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紅瑀
在臺灣,我對自己的職業定位很迷惑,說自己是職業婦女,我又比她們自由許多,將自己定位成家庭主婦也不對,我可是要賺錢養家的。后來,我看朋友幾乎清一色是白領麗人,就想大家眼中的我,一定也是蠟燭兩頭燒的職業婦女。
更精準地說,我們都是人到中年的職業婦女,怎么說到這里,感覺角色越來越不討喜,好像差不多要退休去跳廣場舞的節奏。不可否認,這是大部分人對中年職業女性的既定印象,可是我們偏偏不是這樣的大媽。
琳的公司離我的童書店不遠,我們倆常常相約工作日的中午一起吃飯聊天。對于還有孩子在校上學的母親來說,午餐約會是最好的選擇,晚上下班則要趕回家煮飯給孩子吃,還要陪他們聊天談心說說學校的大小事。
琳比我輕松一些,她只有一個女兒,父母還住在附近,所以她下班后去父母家接了孩子回家,只要簡單解決自己一個人的晚餐就行。她通常一個人吃晚餐,先生自己在公司吃完再回家,他們夫妻的關系就像室友一樣。
對于這樣的關系,琳曾經主動想做個了結,想說好聚好散,各自都有份收入不錯的工作,而且雙方財產原本就獨立,每個月都是各自拿出差不多同等份的錢當作家庭日常開銷,這樣也就沒有所謂贍養費和財產分配問題。
想不到她先生不肯放手,寧愿就這樣耗著,也不主動改善夫妻之間的關系,反正住在洋房各自在不同樓層,刻意避開的話是可以完全不見面的。琳不想過這樣的家庭生活,他們夫妻明顯是興趣不同,勉強在一起不會幸福。
琳跟我分析過先生不放手的原因,很大一部分跟財產有關,因為她是獨女,得到父母很多的照顧,連現在住的房子也是她父母給的頭期款,在婚前就已經買下來的。這樣協議離婚的話,男方拿不走婚前女方就擁有的財產。
而且,琳的學歷高,工作收入也高,加上她又有投資的習慣,經濟上寬裕可想而知。現在家中的開銷,名義上各出一份,基本上大的支出還是由琳拿出來,她也不是那么計較的人,只是她先生想分財產,就說不過去了。
琳知道先生的意圖,只能等待先生自己想通放手。現在的她,日子安排得豐富多彩,工作日晚上剛好女兒要上鋼琴課的話,她就同時為自己報一個畫畫班,假日先生在家就把女兒留在家里跟爸爸相處,她獨自一人去公園運動或去附近爬山。
不與先生正面沖突,順其自然去解決夫妻之間的問題,是琳的選擇,也是她的智慧。我倆曾就這個問題討論過,但我們知道沒有所謂最佳選擇,適合自己和孩子的,就是最好的方式,尤其是孩子在求學階段,一切以孩子為優先。
像我們這個年紀,孩子差不多都是在讀中學甚至將上大學,芬是例外,去年剛生老三,三個孩子跨齡大,從嬰兒到初中生都有。雖然她說是意外,敢把這個意外變成事實,還是不得不佩服和恭喜她。
當然,更值得羨慕的是她的幸福。芬是妥妥的名校理工生,擁有聰明而理性的頭腦,已經有兒有女的她,冒著高齡產婦的危險也要生下意外的老三,一定是另一半給了她幸福和安全感,這才是最值得高興的。
芬在新竹科學園區某大電子公司的R&D部門任職主管,年終光是股票分紅就是人家工作十年八年的收入,豪宅和名車都是她出錢買的,先生在大學做教授的收入遠不如她。這么優秀的職場高薪主管,也為家庭付出同樣的心力。
曾經兩次為了陪小孩,留職停薪長達一年,雖然家中有請菲傭幫忙做家事和帶小孩,很多事情還是親力親為,比如送小孩去學小提琴等興趣課,或是送小嬰兒去打預防針,都是她請假去做這些事情。
芬有機會外派國外分公司,但她為了家庭和孩子,寧愿放棄很多讓自己職位更上一層樓的機會,努力在家庭和工作中取得平衡。有時候我跟她通電話,她會跟我說先送小孩上課,一會兒還要回公司開會,當時已經是晚上六點多。
在職場中,夫妻兩個同樣都是工作忙碌的話,常常女方就不得不遷就男方的工作,就像芬的先生是大學教授,孩子的事情幾乎全壓在芬的身上,幸好她能力強,也慶幸她的上司可以理解職場母親的難處。
上班不自由,女性想同時兼顧家庭和工作,需要非常努力。我自己做小生意的,雖然時間是自由的,但忙碌起來也不會比上班輕松,甚至比上班族更忙更累。曾經有段時間,我常常凌晨二、三點才上床睡覺。
雖然開店有點像自由職業,時間由自己定,門市有店員幫忙,我出不出現好像都無所謂,但是,如果想要經營得好,要求自己像職業女性那樣上下班和做事情,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就是這樣要求自己,書商和客戶對我的信任感才會強。
既然我這個生意人做得像職業婦女,家庭和工作兩忙是難免的。無論是書商還是客戶,我都跟他們先說好,上門之前請預約,沒預約的話就不能怪我臨時要出門接小孩下課,還好大家都可以理解。
這種情況,臺灣和香港很常見,相對而言,內地職業女性幸福多了,除了家中有老人家或阿姨幫忙照顧小孩,工作時間也相對自由和輕松,至少我看到很多親友都是這樣,不知道會不會以偏概全。
臺灣的職業女性,肩負著家庭經濟和教養孩子的雙重壓力。我們這一代的中年職業婦女,更要面臨夫妻關系的轉變,職場競爭力的問題,離廣場舞的日子還很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