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作品為作者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今天,抽時間讀了魯迅的小說《在酒樓上》,很多大家對這篇小說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周作人說:“這是最具有魯迅氛圍的小說。”錢理群說:“這是魯迅藝術水準最高的‘詩化小說’之一”,葉兆言說:“《在酒樓上》不是魯迅最有名的小說,卻是魯迅最好的小說。”
面對如此高評價的小說,自然是要讀上一讀的。
知:故友重逢,意氣風發少年已變成又喪又衰的中年人
一、故鄉即為荒原,歸來卻如客子
小說中的”我“在旅行途中順道回到故鄉S城,故鄉已經變得陌生而索然,大量晦暗的詞語描寫故鄉的索然無味:入口如嚼泥土的飯菜、漬痕斑駁的墻壁,枯死的莓苔、鉛色的天,讓“我”不由感慨到“覺得北方固不是我的舊鄉,但南來又只能算一個客子。”
“我”回鄉后依然是個漂泊者,找不到靈魂的歸宿,從而開始后悔回到故鄉是多此一舉。
二、回鄉偶遇故知,回首已非少年時
“我”在一石居酒樓遇到了昔日好友呂緯甫,這位昔日意氣風發的少年已經成為一個又衰又喪的中年人,眼睛已經變得無精打采,亂蓬蓬的須發,蒼白的長方臉,展示了他的落魄與頹唐。
這個昔日求學時和同學一起到城隍廟去拔過神像的胡子,還因為激烈地爭論改革中國的方法“以至于打起來”的激進少年,已經變得意志消沉,他開始向現實妥協,在私塾教授《女兒經》等代表封建禮教的迂腐東西。
曾經書生意氣,揮斥方遒的熱血少年,成為渾渾噩噩、麻木消沉、迷茫彷徨、失去未來方向和目標的頹廢中年人,還教授他一直反對和討厭的東西,他最終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樣子,他自己也為自己“繞了一點小圈子”又“飛回來了”而感到深深地內疚。
三、理想被現實打敗,活成最討厭的自己
呂緯甫講述了他回來是要做兩件無聊的等于什么都沒有做的事情,一是給小弟遷墳,盡管扒開舊墳里面小弟已經尸骨無存,他依然買來棺材把小弟的墳遷到了父親的墳旁邊;二是要給招待他吃蕎麥粉的阿順送剪絨花,但是回來時阿順已經死去了。
這兩件小時看起來平庸且無聊,他卻盡心盡力完成,給小弟遷墳是為了兄弟之情和母子之情;給阿順送剪絨花是為了報答和感恩阿順,這代表他還是個善良、誠懇的人。
關于以后,呂緯甫不知道,他人生中沒有一件事情是如意的,連明天怎樣也不知道,連后一分也不知道,這代表了他對現實的妥協,對未來的迷茫和彷徨。
到了小時候羨慕的年紀,卻終究沒有成為想要成為的人。
見:人到中年不如狗 成年人的世界沒有容易二字
很多到大城市追求夢想的年輕人,一開始只是夢想在大城市有個容身之所,懷揣著干一番大事業的夢想,現實是每天996和007的高壓生活,承擔著幾百萬或上千萬的房貸,成為了房奴。
他們想過用奮斗過上更好的生活,熬最深的夜,加最多的班,直到脫發成為禿頂,從吳彥祖變成了趙本山。
但是,現實卻沒有讓他們如愿以償,互聯網浪潮的退去,裁員潮涌來,很多到了35歲失業的程序猿,只會編程的他們沒有其它的技能,為了生存去跑滴滴、送外賣,學到的知識沒有用武之地。
他鄉容不下肉身,故鄉又安放不了靈魂,故鄉成為了想回也回不去的遠方。
曾經鮮衣怒馬少年時,卻被生活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只能茍且,發出“人到中年不如狗”的感慨。
我片刻不停,一意孤行;我披星戴月,風雨兼程,只不過為了一些無聊的事情罷了。人到中年為了父母和兒女,再也沒有了夢想、詩和遠方,很多熱漸漸活成了自己討厭的樣子。
悟:對小說寫作的啟發
魯迅的這篇小說,場景變化非常簡單,除了開頭的S城的簡單描寫,剩下的場景都安排在一石居,還有透過一石居看到的荒原,一些窗外的景色進行了詳細的描寫。
故事情節的推進都是“我”和呂緯甫的對話進行推進的,巧遇朋友,聽他敘述了兩三事,中間穿插了一些上菜、喝酒、吃飯和抽煙的動作描寫,作為過渡。
對人物的刻畫方面重點突出了人物的性格,如刻畫中年呂緯甫的頹廢、消沉:
“細看他相貌,也還是亂蓬蓬的須發;蒼白的長方臉,然而衰瘦了。精神很沉靜,或者卻是頹唐;又濃又黑的眉毛底下的眼睛也失了精采,但當他緩緩的四顧的時候,卻對廢園忽地閃出我在學校時代常常看見的射人的光來。”
魯迅很擅長用景物和環境描寫襯托人物心情,并象征一些意義。比如用老梅來象征當時的知識分子在逆境中堅韌不屈的反抗,如下對廢園的描寫:
“一片廢墟中,幾株老梅竟斗雪開著滿樹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為意;倒塌的亭子邊還有一棵山茶樹,從暗綠的密葉里顯出十幾朵紅花來,赫赫地在雪中明得如火,窗外沙沙的一陣聲響,許多積雪從被他壓彎了的一枝山茶樹上滑下去了,樹枝筆挺的伸直,更顯出烏油油的肥葉和血紅的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