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情緒、情感、意志氣質和性格是人的人格特征,性格是對現實的態度,人格的主體更多受環境影響,心理特征是指一個人心理過程進行時經常表現出來的穩定特點,[1]包括人性、人格特質和性格素養(人格特質和性格素養屬于個性心理)三個方面。
態度是一個人對人、物或思想觀念的一種反應傾向性,它是在后天生活中習得的,由認知、情感和行為傾向三個因素組成。一個人對現實的態度,表現在他在生活中追求什么、拒絕什么,即表現在他都做了什么上面。而一個人怎樣去做,則表明了他的行為方式。一個人對現實的穩定的態度決定了他的行為方式,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又體現了他對現實的態度。
性格的情緒特征指的是一個人的情緒對他的活動的影響,以及他對自己情緒的控制能力。良好的情緒特征是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緒,情緒穩定,常常處于積極樂觀的心境狀態;不良的情緒特征是事無大小,都容易引起情緒反應,而且情緒對身體、工作和生活的影響較大,意志對情緒的控制能力又比較薄弱,情緒波動,心境又容易消極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