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溫經典||鹽鐵論解讀20
桑弘羊是杰出的政治家,他輔佐漢武帝“定大業之路,建不竭之本”,作出巨大貢獻。然而《漢書》卻沒有給他立傳,以致他的業績,只能從其他有關資料的字里行間,找到一鱗半爪。
本書《貧富篇》載:“大夫曰:‘余結發束修,年十三,幸得宿衛,給事輦轂之下,以至卿大夫之位,獲祿受賜,六十有余年矣?!?/p>
這是桑弘羊在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自己說的話。《漢書·食貨志》下也說:“弘羊,洛陽賈人之子,以心計年十三待中。”因此,只要把桑弘羊年十三是哪一年確定下來,那就會把他的生年和享年弄清楚了。
據有關史籍記載,在秦代就有幼年服官之事,如秦始皇時,甘羅年十二,即出使趙國,還為上卿匈?!秲x禮·喪服傳》賈公彥《琉》且有“甘羅十二相秦”之說。
在漢代,如《漢書·王尊傳》載尊“年十三,求為獄小吏”。又《翟方進傳》載:“方進年十二三,失父孤學,給事太守府為小吏?!币蛑?,桑弘羊“年十三,幸得宿衛,給事攀轂之下”,不足為奇。
為何當時服官限年十三呢?這里有個旁證,足以說明這個問題。應劭《風俗通義》寫道:“六宮采女凡數千人。案采者,擇也,天子以歲八月遣中大夫與披庭丞,相率于洛陽鄉中,閱視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長壯皎潔,有法相者,因而載入后宮,故調之采女也”,在洛陽漢代五都之一,童男年十三選為郎,和童女十三選為采女,正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