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聽的力量&愛自己
(一)傾聽的力量
1.傾聽使身心痊愈
如果有人傾聽我們時,不評頭論足,不擔驚受怕,也不想改變我們,這便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每當我們得到人們的傾聽和理解,我們就可以用新的眼光看世界,并繼續前進。
2.傾聽和示弱的能力
通過傾聽,我們將意識到他人的人性以及彼此的相同之處,這會使自我表達變得容易些。我們越是傾聽他人語言背后的感受和需要,就越不怕與他們坦誠地溝通。我們最不愿意示弱的時候往往是因為擔心失去控制想顯得強硬的時候。
3.傾聽預防潛在的暴力
別人生氣時,要傾聽,不要說“但是”。急于用“但是”、“可是”、“不過”之類的詞意味著反駁,反駁意味著我們更在乎自己的感受而激化矛盾。
傾聽親人也許極為困難。
4.如果別人說“不”
當別人說“不”的時候,如果我們能夠體會他人的感受和需要,我們也許就會發現是什么使他們無法答應我們的請求。
5.使談話生動有趣
有的時候,談話的氣氛很沉悶。我們體會不到說話的人有怎樣的感受和需要,也不知道他對我們有什么期待。這種談話浪費時間且無法幫助我們與他人加深聯系。這種情況的出現往往是因為說話的人不清楚自己的感受、需要和請求。解決辦法:
a)盡快提醒說話的人留意自己的感受和需要;——直接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需要,與講故事相比,更容易得到他們所期待的聯系
b)直接表達我們的愿望。——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話對人有益,而不想被人當作負擔。
6.如果別人保持沉默
有的時候,我們說了心里話,很想知道對方的反應,卻發現對方一句話也不說。這時,我們也許會很不安,容易把事情往壞處想。在別人保持沉默時,我們一般會覺得有些別扭,而很難靜下心來來體會對方的感受的需要。
傾聽有賴于我們體會他人的能力(不太懂?)。我們有能力體會一個人在某個時刻獨特的感受和需要。
(二)愛自己
讓生命之花綻放:
負面的自我評價會使我們看不到生命的美。轉變自我評價的方式可以培養對自己的愛。
1.當我們的表現不完美
我們行為的改變往往是出于自我憎恨(如羞愧、內疚等)。
“應該”一詞極易引起羞愧和內疚,我們經常使用它來打擊自己。“應該”通常意味著我們別無選擇,這使我們感到無奈和沮喪,同時又心有不甘,不愿屈服。
除了“應該”這個詞,我們常常會用其他的方式,如自責,來教訓自己。自責是尚未滿足的需要的可悲表達。
2.為什么會自責?
非暴力溝通認為,對他人的指責反應我們遇到了挫折——他人的行為不符合我們的需要。如果他人恰好使我們自己,那么言下之意就是:“我們的行為不符合我們的需要。”
一旦發現自己在做無益的事情,我們的挑戰是如何對需要和價值觀保持清醒的認識,以使我們的轉變:
1)符合我們的心愿;
2)處于對自己的尊重和愛護,而不是出于自我憎恨、內疚或羞愧。
3.非暴力溝通的憂傷
當我們的行為無法滿足自身的需要,我們體會著人生的悲哀和內心的渴望。這將幫助我們專注于未被滿足的需要,而不是陷入自我指責的痛苦中。
4.自我寬恕
感到遺憾時,我們試圖了解過去的行為所要滿足的需要。
這樣評價我們的行為時,我們不在依賴羞愧、內疚、惱怒或沮喪的心理來尋求改變,而讓愛來主導我們的學習和成長。
5.外衣染上墨水的事例
當我們擁抱自己的各個方面,并理解它們所反映的需要和價值觀,我們活在對自己深深的愛中。
6.不要做任何沒有樂趣的事情
我們主動根據需要和價值觀來選擇生活,我們的行為不再是為了履行職責、獲得回報、逃避懲罰或避免感到內疚和羞愧。
7.用“選擇做”代替“不得不”
1)列出自己覺得沒意思,但不得不做的事情;
2)在所列的每一項前,加上“我選擇做”,同時向自己內心坦白,并不是你不得不做;
3)一旦承認某一項是你的選擇,就填寫以下的聲明來了解你為什么要那么做:
“我選擇做______是因為我想要_______。”
8.深入了解我們行為的動機
不管我們選擇做什么,了解自己為什么要那樣做。
1)為了錢:錢并不是一種需要,他只是用來滿足某種需要的無數種策略中的一種;
2)為了得到贊同:如果的我們行為只是出于對生命的愛,人們自然會心存感激;
3)為了逃避懲罰;
4)不想感到羞愧;
5)為了避免內疚:如果活出對他人的愛,我們的生活將充滿樂趣;
6)為了履行職責:當我們認為無可奈何時,我們不再是生活的主人,而是淪為了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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