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人感受不好時,會影響、感染我們,我們會下意識地覺得:
“他的情緒,好像是因為我?”或是“我應該趕快讓他好起來……”
當我們有這種想法時,如果沒有立刻采取策略來面對他人的情緒,我們可能就會感覺到自己不好,自己很糟糕。
這種反射性的想法,在我們面對他人情緒時,就會立刻跑出來,是我們的“習慣”。因此,當身邊的人出現情緒時,我們可能會戰戰兢兢,然后,我們可能會采取一些策略:討好、逃避、說服,甚至憤怒。
1.討? ? ? ? 好
當你面對他人情緒時,不管原因是不是因為你,就算理性、客觀上,你知道他的情緒可能跟你無關,但你仍會下意識地覺得緊張、害怕。
或許,過往的經驗,你總是用討好、幫對方忙的方式,去安撫他人的情緒,因此長期下來,在面對他人的情緒時,你很可能也會用一樣的策略,去討好、安撫別人,希望別人感受好一點。
使用這種情緒因應策略的人,其實是特別容易陷入情緒勒索的循環當中。
他人只要使用較為明顯的負面情緒,可能就會造成你很大的焦慮,你可能就會愿意為了安撫他的情緒,讓他情緒變好而做任何事。
因此,當情緒勒索者,發現只要他對你出現很大的情緒,你就會愿意滿足他的需求時,他就會繼續用他的負面情緒勒索你,而你也會習慣性地使用“討好”的策略,來安撫自己的焦慮。
2.逃? ? ? 避
或者,也有一種可能:因為面對他人的負面情緒,對于我們而言,總是會讓我感覺到“自己很糟糕”,好像是自己讓對方生氣的,這感覺實在是太差了!因此,我們可能會試著使用一些“逃避”策略,讓我們有機會不需要直接面對他人的負面情緒。這些逃避策略包括:情緒隔離、離開現場、搞笑、顧左右而言他等。
有時候這種逃避策略,是為了讓我們爭取多一點時間,思考他人情緒對我們的影響,以及自己應該能夠如何因應。但如果這個逃避策略,已經成為自己面對他人情緒的習慣模式,很可能會讓自我與他人間出現隔閡,甚至很難有深入的人際或親密關系。
為什么呢?因為,當我們太過害怕 他人的情緒,我們無法分辨:他人怎樣的負面情緒是會傷害我的;而怎樣的“他人負面情緒”,其實是讓我知道他的感覺,而有助于溝通的。
我們將會一視同仁地脫離、跑開,只求能夠不需面對他人的負面情緒,因為習慣承擔他人情緒的自己,會在其中感受到“自己很糟糕”的感覺。
那是我們都不想要經歷的感受。
因此,時常使用“逃避”策略的人,雖然會讓身邊親近的人,覺得他“不在意”別人的感受,但很多時候,反而是因為他們“太在意”別人的情緒,甚至習慣性地覺得別人的情緒可能是自己造成的,應該是自己的責任(通常,這可能與童年或過往經驗有關),但實際上,他們并不想要負這個責任,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應該沒有能力讓別人情緒好一點時,但實際上,他們并不想要負這個責任,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應該沒有能力讓別人情緒好一點時,他們可能就會長期采取“逃避”策略,來因應他人的情緒。
3.說? ? ? ? 服
有時候,當我們的看法或做法與他人不同時,對方可能會因為價值觀的不同而有一些反應與情緒,這些情緒多半是負面的。
如果我們太習慣替別人的感受負責任,我們很難尊重別人與我看法不同時,可能會出現一些屬于他的負面情緒。因為,他的負面情緒讓我壓力太大了,甚至會讓我覺得不被認同,因此,我會想要扭轉,想要解釋、說服他接受我的價值觀……而當對方無法接受我的說明與價值觀時,我就會覺得非常挫折、沮喪。
這種狀況其實時常出現在親密關系與家庭關系中。我舉個例子:
成年的孩子回到家,因為工作上的挫折被老板罵,因此心情不好,臉色很難看。
父母看到孩子臉色這么難看,知道原因后,忍不住對孩子說:“被老板罵是常有的事,想開一點就沒事啦!”
沒想到說完了之后,孩子根本沒有被安慰,還是心情很不好,對父母說:“你們不要管我啦!”
結果父母就說:“對父母講話態度應該這樣嗎?而且你這么一點小事就擺臭臉,真的是抗壓性很差!”
