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維特根斯坦 -4
部分摘錄
不要過于信賴歸納法
- 所謂的歸納法,就是我們從經常發生的事情中找共同點,然后把它作為一個可以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結論,舉個例子,我們至今為止看的貓是捉老鼠的,所以我們就得出結論所有的貓是捉老鼠的,然而歸納法并不符合邏輯,準確度也成問題,原因就是至今為止不斷重復上演的事情并不能保證它在明天也同樣發生
- 而且在歸納的時候,我們把哪個同哪個相對照并找出共同點的判斷標準,因人的經驗和心理各異而有很大的不同,這樣一來,過于依賴歸納法,就會應付不了全新的事態,或者因為遵循以前的手段而導致聲音的失敗
我的思考和行動啟發
使用歸納法,但是不能過度依賴是我需要所做的,要考慮到歸納法的前提背景使用場景,還有在什么場合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