愛答不理的那種。但是人特別好,很陽光,很上進,學習也很好,上次英語競賽跟你一樣拿了二等獎的啊,頒獎的時候你們之間就隔了幾個人,你不記得了?“一排人站在領獎臺上,我哪里記得住。我只記得那天校長講話的時間太長了,害我腳都站酸了,腦子里一直想著趕緊結束,我放學后好去吃一大碗涼皮。”
雖然當時學校里交筆友很流行,但是當心被老師同學發現扣上“早戀”帽子的我,還是有幾分猶豫,可我都不認識他啊?笨蛋,筆友就是要找不認識的啊,這樣才有神秘感嘛,而且距離產生美懂不懂,文又慣性地敲我的頭。哦,你說的好像也很有道理,那我考慮下看看。你居然還敢考慮?你知不知道小平在他們班里很受歡迎的,多少女生威逼利誘我為她們牽線搭橋,我都嚴詞拒絕了,特地把機會留給你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啊,你要把握住機會!他有那么好嗎?好不好,等你們成了朋友就知道了啊。哦……
【二】
然而,還沒等我答復文,有意思的事情就發生了。
我和阿文所在的二中是市重點中學,學校特別看中升學率,從初二上學期開始,就每個月都會分班月考,統計分數和排名,用來不斷地提高學生的應試能力和心理素質。
那天一共考四門課,語文和英語都很輕松地考完了,無視監考老師狐疑的眼神,我早早地就交完卷子跑去上網了,下午第一門歷史,也很順暢地就做完了,只剩下最后一門地理讓我很犯愁。鬼才知道那個學期的地理課,我一節都沒有完整地聽過,大部分課堂時間都貢獻給了周公和小說,還月考,還排名,這簡直就是在刁難人。但為了不讓分數單上成績太過寒酸,一向考試老實的我,第一次動了歪念頭,偷偷地帶了一本地理書帶進了考場,疊好后壓在了屁股底下,等老師檢查完抽屜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塞進了抽屜里,打算待會直接抄書。
等拿到試卷,寫完名字,快速地掃一眼題目以后,我才暗叫不妙,抄個屁,上課根本一點兒沒聽,給我一本地理書我都不知道到哪里去翻答案。于是硬著頭皮答題,哎,能考幾分是幾分吧。當我做題目卡主,正用手托著下巴發呆的時候,一個小紙團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我的額頭上,順著軌跡尋去,斜對面的一個男生正躲著老師,扭著脖子跟我打啞語,我看了半天口型,才反應過來他說的是“書借我用。”我心想,反正自己也用不上了,倒不如做一件好事,趁著老師轉身的一瞬間,把藏起來的地理課本迅速地遞給了他。20分鐘后,第二個紙團飛過來,這一次砸到了我的鼻子,上面好像還有密密麻麻的字,我打開一看竟然是“答案”——那個男生居然把整張試卷的答案都抄給我了,難得的是字跡還很工整。好人果然是有好報的,我飛快地抄完答案就交了卷子,打算去隔壁考場等文。
我在考場外面站了10分鐘左右,文才慢悠悠地從對面走過來,習慣性地摟過我的肩膀,走吧。等一下,我還要等一個人,我書借給別人用了,他還沒還我,我不知道他是幾班的,只能在這里等了。哦,那就等一下好了。剛說完這話,那個男生就從考場里走出來了,把書扔給了我,“今天謝啦”,又很熟稔地跟我身旁的文打了個招呼,“你也在?我先走了,約了高飛他們打籃球。”
等到那一抹白色消失在視線里,文立刻用曖昧的眼神盯著我,“老實交代,你們兩個是怎么勾搭上的?上次說介紹給你當筆友,你還說要考慮,怎么一轉身就這么熟了?”這下子輪到我驚訝了,“他就是方牧平,你嘴里面一直念叨的小平?我不知道啊,他就是問我借了個書,還把試卷答案給我了……”不認識你居然都對你這么好,我跟他從小玩到大,他考試一次都沒帶我抄過。那是你成績好啊,不需要別人帶你抄啊。靠,你成績很差嗎?不過,以前都是我帶別人抄,第一次,別人把整張試卷的答案抄給我,這種感覺還不錯,哈哈……
【三】
