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讀了心理學家、哲學家——艾里希·弗洛姆的《愛的藝術》,書很薄,只有8萬字,但是對于“愛的藝術”這一主題闡述的很完整。從回答我們看到書名可能存疑的問題——愛是一種藝術嗎?到理論上論述愛,再到當代西方社會的的愛及其瓦解現象的否定態度(該書創作背景是20世紀以來的西方資本主義社會,作者親身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尤其在二次大戰時,由于是猶太人而橫遭迫害,流亡美國),即使在新世紀的今天,仍存在各種偽裝的愛——實際上是愛的瓦解的諸多形式,最后是最難的、也是我們最想知道答案的問題:如何實踐愛的藝術。
讀完這本書時,它在“我的圖書館“中被分到了“后悔沒有早讀到”、“強烈推薦”兩個分類中,因為該書內容很豐富、知識點較濃密(可參考思維導圖),所以選了我較喜歡的兩部分,作此首讀筆記,算作引導以分享給大家。
如果你和我一樣,想要在本書中得到愛的藝術簡單指導,也許會失望,因為本書目的在于使我們確信:除了努力積極發展你的全部個性,使之形成一種創造性人格傾向外,一切愛的嘗試都一定是要失敗的;沒有愛自己鄰人的能力,沒有真誠的謙恭、勇氣、忠誠、自制,就不可能得到滿意的個人的愛。
愛是一種藝術嗎?
回答是肯定的。因此它需要知識和努力。但是在當今一不小心就陷入浮躁的社會下,大多數人認為:愛是一種快感,體驗它是件隨機而遇的事,并不是說我們認為愛不重要,我們渴望著愛,我們看了無數幸福和不幸的愛情題材的電影,讀過許多妙筆生花的以愛情為主題的故事,聽過許許多多無聊的愛情歌曲,然而幾乎很少有人認為:愛,還有需要學習的東西。
有多少人認為愛就是如何被愛、如何惹人愛?愛的困難是尋找正確的愛的對象?最初墜入情網的經歷就是愛的“永恒”?
對愛來說,只有一條克服失敗的恰當途徑——找出失敗的原因,并著手探索愛的真諦。而第一步就是明確愛是一門藝術,如果我們想知道如何愛,就必須遵守我們學習其它任何藝術的同樣方法,諸如學習音樂、繪畫、木工等藝術的方法:一方面精通這門藝術的理論,另一方面熟悉這么藝術的實踐,想要駕馭這門藝術,還有必需的一點就是在我們的心中必須是:沒有什么比此藝術更重要的事情。
愛,對人類生存問題的回答
人類存在的最基本的事實正是他脫離了動物界,超出了本能適應性。人具有天賦的理性,他是了解自身的生命體,他了解他自己、他的同伴、他的過去和未來趨向。這種對他自己作為一個孤獨的實體的認識,對他自己短暫的生命歷程的認識,對不由他的愿望出生又違背他的意愿而死去這一事實的認識,對他的寂寞和孤獨的認識,對他在自然和社會面前無能為力的認識,所有這些都令他感到孤獨和隔絕的生存狀態是不堪忍受的監獄。如果他不能從這個監獄中解放自己,從而達到以某種形式與人們和外部世界的溝通,他就將變成一個瘋子。
孤獨意味著被割斷與社會的聯系,沒有任何能力去行駛我們的人權,因此,孤獨意味著無助,意味著這個世界無需我發揮能力并可以侵犯我。
在《圣經》里,亞當和夏娃吃了知曉善與惡的智慧之果以后,在他們從原始的動物本能的協調中解放了自己并變成人以后,亦即在他們作為人類誕生以后——他們看到自己是裸體的——才產生羞恥感。我們假設像這樣古老和原始的神話也存在于十九世紀過分拘謹的道德觀中,這個故事想要告訴我們的要點是他們的生殖器被看見而引起局促不安嗎?似乎不是如此。以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精神來理解這個故事,我們未抓住要點。它似乎是這樣的:在男人和女人自己和相互間明白以后,你們也就明白了他們的分離和孤獨,以及因為他們屬于不同的性別而產生的差異。但是,當他們承認分離時,他們依然是陌生的,因為他們還沒有相互學習愛。沒有被愛重新結合的分離意識是羞恥感的來源。同時它也是有罪感和焦慮的來源。
人的最深切的需要就是克服分離,從而使他從孤獨中解脫出來。實現這一目的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方式:各種迷狂狀態,如酗酒和藥癮是個人選擇的形式,宗教儀式是部落選擇的形式;迷狂結合的所有形式有三個特點:強烈的、產生于包括身心在內的全部人格、暫時的和周期性的。第二種方式:雷同一致性結合,美其名曰“平等”。第三種方式:創造性活動——或是藝術家的創造活動,或是工匠的創造活動,和他的創造對象融為一體。
迷狂的融合所達到的這種協調是倏忽即逝的,雷同一致達到的不過是虛假的協調,創造活動中達到的不是人際的協調。因此它們僅僅是生存不完全的答案,圓滿的回答在于達到人際的協調,在于我與另一個人融為一體,在于愛。
愛的不成熟形式可被稱為共生性結合,類似母體與胎兒的關系,在這種心理的共生性結合中,雖然兩者身軀各自獨立,但在心理上存在著同樣的依賴性。共生性結合的被動形式是屈從,或用臨床術語說是受虐狂。這種受虐狂用使自己成為另一個支配他、管教他、保護他的人的一部分和附庸,來擺脫難以忍受的孤獨和分離感。共生性結合主動形式是支配,與受虐狂相對應的是虐待狂。
與共生性結合相反,成熟的愛是在保持自己的尊嚴和個性條件下的結合。愛是人的一種主動能力,是一種突破使人與人分離的那些屏障的能力,一種把他和他人聯合起來的能力。
愛是一種活動,不是一種消極的情緒;它是“永恒的”,而不是“墜入情網”。用最通俗的方式可以把愛的積極性表述為:愛主要是“給予”,而不是接受。但是要注意,最普遍的誤會是設想“給予”即是“放棄”某物,是喪失、犧牲。凡人格的發展還未超過接受、索取、守財傾向這一階段的人,便有以這種方式“給予”的行為感受。
在給予的因素之外,愛的主動性明顯地表現在這樣的事實中,即所有形式的愛常常包含著共同的基本要素:關心、責任、尊重和了解。
以上這種由一個故事或某種現象出發,得出一個階段性觀點,進而基于該階段性觀點進行深究提出論點,是作者在本書中運用較多的手法,好處在于更能使讀者由淺及深的理解。其中還提出不少與弗洛伊德關于愛情與性的觀點不一致的地方,目前看來無疑是對后者的糾正。
在最后作者表明了自己創作本書的初衷:分析愛的屬性將會發現當今普遍缺乏愛,必須批判造成這種缺乏的社會條件。同時,也表達了自己基于對人的本性的洞察之上的理性的信仰:相信有一種作為社會現象而不僅僅是個別現象的愛的可能性。
六十多年過去了,批判在繼續,不同的是,在今天,多了一個有同樣信仰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