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總說“送別”,“送別”。我倒覺得“送別”只是“送”和“別”兩個字并排,站在了一起而已。
送,是因為將別。對待將行的遠親遠客,“送”是必要的禮節;對于至親摯友,更是要送。除了表示珍重,人又怎么能舍棄離別前最后一次重聚的機會?哪怕多說幾句是幾句,好像那幾句話就能盡訴平生衷腸;哪怕多看一眼是一眼,仿佛全憑那一眼來將對方身影雋永地刻入腦海。
心知:留不住的。才依依相送。倘若實在不愿對方離去,執著的人便會執意勸,內斂的便不會來,以免徒增傷悲,而脾氣火爆的,大概早造了反了。我來送,即是承認你必定要走的事,我不反對,只求你日后一路安生,即便在原地的我面向你時揚起嘴角揉著衣角,轉過身去就皺了眉噙了淚。
送,多以實際行動送。古人臨行前有“祭路神”的虔誠程式,現今出門遠行之前,我的家人還是未免要向神龕神像閉目輕輕禱告一聲,“一路平安!” 國人“以食為天”,“餞行宴”是古今相通的,雖方式變更,卻內涵恒定:再聚首,示情誼,表祝福。飲酒是餞行宴的一大重頭戲,人們將凝重的離愁在酒精中化開,“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式的碰杯飲勝,平添豪邁之氣;“都門帳飲無緒,留戀處,蘭舟催發”般的執手呢喃,寄寓款款深情。長亭濁酒,古道別詩,南浦驪歌,灞橋折柳,此中相思意?隨君直到夜郎西。還有今人“父親買的橘子”、“母親烙的餅”,哪樣不是遠行人甜蜜的負荷?
如果說“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到“瞻望弗及”的歷程“實勞我心”,那么也可在心里相送,省得“山回路轉不見君”時,光對著“雪上空留馬行處”癡癡地望了。只消知道遠行人航班或車票幾時幾刻,歷時幾許,然后在相應的時間節點提醒自己,彼人何時尚未出發,何時已然抵達。當你知道,哦,此時他已經身在遠方了,心里自然會出現一種被掏去一大塊、但片塊之間仍有細絮相連的感覺。此時尚且是幸運的,人能夠撫慰自己說,你看,你跟對方還是處在同一片天空之下呀。古人睿智的一句“天涯若比鄰”,確實是治離愁最佳的救藥了。
至于“別”呢,倒是未必要“送”的。有人寧愿揮揮衣袖而后悄悄溜走,并不愿帶走掛懷自己的人心上的一片云彩;有人寧愿悄無聲息地告別人間,做一只“天空沒有翅膀的痕跡,而我已飛過”的鳥。梁實秋的一位朋友曾道:“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獲梁先生評之:“我最賞識那種心情。”
有時可能欲送而不得,甚至還沒來得及送,雙方就被命運生生地扯開。譬如死別,那是沒有防備地徹底地失去一個人了,不曾相送一程,更是增添無盡的遺憾。
所以說,“送”可為“別”時減卻幾分不安。不說多添幾分心安,只求憾恨少些。
若將行者是自己對頭,或非同道中人,那么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客官好走不送。用梁實秋《送別》中的話來說,便是“如果平常我看著你面目可憎,你覺著我語言無味,一旦遠離,那是最好不過,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將來又要碰頭,何必送行!”
南朝文學家江淹《別賦》開篇便嘆:“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矣!”蘇軾自然曉得,但又能如何呢?只好舉杯抒懷:“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愿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如果有人要問我,“下次別離,你還送不送?”
定當是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