生活中經常會發生這樣的現象,兩個完全陌生的人,在意識到對方的存在以前,就算每天相遇100次,走同樣的一條街,吃同樣的餐廳,路過同樣的風景,彼此在對方的腦海里依然是一片空白,然而,只要發生一個特別的事件或契機,產生短暫的交集,你腦海中的全部記憶都會被激發,然后你才恍然大悟,原來眼前的這個人,你們已經相遇了無數次,就好像是《向左走,向右走》的里面的男女主角一樣,只不過,是你以前你沒發現而已。
那次考試以后,我就經常在學校里看到方牧平的身影,停車庫、小賣部、操場,等等。6月底的時候,我拿到了文轉交的第一封他寫的信。
白底藍線的信紙上面是剛勁有力略帶幾分潦草的鋼筆字:
“你好,我是方牧平,就是上次借你書用的那個人,也是文的好朋友。文一直喊你夏夏對吧,那我還是喊你小白吧,小白聽著可愛一點。對了,你可以叫我小平,阿牧也可以……”
收到信的第二天,我給他寫了回信:
“小平,見字如面。可是我覺得小方(小芳)比較適合你也,最近我們班男生下課一直在唱一首改編的歌,村里有個姑娘叫小芳,長得好像麥克老狼……”
文是我們兩個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們最好的信使。每個星期,她都會風雨無阻地幫我們轉交信件,任勞任怨。與別的筆友不同的是,我們兩個心照不宣地回避掉早戀和愛情這樣的情愫和字眼,我們只會在紙上聊音樂,聊文字,聊夢想,偏巧我們兩個人的喜好和審美驚人的一致:一起讀韓寒的《三重門》、郭敬明的《幻城》和路遙的《平凡的世界》,只聽周杰倫、王力宏和林俊杰三個人的歌,最愛的日本動漫都是《灌籃高手》,那時上海在我們心里是遙遠又文藝的存在,我們還約定了一起考復旦。
每一次,我們的信,都會以一句周杰倫的歌詞作為結尾,誰讓那時Jay是我們的最愛。我們兩個做過最幼稚的事情就是,每次月考都會把各自的月考成績撕成細長條貼在信的正文里,每次都要比一下看誰考得比較好,誰的排名比較靠前,不知道這算不算學霸的浪漫。我到現在都能回想起那個畫面:喂,你這次英語才考125,我考了131也。切,可是我語文考了128,你才100啊。上次一不小心歷史讓你搶了年級第一,我不服氣啊。那就來啊,反正你政治一定考不過我的……
從初二下學期到初三,我們一共寫了121封信,現在還壓在我臥室房間寫字臺的抽屜里。那個時候,我們好像有聊不完的天,我知道他喜歡白色襯衫和藍色球鞋,打完籃球喜歡喝脈動,穿7號球衣和42碼的鞋,喜歡卡索,喜歡仙道,以后想當一名工程師。他知道我喜歡讀張愛玲和安妮寶貝,喜歡戴叮叮當當的新奇手鏈,會DIY很多小飾品,最喜歡的顏色是黑白藍,最愛喝的飲料是統一綠茶,將來想當一名律師。
我認識的那個小平并不像傳說中的那么冰冷,恰恰相反,紙上的小平是一個既陽光又自戀的逗逼,他說過最張狂的話是:我這個人沒有什么缺點,唯一的缺點就是優點太多了。所以,我一直覺得形容一個人沉默寡言是偽命題,天生沉默寡言的只是極少數人罷了,大部分人是沒有遇到對的聊天對象,沒有機會正確地打開對話方式,這才給了別人冷漠孤僻的錯覺。
【四】
一轉眼,就迎來了中考。中考前半個月的一個周五晚上,我們約了在操場上見面。
月朗星稀,四周蟬鳴,操場上只零落地有幾個高中部的男生借著月光打籃球。我們兩個繞著操場轉了一圈又一圈,他一直在踢地上的石子,仿佛醞釀著如何開場,而我用余光看著他,靜靜地也不說話,終于他開口了,“你志愿書填了嗎?”
“還沒有填,不過已經想好怎么填了,你呢?”
“我應該會填一中吧,我們這屆小升初的時候,一中那年剛好初中部不招生,所以大部分的尖子生都云集到了二中,現在,很多人應該都會填一中,畢竟一中是我們這里最好的學校。其實我覺得二中也挺好的,但是我爸媽一直希望我填一中,他們覺得上最好的高中,才能考上最好的大學。”
“嗯,大人們應該都這樣想吧。盡管如此,我還是會填二中,這里離我家很近,而且待了三年習慣了。最重要的是,一中理科最好,二中文科是強項,而我從一開始就打算學文的,所以數理化的課才一直那么肆無忌憚。”
那我們以后還會見面嗎?
