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五年前的某天晚自習
坐標:高中教室
下課鈴聲喊的歇斯底里,意猶未盡!桌子頹然被撞了一下,霎時間厚厚的一摞書以360度的回旋摔在地上,撞掉書的男生扔下一句"對不起"就跑了!
委實很沒有風度,我也不在意,我和他這樣的人不在一個世界,也犯不著為這件事生氣。
教室里熙熙攘攘,人潮涌動,同學們搶著那一分半秒沖向學校大門,誰也不想落后被擁擠的人群淹沒!
要知道,每次放學,學校門口總會水泄不通,而我沒有興趣去感受人擠人的壓迫感,我選擇在教室里等到人全部走了,我再走。
當時我正在理綜的試題中掙扎,壓根沒功夫理會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頭都沒抬一下,突然,我的書被人撿起來了整齊的放在課桌一角,我倒是有點吃驚,抬頭一看,一雙骨節分明,白皙修長的手,愣了一下,隨之映入眼簾的是一個白白凈凈的男生,沖我笑了一下,笑起來很好看,倉促之中我生生的擠出一句謝謝,帶著一絲不擅與男生交際的語氣。他微笑著回了一句:"沒事。"就走了。
在這之前,我還不曾注意過班里還有這么一位與眾不同的男生,那個時期的我只覺得班里的男生都幼稚不堪,我完全沒有興趣去了解他們。但他卻那么莫名其妙的闖入了我的視線,揮之不去,且一發不可收拾。
從那天之后,我開始默默關注這個特別的男生,發現他不但長的干凈,說話聲音也很溫柔,總之那個時候的我仿佛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每天為看見他一眼而欣喜若狂。我好像是喜歡他吧!
也許是十五六歲的少女情竇初開,心里好似有千千萬萬句話要表達,但卻有那份固有的矜持在心中,難以啟齒,更是絲毫不敢讓他有所察覺,不然真的是很難堪。
我的生活與以往不同的是,除了一頭扎圣賢書以外,會有意無意的回頭看他一眼,內心無比激動,無比開心,那時候的開心就是來的這么簡單,而有時候他無意間抬起頭和我的目光對視了,我就很緊張的轉過頭,一邊祈禱他沒有發現,一邊懊惱不已。
他笑起來很陽光,打籃球的樣子很帥,他的手真的好看,白皙,分明,很干凈。
后來,每遇見一個陌生的人,我第一眼總是先看對方的手。我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手控。假如手好看,也會對對方留下非常好的印象。
后來,我遇見的每一個人,我都喜歡他笑,笑容,是我覺得讓人散發出無限魅力的表情,我很喜歡。
這一點潛在的影響了我很多年,時至今日,我對于擁有陽光笑容的人總是印象深刻,甚至覺得笑容讓他們自帶光環。
在遇到他以前,我從來沒有對任何異性產生過這種感覺,直到高二的那次偶然間的撿書事件,我認識到了他,我好像才有了喜歡男生的感覺,也不懂這究竟算不算是喜歡,只是在當時那個情景聽到別人到有關他的事情時,我會情不自禁的去關注。
毫無疑問,這只是一場為期兩年的暗戀,并且,我和他同學兩年期間并沒有太多交集,或許是因為我喜歡他,我才覺得我是低在了塵埃里,我把他的形象過于高大化,他就成了我心中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一般,我始終抑制住了那份喜歡,就仿佛完全不存在。
在路上偶然相遇時,總是頭揚的高高的,云淡風輕的打個招呼就走過,多余的話完全沒有,但內心早已風起云涌。
我從來都沒有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訴他我喜歡他,我和他的每次遇見都是強裝鎮定,然后假裝波瀾不驚的走開。
說真的,我很會掩飾,越是對喜歡的人,內心越是會局促不安,但我會用各種方式掩飾這種不安,我真的很不希望被他看出來,所以不和他有過多的接觸,只是悄悄的留意著他的喜好,這無疑是個非常明智的選擇。
這份單純的喜歡停留在心里就夠了,有人說,暗戀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但在我心中,這是一種甜蜜的精神寄托,至少,在我15歲精神匱乏的年齡,我有了在各個方面都想提高自己的動力。
時間過去了很久很久,現在的我已經遠遠沒有了當初的那份喜歡感覺,時間會把單純喜歡的那份純給沖淡了吧!
他知道或不知道,這已經沒關系了,也許那種情感或許只是一種錯覺吧!
青春中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各種各樣的事,但很慶幸的是,每遇見一個特別的人都會對我產生一些影響力,讓我變的更好,這應該是人生中很難得的收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