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置身于荒野,行走在海拔3000到5000米之間,時而深處荒漠,氣溫高達37攝氏度,不見人煙,時而置身雪山,腳踏冰雪,找不到路在何方。
謝麗爾·斯特雷德是《走出荒野》的作者,就是她獨自一人,身負超過自己體重一半重量的背包,在100天內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期間所經受的苦難以及感受到的幸福,非親身經歷而難以理解。
在叢林中遇到過橫沖直撞的犀牛,一頭棕色的黑熊,鬣狗,麋鹿,在爬山下山的過程中慢慢磨損拔掉了六個腳趾甲,在沙漠里喝光攜帶的水,跋涉三小時到一個泥塘里飲水。
也許唯有身體經歷的磨難才能使自己產生思考,從而找尋到真實的自己,找到自己身體內潛藏的力量。
本書的作者謝麗爾·斯特雷德,她的生父有家庭暴力,她母親在19歲懷孕,而不得不結婚,然后在28歲毅然離婚帶著三個孩子遠走。而后再婚,繼父對他們很好,但是作者母親在44歲的時檢查出肺癌晚期,僅僅49天就離開了,那時作者才22歲。
在作者22歲到26歲這四年里,她體驗了人生的痛苦,姐弟三人從母親離世之后就逐漸疏遠,繼父重新組建了家庭,作者自己與多人出軌,最終和那個她愛的人離婚。越來越放縱自己,又談了一個男朋友之后她嘗試了吸毒。
最終為了找回失落的自己,她變賣房子,以及所有家當在26歲時踏上了被稱為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旅程。
作者的路線是從加利福尼亞州的莫哈維沙漠,一路徒步到波特蘭的眾神之橋,這條布道的直線距離只有1000英里(1609.34㎞),實際長度確是它的兩倍多,其中經過沙漠山地,熱帶雨林,橫穿江河與高速公路。
為什么要踏上這條步道,其實是為了拯救自己,是為了與自己對話,交流,尋找那個曾經的自己,那個失落的自己。
這是一片我從未涉足過的世界,但它卻一直縈繞在我的心頭。再三踟躕之后,我將傷痛與困惑,畏懼和希望,一起揣在心中,踏上了這片土地。在我看來,這里即會將我磨練成我夢想成為的那個女人,也會讓我變回曾經的那個女孩。
這是一條成長之路,也是一條回歸之路,讓自己成為更好的自己,并且尋找生命中曾經的美好。作者是帶著書啟程的,在每晚安營扎寨之后,打開帽燈還要看書,有詩歌有文學小說,她想成為一位作家。
身體和思想總有一個要在路上,也有可能兩個都在路上。
與作者一樣,我也有一種想要出去旅行的意愿,不需要和別人一起,自己就好,也許是想要自己一個人走走,和自己對話,與自己的靈魂進行溝通,問問自己那個答案是什么。
上路是為了尋找,尋找一個問題的解決方法,找到一個走出困境的方式,把自己置身于一個無路可退的情景,叫做非如此不可,沒有退路。
把自己置身荒野實際是為了拯救自己,不再沉淪下去,去尋找未來幸福的希望。
而能夠勇敢踏出這一步的人,注定能夠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