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般的簡介,以為這是一本批判美國30年代法律制度的書,仔細讀下來,感覺只是借助了法律的角度來批判落后社會觀念。
Atticus認為,知更鳥是“只給人們帶來好處而沒有任何害處的鳥”,所以當他給孩子買氣槍的時候,要求他們不要射殺知更鳥。
作為一個隱喻,書中實際上有兩只“知更鳥”。
一個是Tom,他是個黑人,被白人女孩誣陷。書中正面對這個案子進行了描述。雖然Attics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冒著生命危險對抗了白人極端勢力試圖在司法之外殺掉Tom的行為,使得Tom受到了正常的法律審判,然而,在證據確鑿證明他無辜的情況下,陪審團仍然對他做出了有罪判決。在他在監獄等待上訴的期間,他由于喪失信心而企圖越獄,而監獄警察面對這個殘疾的、希望不大的越獄,也進行了過度的防衛(17槍射殺),逃跑者不理智,借機殺人者也同樣讓人不齒。
一個是Boo(Arthur),他是個白人,青少年時經常跟一群不被白人社區認同的人在一起混,后來被判勞教,被家人帶回家后,從此失去了對人類的信任,閉門不出幾十年。“那個家從他回去的那一刻就死了”。然而即便是這樣,還是有鄰居造謠說他晚上出來瞎逛,甚至在她的窗外凝視她。Boo一直是被“虛寫”的,主要從側面講了Scout所聽到的各種關于他的傳聞軼事。當Arthur為了救Scout和Jem而突破自己的心障從家里走出來殺死了襲擊者,拯救了兩個孩子時,Atticus和警長不約而同的選擇掩蓋事實以保護Arthur。
到底是誰殺死了“知更鳥”呢?殺死“知更鳥”的,是整個社區的那種無知的群氓狀態。是不同種族和群體之間,基于想象的相互恐懼和仇恨。
Scout在經歷了襲擊之后對Attics說,她對剛發生的襲擊并不感到害怕,她發現真實的人和事并不嚇人,嚇人的還是書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