原本父母是想安慰孩子的,最后卻變成罵了孩子一頓,讓孩子心情更差,發生了什么事?
這就是標準的“父母幫孩子承擔了情緒責任”的例子。
看到孩子心情不好,父母下意識地覺得“讓孩子心情變好,是我的責任”,因而很難忍受面對孩子心情不好的內心焦慮,所以,父母用自己習慣的方式去做:用“說服”去讓孩子接受父母的價值觀,放棄自己的感受,然后孩子的情緒就會好起來。
很明顯地,父母的“說服”無效。處在沮喪情緒中的孩子,只想要一個人靜一靜,而發現“說服”策略沒有用的父母,就變得沮喪、挫折,“覺得自己沒有成功讓對方情緒變好”,因此感受到自己的無能。
然后,為了保護自己,不讓自己感覺這么糟,父母變成對孩子生氣。
因為當我對你生氣時,代表著讓我有這種挫折感的“你”不好,而不是我不好。
“憤怒”就成為與親密他人情緒界限模糊時,很常被使用的因應策略。
下一段,我會更詳細地說明,關于“憤怒”這種情緒因應策略。
4.憤? ? ? 怒
“憤怒”這個情緒因應策略,是“習慣承擔他人情緒責任”的常見因應策略。
有時候這種憤怒,不一定會直接表達出來,但是它會變成一種“煩躁感”,讓我們覺得煩躁不安,最后化成“憤怒”的方式表現出來。
我舉兩個例子說明:
最近因為工作關系,為避免舟車勞頓,小文搬離了住了二十幾年的家,搬到離公司步程十分鐘的地方,賃屋而居。小文知道和自己相依為命的母親一定會很不習慣,因此每個周末都會希望自己能夠回家一趟,陪媽媽吃吃飯。
每次回家,媽媽都非常開心地準備很多小文愛吃的東西,而隨著時間愈晚,愈接近小文要離開的時間,媽媽就會開始長吁短嘆,有時可能會說:“唉!養兒女有什么用,對他們再好,都還是會丟下你。”有時甚至,媽媽什么都不說,只是突然看著空蕩蕩的房子,嘆了一口氣。
每當這時候,小文都會覺得感覺非常不好。于是,她發現她愈來愈容易對媽媽煩躁,尤其是當媽媽表現出落寞或悵然的時候,自己可能會因此煩躁而對媽媽口氣不好。
小文其實很不喜歡自己這樣,她知道媽媽很不適應自己一個人的生活,對于孤獨的媽媽,自己也覺得很舍不得,但不知道為什么,自己總沒辦法好好安慰她,而只能煩躁或生氣。
當自己煩躁、生氣地面對媽媽時,媽媽也總是會受傷。
看到媽媽受傷的表情,小文覺得自己好糟糕……
***
兆明回到家里,覺得心情很差。今天被主管罵得狗血淋頭,負責的項目又一直有問題、不順利,讓兆明覺得壓力很大。因此一回到家,兆明一句話都不想講,洗完澡后,就坐在沙發上,默默看著電視。
太太看著兆明的表情,忍不住開口問:“你怎么了?”
“沒有啊。”兆明回答。
“還說沒有,你明明臉就很臭。”太太撇著嘴說。
兆明在心里嘆了口氣。“我只是想休息一下,工作了一整天。你就不能讓我好好休息嗎?”
太太聽到這句話,立刻生起氣來:“說的這是什么話?我是關心你,而且你在公司受氣,根本就不該把情緒帶回家……”
于是,兩人大吵了起來。
***
這兩個例子,其實都是很明顯的情緒界限模糊:習慣性地認為他人情緒是我的責任。以至于,當我們面對他人情緒不好時,我們下意識地承擔起別人的情緒責任,因此我們就想要扭轉、改善這種情況,當發現“沒辦法”的時候,我們就可能覺得生氣。
因為,我們沒有說出口或沒有意識到的是:“我覺得對方的情緒不好,可能是因為我。”
例如小文覺得:媽媽會心情不好,是因為自己搬離媽媽身邊的緣故。例如兆明的太太,看到兆明情緒不好,可能或多或少會擔心:“是不是與我有關?”