應該會的吧,雖然不在一個高中但還在同一個城市,反正這里就這么大,而且我們有QQ啊。
也對。
走到第五圈的時候,我感覺到他好像要牽我的手,忽然心跳加速很緊張,就在我們的指尖快要碰到一起的一瞬間,我“啊——”地大叫了一聲,跑掉了。方牧平呆立了一會,才追上來。你剛才怎么了?我看到操場南邊圍墻的樹后面,有兩個人在接吻,好像是高中部的學生。哦,所以你就跑掉了,你怎么不指給我看啊?我,我剛才一緊張就忘記了。那我們要不要現在回去偷偷看幾眼?算了,估計他們都被你嚇跑了,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嗯。
他推著自行車送我回家,那晚,我們兩個走得特別慢,明明我家到學校只有10分鐘左右的距離,硬生生地走了45分鐘才到家。他怕被我爸媽看見,在快到我家門口前就躲開了,騎上自行車往相反的方向回家。我站在朦朧的夜色里,看著他,消失在街角,才慢吞吞地回家,上樓,看書,寫作業。
中考前的最后一天,我睡過頭了,一睜眼已經7:30了,飛快地抓起衣服,邊走邊穿,穿衣洗漱10分鐘搞定,抓了一根媽媽買回來放在餐桌上的油條就向學校一路狂奔。好不容易在7:45左右的時候,趕到了學校,離班級還有30米的時候,我停下來喘了口氣。好像哪里有人在看我,下意識地抬起頭來,發現2樓上的小平(那時我們兩個的班級是上下樓,我在九班,他在七班),他背著斜跨書包,在七班門口站著直勾勾的看著我。我仰起頭,用眼神回應他的直視。我們好像第一次這么旁若無人地對視,他看著我,我看著他,沒有一個人說話。也許他想說的是,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也許,我想回答的是,可是你還是會填一中,就好像我一定會填二中一樣。好像過了很久,上課鈴響到第三遍的時候,我們才反應過來該進教室了,各自毫無懸念地往教室里面走,好像我們兩個從一開始就都無比清楚,各自會做怎樣的選擇,會去什么樣的位置。
【五】
那個夏天,我們都考得很好,他順利地考上了一中的實驗班,我選擇留在二中的實驗班,阿文則因爸爸工作的調動,舉家搬遷,去了外地讀書,匆忙地我都沒來及送她,都沒來及要她新家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到了六月底,QQ號被盜,我跟小平就連唯一的聯絡方式都被切斷了。
中考過后,曾經因考試壓力而備受擠壓的時間和精力終于被釋放出來,我開始瘋狂地玩,參加各種同學聚會,吃飯,唱歌,溜冰,等等。然而,我再也沒有見過小平。
7月底的時候,玩得就厭煩了,無聊的我跑去書店辦了一張借書卡,開始每天躲在空調房里看小說。然后,我在借來的書上發現了特別的痕跡。我借的第一本書,是阿來的那一本《塵埃落定》,因為以前聽他說了很多遍這本書很好看,有一段時間他還把自己的網名改成了“塵埃落定”。我看小說的速度一向很快,一個下午加晚上的時間,就搞定了,翻到最后一頁的時候,在左下角上意外地發現一行字: “小平已閱,2001年4月1日。”難道是他?
