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 關于本書 ·——

1950年夏天,凱魯亞克在墨西哥城開始了《在路上》的寫作。顯然,開端并不令人愉快,嚴重的痢疾讓這個28歲的年輕人的英俊面孔時常扭曲,他需要大量的大麻與嗎啡讓自己舒服些。我時常懷疑,凱魯亞克是坐在馬桶上,用一架丑陋的打字機開始他的靈魂流浪之旅的,而衛生間里充滿了大麻煙的煙霧騰騰。整整的三個星期里,在一張長達二百五十尺的紙卷上,凱魯亞克打出了沒有空格、沒有眉邊、甚至沒有標點的文字。這種暢快的氣勢似乎只有痢疾與大麻的共同作用才能帶來。

《在路上》是杰克·凱魯亞克的第二部小說,在極度的時尚使人們的注意力變得支離破碎,敏感性變得遲鈍薄弱的時代,如果說一件真正的藝術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義的話,該書的出版就是一個歷史事件。小說寫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凱魯亞克本人為主要代表,并稱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

《在路上》可以同馬克·吐溫的《哈克貝里·芬歷險記》和弗·斯科特·菲茲杰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并列為美國的經典作品,被視為探索個人自由的主題和拷問“美國夢”承諾的小說。《在路上》一經問世即令輿論嘩然,毀譽參半,但影響了整整一代美國人的生活方式,公認為60年代嬉皮士運動的經典。

——· 關于作者 ·——

杰克·凱魯亞克,出生于馬薩諸塞州洛厄爾,父母為法裔美國人,他是家中幼子。他曾在當地天主教和公立學校就讀,以橄欖球獎學金入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結識愛倫·金斯堡、威廉·巴勒斯和尼爾·卡薩迪等“垮掉的一代”。凱魯亞克大學二年級退學從事文學創作,并輾轉于美國海軍和商用航運公司等處。1950年,第一部小說《鄉鎮和城市》出版。1957年的《在路上》問世后,他成為“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躋身二十世紀最有爭議的著名作家行列。他還著有《達摩流浪者》、《地下人》、《孤獨的旅人》和《孤獨天使》等作品。1969年10月21日,凱魯亞克在佛羅里達圣彼得堡去世,享年47歲。

——· 本書金句 ·——

1.真正不羈的靈魂不會去計較什么,因為他們的內心深處有國王般的驕傲。

2.在路上,我們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3.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 帶著最初的激情,追尋著最初的夢想,感受著最初的體驗,我們上路吧。

4.我在黃昏的血色中踽踽獨行,感到自己不過是這個憂郁的黃昏大地上一粒微不足道的塵埃。

5.我們還有更長的路要走,不過沒關系,道路就是生活。

6.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臨之前,把它的閃閃光點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變得暗淡,籠罩了山峰,掩蓋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誰都不知道誰的遭遇。

7.所謂的胡說八道,都是內心最真摯的想法,只是未加修飾便說了出來。

8.別去多想,煩惱往往會隨之而來。別去忘記,美好會漸漸流逝。記住就好,美好和煩惱總是成長的一部分。

——· 核心內容 ·——

一、1947年夏天,第一次旅行;

二、1948年圣誕,第二次旅行;

三、1949年春天,第三次旅行。

一、1947年夏天,第一次旅行

一路搭車,遇到以不同方式怪異著的同路搭車人;從高原上下來,踏上了科羅拉多的大平原,空氣如烤爐里傳來的一般;上路之后抵達第一個目的地丹佛,見到友人,聽說迪安最近偷了一輛車,每天以90邁的速度開著玩兒,并且為了迎接薩爾的到來,他特意安排一個姑娘陪他過夜玩耍;過完夜,薩爾一邊興奮地同姑娘計劃著日后可以一起做的許多事情,一邊決定好兩天之后即是離開的日子。短暫停留后,薩爾繼續往西去了。

以一個徹頭徹尾窮光蛋的形象一路向西,路上免不了小偷小摸,打苦工做零活兒,分分鐘就是一個奇談。突然想起來薩爾“上路并不是為了作家積攢素材攫取靈感”的說辭,我覺得是騙人的。比如身無分文單憑一張嘴去泡妞撩妹這樣的事情,不寫個故事他是不是傻?除了在丹佛被安排的小妞之外,薩爾在去往洛杉磯的巴士上還真撩到了一個漂亮小妞。竟然同在一輛巴士上!錯過今宵再無他日的良機之下,薩爾進行了一系列簡潔快速的心理活動。在洛杉磯落腳之后,他帶姑娘開房去了。后來他跟著姑娘去了墨西哥,愛上了姑娘不久前生孩子離婚的那個小村落,決意要同姑娘在此共筑美好人生。未遂。原因是:要!上!路!