因此,在面對別人情緒不好,感受不好時,我們很可能反而會覺得生氣,因為我可能沒辦法讓他情緒變好,而他的情緒影響我,讓我覺得煩躁,覺得那情緒好像是因為我,是我的責任,因此我對他感到生氣,覺得是讓我有這種感受、讓我煩躁的“他”不好。
這種情況,特別容易在伴侶、家人間出現。原因是:與親密他人互動時,關系中的情緒界限,原本就會比較模糊;我們會比較容易受到親密他人的情緒影響,因為“在意他們”,所以當他們心情不好時,會希望能夠“讓他們好起來”,這是非常合理的事。
只是,當我們發現沒辦法讓對方好起來時,與自己比較親密的家人、伴侶,也會讓我們比較敢直接表達自己的“生氣”。因此,面對關系較親密的人,“憤怒”(有時是類似煩躁感)的因應策略,就會很容易出現在當中。
***
“討好、逃避、說服、憤怒”,這些情緒逃避策略,其實都與我們習慣承擔他人情緒責任,而沒有意識到“他人的情緒是他自己的責任”的思考有關。
一旦開始能夠把情緒責任還給對方,我們也愈來愈能尊重對方的感受:尤其是,當對方心情不好時,就算與你有關,也不是你的責任。
他需要自己練習與你溝通,說出他的感受,讓你們有機會討論,調整你們之間的互動與關系。
如果他沒有提,或許他也需要時間理解消化;或是,他的情緒不好,根本與你無關,只是他沒有“裝作”自己心情很好。
那么,練習尊重對方的感受,把對方的情緒責任還給對方。如此,可以使你不被內心的焦慮或煩躁感,逼著去做一些你其實并不那么想做的事情。
當你發現你可以選擇,也可以尊重別人的感受時,你不會再被自己內心的焦慮帶著跑,你的內心會對自己產生敬意,這也會使得我們更尊重自己,更喜歡自己,增加自己對自我的好感度。
那么,自我價值自然提升了。」
情緒勒索者的一貫做法:要求別人為他的情緒負責。
「當被勒索者因為對方過大的情緒,而勉強順服,甚至內心被說服,認為自己的確需要為對方的情緒負責時,“情緒勒索循環”產生。
身為情緒勒索者,他們非常擅長做一件事情:貶低你或你的能力(自我價值),引發你的罪惡感,以及剝奪你的安全感。
“情緒勒索”的三元素:貶低你的能力,引發你的罪惡感,威脅你的安全感。
1.「當你被貶低時,你會感覺自己糟糕、覺得自己不好……而為了讓自己好一點,情緒勒索者放出的餌,就是:“只要你按照我的要求/方式去做,我就會肯定你。”」
2.「情緒勒索者總是在提醒我們:我們的人生有“責任與義務”去滿足他們的需求,這樣才顯得我們“夠好”。對他們而言,“這是你應該做的事”。
3.「情緒勒索者威脅將奪走你的重要事物,讓你感覺焦慮、害怕,于是你只能按照他們的方式做,以求減輕不安與恐懼,“贖回你的安全感”。」
「看完上面所描述的“三元素”,你是否覺得似曾相識?實際上,綜合這三元素,我們幾乎可以說,情緒勒索者其實一直在向被勒索者傳達一個訊息:
“你有‘責任’讓我覺得你變得‘更好’了。”
也就是說,情緒勒索者認為,被勒索者有讓情緒勒索者覺得其變得“更好”的責任;而且,這個“更好”的標準,是由“情緒勒索者”所定義的。
另外,不能忽略的是,很多時候,情緒勒索者可能會使用“強度很大的負面情緒”,作為“包裝”這三元素的手段;而強度很大的負面情緒,會使得“情緒界限模糊”的被勒索者,心里產生很大的壓力,覺得自己需要擔負對方的“情緒責任”,于是,情緒勒索者得以“遂行其是”,而被勒索者只能任憑其予取予求。」
“情緒勒索”是知名心理學家蘇珊·佛沃提出的概念,常見于許多人際關系中,包含親子、夫妻、職場、朋友等。
情緒勒索者會在有意或無意中,使用多種(要求、威脅、施壓、哭鬧、自殘、沉默等)直接或間接的“勒索”手段,讓被勒索者產生各種負面情緒,例如罪惡感、恐懼感、挫折感……這些感受就會在被勒索者的內心運作發酵,造成身心障礙。情緒勒索和人際互動中所謂“病態性共同依賴現象”(Co-dependence)有呼應之妙,就像一條線,操控者運用得理所當然,被操控者也渾然不知地陷入對雙方身心狀況都不利的互動之中。
哪些人特別容易被情緒勒索?
