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讀一位文友的文章,他在文章中說自己相親遇到一位身患殘疾的女子。該女子比他小二十多歲,長相也好,有一份穩定工作。遺憾的是那女孩說話不太清楚,智力一般,與人交流有些困難。
因為女孩的那點缺陷,令這位簡友愁腸百結,猶豫不決。說真的,我想對這位文友說:身患殘疾的女子也有獲得幸福的權利,再說,她只是身體上有殘,生理心理又沒有缺陷,為什么找到自己的幸福就這么困難呢?
心靈美好的人比四肢健全、思想齷齪的人更應該讓人珍惜,讓人愛護。
我記憶中也有這樣兩位女子雖患身殘,但一樣擁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生活。
這兩位女子都是我們村上的,一位是與我大姐重名,另一位是我小學同桌同學的姐姐。現在她們應該都是奶奶輩的人了。
與我大姐重名的叫“井”的女孩。她住在村東頭,排行老大。印象中她皮膚黝黑,長相有點“男性化”,腦子有些問題,由于住的地方隔太遠 ,具體什么原因導致的,不太清楚。小時候只知道她經常滿村亂跑,因她幼年喪母,家中還有一個妹妹,兩個弟弟,父親整日為生活奔波,無暇顧及到她。
我小學畢業后,就到離家遠點的地方求學了,那時聽說她已經嫁人了。
等我結婚后,才知道她婆家離我先生村莊很近。每次我們回娘家,會經過她家門口,見她還是那副老樣子——一副傻呆呆的模樣,只是穿著比以前干凈多了,面容也變得圓潤了。他們育有倆兒一女,其中一個兒子還考上了大學。
不過每次看到的都不是她一人在傻坐,還有她老公在旁邊照看她。
另一位是我小學同學——三年級同桌,她的姐姐——一位腿部有殘疾的女子。與“井女子”不同的是,同學的姐姐長相甜美,一副大眼睛顧盼生輝。令人遺憾的是她腿部跛腳厲害,走起路來,半個身子一晃一晃,傾斜得很厲害。
就這樣,她依然還是找到了人生中的另一半,并且生活得很幸福。
誰說殘疾的女子就不應該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不應該有疼愛自己的另一半?話說回來,殘疾也不是她們的錯,她們也是生活的不幸者。
再來看看這位簡友相親的那位女子,年齡只有二十多歲,家庭條件還不錯,有父親疼愛,奶奶寵愛。她本人還上班,只是語言表達上有些欠缺,智力有些障礙,但總體來說條件還是不錯的。
而這位簡友呢,一位七零后,一應剛需還欠缺,能覓得那樣一位妙齡女子為伴侶,簡直是他的造化。
而某些人眼里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只盯著該女子的不足之處死死不放。試想,自己的思想有問題,認識不到自己的不足,哪里會把握幸福?
一個人心要是積極了,一切困難都不是困難。得學會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執著一處,怎么能解決問題?
反之,心態擺不正,再美好的東西,看起來都有問題。雞蛋里也能挑骨頭,凡事都有阻力,什么事都辦不成。
換個角度考慮一下,多向好的方面去想,困難也會迎刃而解。
在此,衷心祝愿那位女子所遇的是良人,早日找到自己的人生伴侶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