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題:女子無才便是德
出處:明朝末年有個叫陳繼儒的大師,在書、畫、文學及處事哲學上面頗有造詣,喜歡收藏名畫、名字及各種書籍,博聞強識。這個人愛看書,愛抄書,也愛編書,著名的《小窗幽記》就是他編寫的,在另外一本《安得長者言》中,他引用老者說:“女子通文識字,而能明大義者,固為賢德,然不可多得;其它便喜看曲本小說,挑動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無丑事,反不如不識字,守拙安分之為愈也。女子無才便是德。可謂至言。”這個時候是有這個觀念,原話則出自清·張岱《公祭祁夫人文》:“眉公曰:丈夫有德便是才,女子無才便是德。此語殊為未確。”
背景:清朝張岱本意說的是這句話是不對的,但是經過某些人尋章摘句“女子無才便是德”居然成了天下共識,在封建王朝盛行也就罷了,奇怪的是當今還有人覺得這句話是值得奉行的真理,如今燈紅酒綠各種約是因為女子有了“才”,種種論斷真叫人拍案驚奇!
解析:這種觀念的興起不得不說明清時期的封建儒教,自宋朝把四書五經之類的儒家典籍列入科舉必考題之后,天底下基本上只要是讀書考功名的人都是“儒生”。明朝之后,更加奇葩,科舉的內容基本上只剩下“四書五經”了,而且答題必須參考朱熹的《四書集注》,用“八股文”的形式作答。隨著儒教的盛行,許多儒家的觀點在國人腦海里根深蒂固。這里說的是“德重于才”這個觀念。
當“本末”的觀念遇上“德才”觀念,一個神奇的價值觀就出現了”德為本,才為末,君子務本”。這種價值觀不僅影響著男子在提高技術能力和修養身心上的抉擇,而且影響了他們對自己另一半的要求。才德不能兼備的時候,德是第一位的。寧舍“才”而有“德”,故謂“男子有德便是才”。
男權主義盛行的年代,女子在外面是沒有什么事情的,就是在家圍廚房寢室轉。所以也不需要什么才,針織女工打小母親就教了,洗衣做飯看看就會,生兒育女,那個時候女子只有生的權力,教育輪不到她。反觀那些才女:卓文君跟司馬相如私奔,這是封建禮教不能容忍的。蔡文姬文采斐然,卻嫁了三次人,這是封建儒教所批判的。這兩個是比較久遠的,距離明朝近一點的宋朝,不說那些才華卓越的青樓佳麗,就李清照、朱淑真這兩位女詩人在他們眼里也是不符合“婦道”的,因為她們有“閨怨”。再加上明朝文壇比較流行小黃書,這便有了”女子同文識字,做出丑事“的說辭,也就有了”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論斷。
解析起來,感覺挺有道理的。細細推敲,卻耐不住琢磨。更好事者,為了給陳眉公(就是陳繼儒這位大師)正名,拆字強解為:男子與人爭辯的時候能夠顯露出道德修養,女子不與人爭辯是有道德修養的表現。還有說法:女子她有才,但她不顯露自己的才能,尤其是在丈夫面前。丈夫啊,來顯露,他是陽性的;女子呢,她是陰性的,她是謙卑。有德能,她不輕易地顯露,看上去就像無才一樣,那是她的德行。這是出自《隋唐演義》里的說辭。
孤鴻說:以上皆悖論,無一可取處。
首先,這句話邏輯是錯誤的。陳繼儒書中的觀點是因為識字,看了曲本小說,挑動邪心,做了丑事,是不道德的。他把個別女子做丑事的行為歸結于識字讀書,而不是女子本身,這個邏輯是不對的。我們都知道決定一件事情既有內在因素,也有外在的環境因素,內在因素是根本原因。也就是這件事情的發生是因為主觀上的“能”,環境因素只是其發生的條件。陳氏書中,不從根本上思考問題,之從客觀上提出建議,是舍本逐末。