返程,回到紐約阿姨家,仿佛一切都未曾發生。回家第一件事是吃光冰箱里所有食物。

我媽起床看著我,用意大利語說我“可憐的小賽爾瓦托。”“你瘦了,瘦了,這些日子你都到哪里去了?”我穿著兩件襯衫和兩件毛衣。我的帆布包里還有兩條破爛的褲子和破舊的格條幫平底涼鞋。我阿姨和我決定用我在加州給她寄得錢一個新的冰箱;“這是最后一個場景中薩爾身上的,一路上的旅程造成的饑餓感——他已經身無分文了;最后他只能吃咳嗽糖——由旅途造成的饑餓在與家的消耗的必要關系中存在著。而我的看法是對家的消耗,也是由一種特定的渴望驅動的,這種渴望是上升到美國階級結構:“我們家的第一臺電冰箱。”他在路上賺了點錢寄回家。這讓他能夠給阿姨買到這個美國中產階級家庭生活的象征物,而他也很高興能這么做。這不完全是女人在男孩在外時做的事。男孩們想要派,他們想成為流浪漢因為有一種從家里滋生的饑餓感;饑餓感在家里得到滿足,也是由家里滋生的。我還要提醒你們小說里厭女癥部分——這在我們讀小說的時候明顯能感覺到——一部分的厭女癥是和這種消耗性的氣質相關聯的。

二、1948年圣誕,第二次旅行

一年之后,薩爾和迪安再次于紐約見面,迪安同第一個閃婚的姑娘 Marylou 離婚,但是依然瘋狂地對她著迷,只是他的著迷對象又多了另外一個姑娘 Camille。面對自己選擇的無厘頭生活,他說: “I just go along. I dig life.”

兩人一起上路了,繼續由東向西。這一次迪安成了主角,一邊揮霍別人的生活,一邊玩弄自己的激情,當他們再次站在天邊邊的三藩市熱土上,薩爾終于被惹毛燥了,老子不跟你玩了。回家!在巴士站揮手同迪安和同他一樣魔怔的 Marylou 告別時,他們想要分一點他準備的從西一路向東的口糧三明治,薩爾差點要爆炸啦。滾!沒門兒!我們再也不要再見面了!回家!

三、1949年春天,第三次旅行

耐不住平淡生活給予的絕望,薩爾一早醒來跑到一個有錢姑娘家,借了一百塊錢,租了輛車,第三次一路向西。到了三藩市,直奔迪安去。

凌晨兩點敲門。迪安全裸出鏡,對薩爾的到來表示由衷地興奮盎然。此時瘋子乙的合法妻子是已經徘徊在崩潰邊緣 Camille。兩人合計再一次出行,主題是狂歡與畔道。此次旅行截止在紐約長島,并沒有成功實施偷渡意大利泡妞喝酒周游世界的計劃。?

此后這樣的上路,由東向西的往返,還有兩次。你也許會像我一樣期待顛覆與平靜在同一刻的安然顯現。

很顯然,主人公迪安是一個注定的流浪者,他的父母在顛簸的車上讓他降臨到世間,而接著成為一個年輕的囚徒,他是個必須憑借不斷地奔波才能讓自己平靜下來的人。迪安的野性與自我無疑打破平靜生活的尖刀,令人感到無比暢快——“迪安的智慧更能給人啟發,也更為完整,絕不故作斯文、令人乏味。他那種越軌的‘劣跡’甚至也并不招致憤懣,被人鄙視。那是美國式的歡樂對人生持肯定態度是情感的瘋狂發泄,具有西部特征,猶如西部吹來的狂風,發自西部草原的一曲贊美詩,令人感到清新”。而“我”,薩爾,一個作家,一個在內心深處潛藏著躁動不安氣質的家伙,迪安的出現則將這種躁動不可阻擋地激發了出來——于是我們上路了,帶著無限的憧憬。那些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姑娘,陌生的性,未知的冒險,這些或許可以給厭倦的靈魂提供歸宿——“在旅途某處,我知道會碰到姑娘,也伴隨著幻想,會發生一切的一切;可在途中,我準會大有所獲。”

從東部到西部,再從西部到東部,攔住那些呼嘯而過的貨車、卡車、轎車還有公共汽車。盡管我身無分文,但是我一定要去一個地方,我有體力可以付出。迫不及待地尋找途中的姑娘,或許我們可以相互慰藉,性是如此讓人著迷,不是嗎?還有那些稀奇古怪的朋友們,我們莫名其妙地碰到了一起,我們都熱愛漂泊,因為我們不愿意被束縛起來。丟掉一切無聊的擔心,讓本能的需要占據我們的心——“迎著社會現實沖刺,渴望面包愛情,不要因為這事或那事而顧慮、擔心。”

盡管《在路上》已經與三十年前那一代人緊緊的聯系在一起了,但是它肯定還觸及了之后一代代青年們的共通情感。即使像我這樣的社會主義好青年,我還沒有機會成為物欲橫流的一代,對于爵士樂也沒有多大的興趣,至今也還不會開車,更沒有魄力去打破現實社會的枷鎖。但是,迪安、薩爾、鄧克爾,這些家伙讓我心馳神往,他們體現了反抗生活的勇敢,對于希望的追求。而這一點似乎也正是我們所缺乏的。但同時,我們也是一群虛偽的崇拜者。在路上,除了要蔑視外界給你設定的規范外,還必須勇敢地掙脫出內心世界的軟弱與安逸。當我和朋友可以大段大段地背誦書中的章節時,卻誰也沒有勇氣真正體驗在路上的感受。我們身上的中庸性,妨礙了我們對于自由、對于生命的極端享受。我們馴化的教育背景,我們生命意志的軟弱已經注定了,我們只能在對“在路上”的憧憬中度過青春時光。

放縱的確需要勇氣。或許偶爾,我們可以在夢中看到自己,在一輛超過一百英里的車上,與一個面部模糊的姑娘瘋狂做愛,直到第二天需要洗床單為止。當然,我希望在夢醒之后,捫心自問:“我到底需要什么?”

撰稿人:小強大人

講述:楊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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