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酋長的名號,我們就會想到馳騁美洲的印第安人和非洲大陸上大大小小的王國部落。如今的印第安酋長已成歷史,俱往矣。但是非洲的酋長制度卻依然存在,并且在當地的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酋長是個很寬泛的概念,指的是一個部族或者一個部族聯盟的首領,大可以指一個王國的國王,小可以指一個村子的頭人。
以古剛果王國為例(疆域含今天的剛果金和剛果布及安哥拉的大部分地區),在被殖民者占領之前,這些地區剛剛形成一個統一的王國。但是結構很脆弱,缺乏嚴密的組織結構,還沒演化出實行中央集權的政府形式。其治理國家的基本結構是國王下屬八個大酋長管理的省份,省級大酋長下轄一群部族聯盟的酋長,部族聯盟酋長下面是部族酋長,再往下就是村子里的頭人(小酋長)。
這種結構聽起來有沒有覺得很熟悉,其實我們歷史上的商朝所提到的動輒幾千幾百個諸侯也類似于這些酋長。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并沒有很多土地和人民,只是小小的一隅之主,最小的酋長只能算是個村子的頭人。所以一定不要被酋長的名頭唬住,村長和至尊大酋長(Paramount chief)的地位和權勢可是天差地別啊。
隨著殖民者的入侵,許多古王國的國王后裔和傳統部族酋長們勢力衰弱,或者有名無實或者干脆被取消了領導權。但在部分地區,比如盧旺達和布隆迪等地,比利時殖民者采用的是間接統治。他們扶持傳統的部族領導人,也就是各大酋長來替他們完成殖民地管理。由于兩地的統治階層是占人口少數的圖西人,由他們統治人口多數的胡圖人還有少量散居叢林的特佤人成為一種有效地管理手段——通過扶持小聯盟掌權比迎合絕大部分人口的利益更經濟劃算。但這樣的分化也為獨立以后的族際沖突埋下了伏筆。
進入二十世紀后,西方殖民者為了安撫當地崛起的民族主義勢力,不得不改變策略,開始重新啟用讓傳統領導人管理地方事務的酋長制度。這之后的酋長分為兩類,一種是世代相傳的傳統酋長,還有一種是由殖民當局任命的新酋長。
上世紀六十年代前后的非洲獨立大潮中,絕大部分非洲國家實現了獨立。有些國家還保留了酋長等傳統領導人的部分權利,主要體現在土地權和在地方事務的管理上,但他們無權干涉國家層面的事物。出于尊重,有些國家設有酋長院等機構,讓酋長們有了參政議政的機會。
酋長地位的繼承方式多種多樣,有些是傳給外甥們(母系社會遺風),有些是傳給子侄輩(兄弟的兒子們也有權繼承)。在歷史上,非洲地區的酋長權力更迭曾經引起無數的部族內戰,內戰的俘虜都成了奴隸。而早期來自歐洲的白人和中東的阿拉伯人則靠販賣戰俘奴隸大發其財,受害的只有普通百姓。
如今的酋長地位除了靠繼承,還可以通過任命獲得。目前尼日利亞等國還有這樣的習俗,那就是政府可以任命一些有突出貢獻的人為酋長,這算是一種榮譽稱號,很受當地人尊重。
既然酋長分等級,那么小酋長眾多的子女就很那過上舒適的王子公主式生活。在我曾工作過的南部非洲國家,曾經遇到兩位“公主殿下”,她倆看起來的確比起一般的老百姓要俊俏一些。但是為了謀生也不得不出來做生意賺錢,好在她們所賣的貨物是酋長領地的出產物,因此穩賺不賠。看著他們她們席地而坐啃著生地瓜,我不禁感概,原來酋長家也沒有余糧啊。
這還是正牌嫡系的公主,一些早已沒落的王室成員已經完全失去土地和地位,他們只能通過給孩子以王族姓氏或者王國名字命名,比如起名叫木瓦米(國王)或者姆旺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