其次,這句話的認知是片面的。這個觀點建立在不完全的認知上面,以少數,個別的例子,分析多數守“婦德”的婦女。不管他們說的道德如何敗壞,社會風氣如何低下,在歷朝歷代都是個別現象,無論何時都是大多數的婦女勞作于耕畝,勤儉于農舍。
再次,這句話的流傳是帶目的性的。在禁錮男子思想的同時,剝削女子獲取知識的權力。然讀書人思維跳不出封建儒教畫的圈圈,讓女子的行為始終約束在封建禮教的指導之下。
最后,企圖用所謂的”正解“來顛覆這句話本意的人,也是枉費心機。我們是誤讀了很多經典,也理解錯了很多圣賢,但實在是沒必要為了一句邏輯不通的話,再費唇舌。再者,這種邏輯也是不對的把”才“引申為”不爭“,把“德”具體成“謙德”,先不說這么拆解的對不對,把不爭當作謙德,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按照解者的思維往下走,女人是有才的,只是不爭而已,尤其是不能跟丈夫爭。如果他丈夫愿意跟妻子爭論呢?不爭還是德嗎?如果是丈夫錯了呢?還不爭?說白了,這種解釋還是男權主義單方面對女性的要求,要求女性即使有才要不要顯露,即使有理也不要跟丈夫爭辯,因為你是陰性的,是謙卑的,是要內斂的。這種道理也能講的冠冕堂皇,筆者著實佩服。
否認了這么多,說點肯定的吧!首先說說道德的概念,當人類脫離蒙昧,告別牛鬼蛇神開始辯證的思考問題的時候,便有了道的概念,道法自然,人便開始“師法自然”的理性思考。順應自然,順從道理做事的行為,便是“德”。因為男人與女人生理上的差異,具體提出了“男德”和“女德”。儒家那套東西最具體了,吃喝拉撒睡都有相應的說法,但是以陰陽觀念說男德女德,就出現問題了,說到最后發現全是男權主義者對女性的要求。真正的陰陽,是不確定的,而不是那些人說的“男為陽,女為陰”,就拿一個和諧家庭來說,如果女主強勢,男主采取順從的態度,那么這家就是女為陽,男為陰。陰陽觀念是“和”狀態一種思考分析的辦法,而不是規定了誰必須為陽,誰必須為陰,在說了,本身陰陽也是會互相轉化的,陰變陽,陽變陰。
扯遠了,繼續說男女之德的問題吧!但凡是一方要求另一方做出犧牲而達到某種道德水平的,基本上都是偽德,都是目的性的說教,所以之前那套“男德女德”觀念可以全部拋棄的。拋棄之后,需要一種新的品德說辭,那邊是建立在男女地位平等,彼此覺得合理的基礎上,男人可以養家糊口,女人照樣能夠頂門立戶。男人可以拈花惹草,就不要說人家不守婦道。大家都一樣,公平合理,童叟無欺。
再說說,才的問題吧!很多時候,才是狹義的單指“文采”,到今天有了更廣的定義“人才”,具有技術能力,可以解決問題,可以創造價值。在女人能頂半邊天的號召之下,居然還有人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是為了社會好,奇談怪論也。
最后說點社會風氣的問題,許多事情真的不想自己想的那么卑微。那些花邊新聞也就是抓住很多人內心的齷蹉,故意含糊其辭,某某與某某清晨從酒店同出,某某和某某相約去了某地,后面的事情都是看官腦補的,實事是什么?天曉得。只是很多人主觀臆斷,定義為道德淪陷,敗壞風氣罷了!即使是真有個別人,行為不檢,敢問敗壞風氣的是肇事者?還是刻意傳播者?人家都是自愿的,而且是個人隱私問題,好事者管得著嗎?
為了七個字,說了很多廢話。能看到這里的讀者,是真正的支持筆者了。
總結一下:
1、凡事自己做到了,才有資格要求別人。
2、如果人家不接受你的要求,你同樣是沒資格。
3、如果不能客觀公正的對人對事,那么評價說辭還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