1.我想要當好人
2.習慣自我懷疑
3.過度在乎別人感受
4.希望獲得別人的肯定
5.過度“孝順”
6.對“權威”不當的尊崇
「情緒勒索者所使用的手段,對你而言,就像是上膛的槍一樣。
當他使出這些方式時,你就會立刻出現對應的害怕、恐懼、罪惡感情緒,使得你產生極大的“焦慮感”,而這個焦慮感,就像是生存焦慮一樣,讓你感覺到“危險”,使得你習慣性地忽略自己的情緒與感受,只為了解決這個焦慮感,而此時腦中出現的唯一任務,就是“如何解決這個出現極大焦慮感的問題”。
于是,你就會用你習慣性處理的方式,去因應這個危機:也就是接受他的要求,委屈自己的情緒與需求。
而有的時候,或許甚至對方并不需要使出什么“手段”,而只要當別人提出“需求”時,你不答應,你就會有很深的罪惡感。
這種罪惡感,是那么真實,會讓你覺得不答應別人要求的自己“很不好、很自私”,因而你也會被這種罪惡感綁架,讓你產生很大的焦慮感,使得你不得不答應別人的要求。
甚至主動去幫別人做些什么。
這種罪惡感,我稱之為:習慣性的罪惡感。
什么叫作“習慣性的罪惡感”?
這種罪惡感,在你面對別人的要求,而你自己的感覺與情緒跑出來,有點“不想答應”的時候,它就會出現。因為它的出現,又是這么真實的情緒,會讓你以為“我真的做了不好的事情”。所以,因為這個罪惡感,你覺得不答應的你根本就是個“自私的家伙”,于是,你可能就勉為其難地答應了。
一般的罪惡感,在我們做錯事時,它的出現,是提醒我們可以彌補,可以讓我們與其他人的感覺變得更好,也是維持這個社會秩序的一個重要情緒。但是,這種“習慣性的罪惡感”,它讓我們以為我們做錯事了,但實際上我們沒有。
這種罪惡感,只是我們從小到大養成的一種“習慣”。一旦我們沒有符合別人的期待,達成別人的要求,還有,重視自己感受的時候,它就會跑出來。
也就是,當我們沒有把別人的感受需求放第一位時,對于某些人而言,就很容易跑出這種“習慣性的罪惡感”,讓自己以為:自己重視自我的感受是錯的。
原本,“罪惡感”就是一種利他的情緒,因為有這個“罪惡感”,使得社會的道德秩序能夠被維持,可以說,這是一種“被教導”而形成的感受。而“習慣性的罪惡感”,是一種被教導、訓練而成的,太過利他的情緒。
這種情緒讓我們非常不舒服,而只有當我們總是以他人為主,把自己放到最小時,這種情緒才不會出現。否則,只要我們一想要重視自己的需求,甚至覺得自己是對的時候,這種罪惡感就會被立即召喚出來,像是孫悟空的緊箍咒一樣,告訴我們“你這樣不行”:
你應該要滿足別人的需求。
你應該要做到別人的期待。
你不能對不起任何人。
你應該學會自我反省,而不是責怪別人。
你一定不能拒絕別人,要讓大家喜歡你,這樣你才有價值。
類似這樣的教條,慢慢累積訓練出“習慣性的罪惡感”,讓你完全不敢違抗。一旦要違抗這種教條與情緒,就會感覺極大的焦慮,使得最后你仍屈服于別人的期待與需求。
容易陷入情緒勒索的人,時常是因為在過程中被引發了這種“習慣性的罪惡感”。有這種“習慣性的罪惡感”的人,當你被情緒勒索時,遇到以下這些情況,你可能會有這些反應:
你一方面知道對方說的并不合理,但忍不住自我懷疑,覺得“會不會我真的有錯,而我不知道”?
當別人說你“做得不夠、不好”時,這種“沒達到別人期待的感覺”,很容易召喚“習慣性的罪惡感”,讓你忍不住自我懷疑、自我檢討、自責,卻忽略了對方的行為其實更不妥當,甚至根本不尊重你。
當對方引發你的罪惡感時
“我對你那么好,你居然這樣對我?”
