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有個女孩找你。”
“嗯,我知道了,謝謝你。”
不知為什么,“21”這個數字跟我好像很有緣。我的學號末尾兩個數字是21,而今年又21歲了,所以朋友同學都會這么叫我。
今天是我來到這座城市的第606天,也是我生命中最年輕的一天。無論是很傻很天真的曾經,還是懂事淡定的現在,又或是近在咫尺的未來,都值得我去回憶、去珍惜、去憧憬。
兩年前,我拖著行李來到這兒,心里百感交集。為什么努力了十八年,結果竟會是這樣的?可能是自己的努力還不夠,也有可能是命運如此。倘如就此認命,我又不甘心;倘如不認命,卻無能為力。就像《心酸》里面那句“青春兵荒馬亂,我們潦草的離散”,從前的自己不夠成熟,一遇到事情就匆忙逃跑。后來,時間慢慢地撫平了曾經的傷口,給了我一次次改變困境的機會。
二十一歲,是我一生當中最尷尬的年齡。看似成熟,有時候卻還像個孩子傻笑;看似堅強,有時候卻還要躲在被窩里流淚。原來只有當我走過很長很長的路,才能會體驗到人生的真諦。感謝歲月,把自己塑造成了曾經喜歡的樣子。
01 讀書,讓我遇見了更好的自己
因為我想要耀眼的光芒,所以一直堅持讀書。
小時候,一邊唱著“小嘛小二郎,背著書包上學堂”,一邊歡聲笑語地讀書。總感覺上學可以上一輩子,總盼著自己快快地長大。本是歡喜無憂的年齡,自然有著一顆天真無邪的心。
高中時,一邊喊著“難免曾經跌倒和等候,要勇敢的抬頭”,一邊玩命地讀書。總覺得自己什么都不怕,總是用盡所有的力量去爭取想要的。本是拼搏奮斗的年齡,自然有著一顆堅強無畏的心。
大學時,一邊哼著“余路還要走多久,你拽著我的手”,一邊悠閑地讀書。總感覺自己什么都想要,總是想盡法子去提升自身價值。本是熱血沸騰的年齡,自然有一顆滾燙青春的心。
驀然回首,才發現自己已經走了很長很長的路,離夢想實現的那一天也越來越近。每當我堅持不下去的時候,就會想起胡適說過的那句“怕什么真理無窮,進一寸有一寸的歡喜。”掃盡所有的障礙,留下的只剩成功;用盡全部的精力,余下的只剩喜悅。讀書,就是為了看清自己平日里的不堪。
人們常說:“21天就可以養成一個好習慣。”現在,我可以很自豪地說:“讀書這個習慣我堅持了21年,而不是21天。”我也沒想到堅持起來的自己,竟然有這么可怕。一個夢想,竟然讓我堅持了八年;一個興趣,竟讓我堅持了九十天。別害怕,命運從來不會虧待像我一樣的追夢人。
我喜歡讀書,不僅因為可以嗅到文字飄散出的淡香,還可以借助別人的閱歷來豐富自己的人生。讀《理解貝茜》,我學會了貝茜的獨立與堅強;讀《世界上的另一個你》,我學會了面對不同的人生境遇和珍惜艱難日子里的友誼;讀《平凡的世界》,我學會了怎么去生活。因為我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所以不放棄每一本對生命至關重要的書。
讀書的意義就是,讓我通過別人與我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來讀懂自己的內心與未來。
02? 跑步,讓我遇見了更好的自己
因為我想要更好的未來,所以堅持跑步。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剛剛跑完步回來。每次跑完步后,我都會在草坪上坐一會,看著外面燈火通明的城市與無邊的黑夜,想想這兩年的生活,我已分不清臉上是汗水還是淚水。雖然已經二十一歲了,卻有時候還是很脆弱。想著想著,一種莫名的委屈涌上心頭。本想抑制住淚水,卻還是掉落下來。不知不覺,就唱起“讓我掉下眼淚的,不止昨夜的酒”。
