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正在上班時,接到一個朋友打來的電話,給我介紹了一個阿聯酋的項目。想讓我接手這個項目,讓我報一下價格。我問他去不,他說不去,辦不了護照。我隨口問了一句,護照怎么能辦不了呢?朋友毫不避諱的說,和老婆離婚了,在房子問題上讓他再出點錢。他兒子和女兒都勸他不要給。因為這個糾紛辦不了護照。然后我就道歉,對不起 問起了您的家事。人家也沒在意 說都是正常事。之后掛了電話我就在想,是什么原因導致一對40多歲的夫妻離婚呢?后來我想應該是跟朋友的工作有很大關系。因為,做我們建筑這一行和家人聚少離多,常年漂泊在外。久而久之,女人就想找一個可以依靠的肩膀。既然丈夫給不了那么婚姻存續還有什么意義?有時候我也在想,什么時候才能結束這種四處奔波的生活?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妻子和我提出離婚的話,我也不會感到意外。因為我給她的太少了,不能盡到一個丈夫應有的責任。如果你選擇了放手,那么我成全你!去尋找屬于你的幸福!我所受的委屈和吃過的苦永遠都不曾對你講過。就是為了當你選擇離開時心里不會有愧疚感!晚安!
? ? ? ? ? ? ? ? ? ? ? ? ? ? ? ? ? ——午夜雷鳴
? ? ? ? ? ? ? ? ? ? ? ? ? ? ? ? ? ? 2018.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