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有關寫作(寫作:一場曼妙的遇見)的第二講,對我的觸發也是非常大。
有句話,經常被我掛在嘴邊,那就是:“好好寫作,先寫個100萬字再說。”說實話,這么多年,在各個地方寫的文字,對應這個數量估計也大差不差已經有了。但是呢,文字的數量是有了,質量卻是大打折扣的。
我認為,我缺的不是數量,而是:對自己所寫的文字,沒有一種過分的追求。這種追求,我在“張司令”老師的身上看到了,那是一種對于寫作的熱烈、熱愛。
首先,寫作要有“發心”。
“發心”是指動力、動機、出發點是什么?每次寫作之前應該追問到自己的心靈深處,多問自己,為什么要寫這一篇而不是那一篇?
我為了“日更”寫過,為了今天是“世界讀書日”寫過,為了某個“投稿”寫過,為了某個“流量”寫過,為了某個“目的”寫過。好像我,并沒有真正為了追問自己到心靈深處而寫過。我想,只有達到心靈深處的那種重視程度和狀態,才是真正的“發心”。
其次,明確寫作的“主體”和“側重點”。
寫作的“主體”有兩大類,分別是寫人和寫事。如果寫人,側重點就是人物塑造,他/她的經歷、性格、品質,在身上發生的事,都是這個人的素材。如果寫事,側重點就是事情,在什么時間、地點,發生了什么事情,涉及有哪些人,發生的事情需要表達什么或反應出什么。
寫人和寫事,與小說和故事一樣,其實并沒有什么嚴格的界限和劃分。但是通過主體和側重點的明確,卻也讓我好像對于寫作什么,又清晰了很多。
接著,看了張司令分析的幾個作品案例,深受感動。和她相比我有一個明顯的不同,我很隨性,沒有深刻地去思考和打磨過自己的作品。要么很快就寫完了,就交了,要么一直放在那兒,好久都不繼續了。
好作品應該是寫完了,就放在那,過段時間再來修改(聽說好作品都可能要重寫過個好幾遍)。寫作,必須要有這樣的毅力和決心。想好“發心”,想好“主體”和“側重點”,直達心靈。
有關寫作,是列個提綱跟著寫,還是有了靈感立刻寫。 兩者我都有過,因為寫的篇幅有限,我大部分都是運用的靈感乍現的方法。張司令的建議也是怎么順就怎么寫。不過強調的是,必須用心。
寫作的人都知道,寫作很容易透支體力和消耗心力。所以,人要學會克制和勞逸結合。另外,張司令一個月寫一篇,大部分時間都用于閱讀了,一方面閱讀是一種蓄勢待發,另一方面也讓我意識到我是不是寫的太多了,寫的多反而不精了。我在反思,是不是到了“寧可不寫,寫必精品”的時候了。
寫作應該要有節奏和習慣,“慢”應該是我當下最需要注意的,只有慢了,才有時間去思考和修改,必須求“精”。
“刻意練習”我是非常熟悉,但是好像并沒有用到寫作當中。好吧,劃重點就是“好文章都是改出來的”,后面開始好好“練筆”、“練心”。
PS:原文地址:讀寫營第八期第二講 | 寫作:一場曼妙的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