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體里,似乎先天性的對咖啡有著抵抗的基因,這是我讀中學的時候發現的。如果沒有記錯,90年代初最流行的禮品,是兩個大大的玻璃罐。一個是深棕色,一個是透明色,深棕色的罐子上面寫著“雀巢咖啡”,透明色的罐子上寫著“咖啡伴侶”。同期伴隨著流行的是,大街小巷,人手一個雀巢咖啡的罐子捧在手上,里面泡著濃濃的茶葉,用以代為茶杯。
那時候的人們,大多是不知道咖啡有那么多分類和講究的。沖一杯咖啡,理所應當的程序就是兩勺咖啡粉加一勺咖啡伴侶,然后沖入開水。有時候手邊沒有趁手的小勺,隨手拿起一根筷子照樣伸進杯中攪拌。甚至我還見過幾次,小孩用碗來沖泡咖啡粉,然后當汽水一樣的喝。
一直到2000年,21世紀的第一年,我認為那一年我經歷了幾個大事。第一件大事就是我第一次坐了飛機,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個小時的航程讓我戰戰兢兢,我甚至已經緊張地完全忘記了當年的空姐是什么模樣。第二件大事,是爸爸給我買了人生的第一臺筆記本電腦,而且有個特別牛逼的功能就是不開機的狀態下,可以用光驅放CD聽歌。第三件大事,就是我第一次喝了正宗的美國咖啡,星巴克。
我沒有想到的是,若干年以后,這三件大事卻已經離不開了我的生活。各式各樣的飛機已經坐得不厭其煩,千奇百怪的電腦也被我玩得一干二凈,當然,亂七八糟的咖啡也已經被我基本上糟蹋盡了。
當然在那一年,這三件大事其實就發生了聯系。在候機樓里,我打開了筆記本電腦,寫下了人生的第一篇短篇小說,小說的主人公叫非,我和非的相遇,就是在東方新天地的星巴克。
非自然是我虛構出來的女孩,當然也有生活的原型存在。她是我的一個學妹,在當時我的眼中,屬于美得讓人窒息。事實上她也很美,去年我還無意在百度上,還看到了搜索關鍵詞中,有不少人在搜索她的婚紗照、以及打聽她背后的男人。其實我也很好奇,一晃十五年過去,我再也沒有見過她,不知道今天的非,是否還如當年般美麗。
那是我第一次走進星巴克的大門,我清楚的記得我看清價格牌時,內心的顫動。我努力的在價格牌上搜索,終于發現了最便宜的一款:今日咖啡,16元。十多年后,當我人模狗樣的成為深圳的一名中產階級時,我早已混熟了CBD的每一家星巴克,甚至店長會親自把咖啡送到我的辦公室。于是我問他,你幫我查查,2000年的時候你們的今日咖啡是不是16元。所以,我非常確信自己的這一段記憶。
那是2000年的冬天,非穿著潔白色的羽絨服,蹬著長皮靴,帶我走過長長的王府井,領我咬著脆脆的炸蟬蛹,手中端著白色的咖啡杯。
2004年的時候,我的條件開始有些好轉,在長沙的識字嶺租下了一套寫字樓,開始有了自己獨立的一間辦公室。望著空蕩蕩的茶幾,我總想著要擺些什么,不知道為什么就想到了非,她身上潔白的羽絨服,還有星巴克白色的咖啡杯。于是我跑到高橋,抱了一堆虹吸壺、摩卡壺、磨豆器等,煞有其事的擺在了辦公室里。
那時候,還沒有裝逼這兩個字,但我這是明顯裝逼的行為。每逢客人到來,我就會鄭重的問他們:coffee
or tea?然后便不管三七二十一,點上酒精燈,溫壺,磨豆,過濾,再把號稱AAA級的咖啡倒進山寨的琺瑯瓷咖啡杯里,口中還要介紹,市場上的藍山豆都是假的,我這的肯尼亞豆絕對好,中度烘培,口味略偏酸,您習慣了就好。
那時我是沒有奶泡機的,完完全全就是一杯美式遞了過去。受寵若驚的客戶基本上就對我肅然起敬,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直到好不容易接了一個商業宣傳畫冊的單,外請了一個攝影師來公司面談。他穿著嘻哈服,脖上系著一條紅領巾,像一個風一樣的男子闖進我的辦公室。一眼望見我擺在茶幾上的器具,二話不說自己直接操作,一邊搖頭一邊說,你是我見過的第一個在辦公室里擺咖啡壺的老板。
就這樣,他成為了我的好朋友。他是玩印象派的,偶爾接個商業攝影的活去養家糊口。因為咖啡,我們經常參加一些沙龍,或是去他家嘗一些不知道從哪里搜刮過來的咖啡豆,日子倒也過得愜意。