為了證實我的猜想,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跑到了借書店,翻遍了小說區域的六個大書架,發現了幾十本書,最后一頁的左下角,都寫了“小平已閱”和看完的日期,離我最近的一個日期寫著2004年5月8日,寫在《少年維特的煩惱》的最后一頁,除了日期,還有一段話:
“任何人都猜不到,這是我們的暗號,有太多人太多事,夾在我們之間咆哮,雜訊太多訊號弱,就連風吹都要干擾。”
不會這么巧的,一定是他,應該是他。
原來,他四年前就開始在這家書店借書看,這家書店里我家只有20分鐘的距離,只隔了兩條街,原來,我們兩個曾經這么近,那么遠。于是,那個夏天,我瘋了一樣的看小說,以至于一向不鼓勵我出去玩的老爸老媽都被我癡狂的狀態嚇到了,嘮叨了很多次,你出去跟許諾她們玩玩吧,這樣一直看書,眼睛要看壞的。
我把自己找到的每一本,署名有“小平已閱”和日期的書都一一借回家看了,我也學著他的樣子,在書的左下角上,寫道:小白已閱,2004年X月X日。從2004年7月27日到8月30日,我一共看了58本小說,其中有36本上寫著“小平已閱”和“小白已閱”。每次去書店借書的時候,我都會磨磨唧唧很久,時間長了跟圖書管理員都成了朋友,有時候也會幫著她一起整理書架上的書,私心卻想著,也許我們會在這里遇見。
8月31日,是那個夏天,我最后一次去那家書店,一直等到關門,等到書店管理員鎖門才肯回家。我以為那個人會出現,我以為我找到的暗號是他留給我的信號,但他再也沒有出現過,書架上的小說也再沒有出現過新的日期。
2009年的夏天,我在人人網上搜了好久,終于找到了他,原來他去了同濟。特地把筆記本電腦搬到床桌上,躲在用電風扇和蚊帳建造的圍城里,專注地看著他校內上的日志、狀態和相冊。大部分都是他這幾年出去旅行的風景照,只意外地發現了一張他穿紅色球衣的照片,干凈利落的短發,陽光的笑容,雙手插口袋,背靠著操場,依然那么帥氣,依然是我心里的那個仙道。點擊到下一張的時候,我的溫柔和笑顏就僵住了,那是一個女生的自拍照,很好看,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形容詞。從2003年到2009年,整整七年,這一次,是真的結束了。
大學畢業后我到了上海工作,與已經在銀行工作一年多的阿文重新聯絡上。久別重逢的第一次見面,我們約在了八佰伴,吃飯,逛街,聊天,整整一天,兩個人的嘴巴都不停地在講話,這是我們填補過去許多年的記憶空白的方式。有些朋友,失聯了太久,一旦見面,要么云淡風輕地相視一笑,要么就心潮澎湃地不停地說話,恨不得把過去許多年兩個人的記憶和生活都填充起來,好讓彼此再次無縫融入各自的生活里。顯然,我跟阿文屬于第二種情況。
但是不管我們兩個聊多久,聊什么,末尾都離不開那三個字——方牧平。夏夏,小平也在上海,他大學畢業后進了一家知名互聯網公司,做了IT工程師,你想見他嗎?要我安排一下嗎?
見與不見,已經不重要了。我來上海之前,曾經無數次幻想過我跟他再次遇見的情形,街頭,地鐵,書店,電影院,等等,還很矯情地發了一條“緣起一個人,邂逅一座城”的狀態,如今我來到了他所在的城市,跟他站在同一片天空下,反而沒有了期待。其實,我很害怕,我常常會想,如果有些事情注定無法掌控,那是不是就干脆不要籌謀,如果有些人注定一輩子也等不到,那是不是從一開始就不該有奢望,如果有些感情只是一個人的自作多情,那是不是不如早一點放棄?
我沒有答案,但我知道,我滿心期待的同時,又無比害怕見到他,我怕眼前的人已經不是當年我喜歡的那個翩翩少年,我怕自己在不夠優秀不夠出色的情況下與他狹路相逢,更加害怕,他褪去陽光和青澀,變得沉穩世故時,也變成另外一個人,一個完全陌生的人。
【六】
我一直不知道如何去定義我跟方牧平的這段回憶,不能算初戀,勉強算是暗戀,如果暗戀的定義是沒有說出口的喜歡。你如果問我,小平有沒有喜歡過我,我的答案是不知道,我真的不確定。你如果問我,我有多喜歡他,我會回答你,很喜歡,記憶里的那個夏小白真的很喜歡方牧平,如果不喜歡,不會做那么多傻事,不會日記本里寫滿了他的名字,不會到現在還珍藏著那121封信,不會在書店傻傻地等了一個夏天,不會在時隔多年后,依然有意無意地打探他的消息。
如果哪一天我們在上海的街頭碰見了,也許我們相逢不識,也許我們會微笑著打個照面,就消失在人海,又或許我們會像以前一樣,邊走邊聊,重新以朋友的身份介入彼此的生活……但這一切的一切我都希望是在一種自然而然的情況下發生的,就像是我很久以前看過的一句話:
如果這個世界上,有兩個人注定會相遇,那么他們走的每一步,都在朝著對方走去,不偏不倚。如果你喜歡的那個人,真的是你命中注定的人,那么最終你們一定會在一起的,那些錯過了彼此的人未必是因為相遇的時機不對,很可能是不是對的人,對的人,一定會在一起的。
方牧平最后一次出現在小白的日記里,小白只寫了兩句話:
你是我筆尖下的少年,藏在時光里的情歌。我喜歡你,更喜歡,當年喜歡你的那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