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不為人知的故事》短評
遺忘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治愈能力。有些人偏偏喜歡與之抗衡。比如說楊昭。
當接受一個人的離開,當獨自回到原點生活多年,當開始嘗試新生活。刻骨的思念無法侵蝕肉身,但遺忘可以。年復一年,每一年的春暖花開、夏雨秋蟬、皚皚白雪都沒有變化,每年那天的百合也沒有變化。陳銘生面容清朗,在這小城一隅,像在等待什么,又似乎沒有。
第四年,楊昭忘記了那個日子。像忘記點外賣,或者其他不重要的事情一樣。記憶里的星光開始晦暗,蒙上一層厚厚灰塵,陳銘生模樣也一樣。還有什么比遺忘更令人恐慌的事情?那輛破舊的紅色出租車,從狹小廚房飄出的飯菜香,寬厚的胸膛和熱烈的體溫,統統淹沒在記憶的塵埃中。
那幾個月的時光,溫和又熾烈,是平生僅有的充實歡愉。而可以支撐余生的回憶,卻又少得貧瘠。回不到過去,看不到未來。
“如果沒有見過光明,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也不是沒有掙扎和顧慮,只是更害怕遺忘。所以,“陳銘生,我來找你了。”
像以往的每一次一樣,我想你,我去找你。我知道會等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