跑步的時候,看到同學超越了自己,心中就會不甘。即使已經很累了,可還會咬牙地奔跑,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似的。可當我跑到最前頭時,卻又沒想象中的那么有成就感。盡管我也想當第一名,但我更愿意做第二名。因為當我不是第一名時,便會有強大的的欲望與毅力。
我喜歡跑步時戴著耳機唱著歌,喜歡風從身體旁飄過的感覺,喜歡大汗淋漓的自己。因為那句“鍛煉身體要經常,要堅持,人和機器一樣,經常運動才能生銹”,我深受鼓舞。每一次跑步,都單曲循環一首歌。說不出來為什么會喜歡“如果夢想不曾墜落懸崖千鈞萬發,又怎會曉得執著的人,擁有隱形翅膀,把眼淚種在心上”,可能歌詞唱出了我的心聲吧。
因為曾生過一場病,所以我之前身體比較虛弱。可時間不容我停留,我要學會一個人堅強地走下去。即使一路上孤單與坎坷相伴,也不后悔。也許一天的跑步,帶不來什么效果。但在長久的堅持后,我就有所收獲。我堅持跑步,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有多堅強,也不是為了前進地更快,而是讓自己學會無所畏懼。
記得有天晚上,一個女孩看起來已經沒力氣了,卻還在堅持。我能看到堅持背后的辛酸,也能看到她身上的不放棄。即使我們跑的再慢,也好過在原地徘徊。這學期以來,有一個室友的改變讓我佩服。從大二開始,只要沒有下雨,他就去跑步。如果我們決意做一件事時,永遠想象不出那份堅持與努力的力量有多大。
跑步的意義就是,讓我為未來積累資本。
03 音樂,讓我遇見了更好的自己
因為我想要活成自己曾喜歡的模樣,所以喜歡音樂。
聽著“你說你有點難追,想讓我知難而退”,回憶著這二十一年來的點點滴滴,自己竟然詭異地笑了。大學之前,我喜歡音樂,卻不敢在別人面前唱歌。我沒有比誰勇敢,只是遇上了心上人。直到那天,她匆匆地闖進了我的世界,卻再也沒離開。
她明明知道我不敢在別人面前唱歌,卻以此作為追她的見面禮。一邊是喜歡兩年的女孩,一邊是二十年的軟肋,最終還是選擇了她。這一件事后,讓我看清楚了喜歡一個人后,自己有多么可怕。雖然我戰勝了自己一個短板,卻從此以后多了一個軟肋。正好電腦隨機放到“誰會是誰的軟肋,這一次還要不要我安慰”,而我希望她會是我一生的軟肋。其實我不是戰勝了軟肋,而是把你的所有放在心上了。
追她的路很簡單,一首歌就可以拿到進入她心房的門票;追她的路又不那么簡單,因為我為了在她面前唱一首歌,苦苦練習了三個月。張愛玲曾說過“喜歡一個人,會卑微到塵埃里,然后開出花來”,是她的出現,顛覆了我的整個世界。原來每一個驚喜,都是不謀而合的心動。
沒有遇見她之前,我只會躲在某個角落哼著歌;擁有她之后,我只為她唱一世的情歌。她的到來,是上天的恩賜,是我生命里的奇跡。我既歡喜又幸福,就像個孩子拿到糖一樣開心。她說最喜歡我唱那句“從你說愛我以后,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而我遇見她就像隨機播放音樂時出現最喜歡的歌。
和她在一起的每天,我都能高高興興地起床,安安心心地入睡。每做一件事,都與她有關;每一首情歌,都想唱給她聽。她生日那天,我給她寫了一首情歌。整首歌雖然有297個字,卻找不出第4個不同的字。說真的,喜歡一個人真的很幸福,它可以帶給我們快樂,也會教會我們成長。
音樂的意義就是,讓我遇見了那個更好的自己。
青春就像一段路途,我們會走過千山萬景,嘗盡酸甜苦辣,經歷悲歡離合。每一個人的心底,都會有一段不同尋常的故事。待到時機合宜,就會風生水起,留下許多美好的記憶。
二十一歲,我活成了自己曾喜歡的模樣。
“21,有個女孩找你。”
“嗯,我知道了,謝謝你。”
她來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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