當對方要用一些話語引發你的罪惡感時,其實對于有“習慣性的罪惡感”的人而言,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事實上,你很容易就會因為對方的一些話語而感覺到罪惡感。甚至,如果對方是有意為之,你的感受會更強烈、更難掙脫。
面對這些話語,你可能被你內心的那些“應該”的教條困住,對于自己沒有按照對方的方式去做,會使得你產生很大的焦慮,這焦慮使得你寧愿放棄自己的感受與需求,也要迎合對方的期待。
當對方威脅到你的安全感時:
當對方有意、無意地,借由一些方式威脅你的安全感,或你最重視的事物時,例如:
“如果你再這樣,我就不愛你了。”
“你繼續如此,我可能不再給你這么高的評價。”」
「***
“習慣性的罪惡感”會使得你面對這樣的威脅時,出現極大的焦慮。
原本你在過去的生活中,就是借由努力犧牲自己的感受與需求,以獲得這樣的安全感,“習慣性的罪惡感”正是你發展出來的“警鈴系統”,用來提醒你,應該要注意到你可能會失去安全感了,所以警鈴響起,你就會不由自主地以生存為唯一導向,暫時放棄自己的感受與需求、喜歡或不喜歡,而只做你覺得能讓你“活下去”的事情。
對你而言,失去安全感,那就沒辦法活下去了。
當對方直接威脅你的安全感,“習慣性的罪惡感”警鈴大作,你完全無力抵抗,你只能盡力地救你自己的命,拯救你的自我價值,所以面對這種如此強大的生存焦慮,你只得按照過去你學會的唯一方式,去拯救自己的安全感,也就是:“就按照對方的期待與要求去做吧!唯有按照別人的要求去做,我才能獲得安全感,才能讓自己對自我的感覺好一點,才能繼續生存在這個世界上。”
老實說,在這種“生死一瞬間”的危機前,自己的感受與需求,怎么會是重要的呢?
那么,如果上述的狀況,就是我無法擺脫情緒勒索的“內心小劇場”,那么,我該怎么做才好?
我認為,第一步,就是從覺察開始。
問問自己:
會影響我的想法、行為與自我評價的“信念”是什么。
那個促使你無法擺脫情緒勒索循環的“信念”,多半就是深植于你內心的規條,不遵守,就會引發你心中“習慣性的罪惡感”。
和我一起,開始練習了解你的內心,了解那些決定你行動的信念,以及賴以為生的“規條”,看看它們是怎么引發你內心“習慣性的罪惡感”的?
“開始覺察”,這也代表,你的“破除情緒勒索循環”之旅,已經開始。
重要練習
引發你“習慣性的罪惡感”的信念、規條是什么?
請用以下的語詞造句:
1.我應該……
2.我一定要……
3.我不能……
關鍵點
問問自己:
1.是誰決定了這個規條與信念?
2.我非得按照這個規條或信念生活嗎?
3.如果不遵守,最糟糕會發生什么事?我能不能處理與面對?
4.當我“違反”這個信念與規條時,我內心的感受如何?
5.客觀而言,如果違反這些規條,后果真的有我想象的那么嚴重嗎?
6.如果不能確定后果,嘗試問問自己身邊可以信任的他人,問問他們的看法與意見。
你能不能愛這樣的自己?能不能對自己說:
“嘿,你做得很好,你辛苦了。你就算什么都不做,
我仍然覺得你是有價值的。我愛這樣的你。”
這些話,是你面對情緒勒索質疑的勇氣來源。
情緒勒索對思考和情緒等身心狀況的影響:失去自尊、自我懷疑、對自己失望、忽略自我(失去感覺與表達感受的能力)、合理化(面對對方要求與自己順從的行為時)、習慣取悅、產生以害怕為基礎的互動關系。
與情緒勒索者互動,想要練習建立屬于自己的情緒界限時,請記得以下的重要口訣:停、看、應。
停:停止對話,轉移情緒,離開現場。
我可以先不拒絕他,也先不答應他,我可以什么都不做。
在蘇珊的《情緒勒索》一書中,作者特別提到:“你不必響應情緒勒索者的任何要求。”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與心理準備。
訓練建立情緒界限的三步驟:停(減少互動、跳針反應、降低焦慮、閃為上策),看(先緩和自己的情緒,回顧歷程與自我的感受,安撫自己的焦慮感與罪惡感,并提醒自己的情緒界限在哪里),應(一次一點改變,設立不同程度的目標,有意識地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