于是,咖啡正式的走進了我的生活,雖然到如今,我的辦公室里還是會擺上一套尚可的茶盤,但是細心人總會發現我的咖啡杯。我慢慢地開始品鑒咖啡,從味蕾中去尋找每一縷香氣的不同,在苦澀里,閉上眼,感受唇齒的溫度。
2006年的圣誕節,我走進蛇口星巴克里,我已經可以嫻熟的讓他們為我做一杯太妃榛果拿鐵。然后要一個杯套,坐在戶外的椅子上,端詳著這個陌生的城市。于是第二年,我正式地來到了這個城市。我在新洲的公寓里,泡上一杯熱摩卡,望著窗外密密麻麻的燈火,告訴自己,我要征服這個城市。
初來乍到的陌生,其實是讓我非常的沒有安全感。我在這個城市里認識的人不超過五個,我最大的樂趣,是每天早中晚的三次去CBD的星巴克,只是為了聽見一聲“鄧先生早上好”,或者是“鄧先生今天又加班了”。那時CBD的星巴克只有兩家,一家在中心城,另一家在COCO PARK,我總是會把車停在中海雅苑的門口,然后走進去,優雅地對店員說一聲:拿鐵,不加糖,VENTI,Thanks。
或許只有手中的那杯或熱或冰的咖啡杯,才能明白我西裝革履后的孤單。甚至有時候,我會一個人坐在公寓里,發著呆,把玩著這個塑料咖啡杯,一晚上。
那一年,我26歲。
后來因為工作的原因,我的上班地點變成了機場。我會經常偷偷地拉上鄰桌的兩位小美女,從辦公室悄悄地溜走,去最近的候機樓里,來一份星巴克的下午茶。然后我開始了忙碌的出差,全國各地的亂飛,無聊的時候,就去駕駛艙和機長吹吹水,或者是去前艙的廚房與乘務長聊聊天。
一天之內在深圳與北京打個來回其實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當最晚的航班進入巡航時,我已經在客艙里坐立不安。我走到前艙,拉開布簾,乘務長一個人靜靜的坐在那里,低頭寫著她的飛行日記。我問她,有咖啡嗎?她抬頭看著我,笑了笑,輕聲地告訴我:飛機上的水箱不干凈,我勸你別喝了,我給你兩塊糖吧。
我望著她嘴角的兩顆小虎牙,笑了。我記下了她胸牌上的名字。然后,把她變成了我的太太。
求婚那天,我把1999支玫瑰搬上飛機,花店老板問我用什么樣的包裝紙,我毫不猶豫地說:咖啡色。
再后來,我最后一次見她,是在海岸城的星巴克前,她依然扎著兩只小馬尾,標志性的背帶褲,露出兩顆小虎牙,告訴我:保重。
這些年,我依然會喝星巴克或太平洋的咖啡,只是再也不會自己去做一杯咖啡。有時,我也會偶爾地想起她,想起她不讓我喝咖啡的那一抹微笑。我時常會批評公司的水吧經理,嫌棄他們的咖啡豆、嫌棄他們的拉花、嫌棄他們的奶源,但我知道,或許我是在嫌棄我自己。
我也沒有計算這樣的日子過了到底有多久,年復一年,我不知喝過多少杯咖啡,我也不記得換過多少個咖啡杯,但我始終沒有再喝過自己做給自己的咖啡。
直到有一天,我失落地坐在太平洋咖啡的太陽傘下,與微信里熟悉或陌生的人,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慢慢,有一個頭像的一條條信息把我漸漸從低沉的情緒中拉出,她問我,你是想家了嗎?我沒有回答,問她,你喝咖啡嗎?
她說,很愛喝,美式清咖,就像百分百的黑巧克力。我問她在哪里,她說離我很近。我說,那我請你喝杯咖啡吧,要星巴克還是太平洋。她說,我想點一杯鄧氏手調。
一個小時后,她在我家的樓下,接過了一杯溫熱的美式,她開心的告訴我,這是一份最溫暖的手信。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應該告訴她,這是一份偽鄧氏手調。我依然沒有打開塵封的紙箱,擺出我的比利時壺,磨上一份2/3刻度的粉,慢慢等待天平的傾斜,濾出一杯不摻水的清咖。
但我認為我還是用心的,我專門挑了印度的印綴雅咖啡膠囊,Double Nespresso,加上1/3的清水,依然構成了這個世界上最獨一無二的美式咖啡。入口的特點是:強勁、辛辣。
是的,我的家中已經擺上了一臺Nespresso的咖啡膠囊機,還有整整三箱愛氏晨曦的全脂牛奶。
依然是拿鐵,不加糖,VE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