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這樣做的動機,樂嘉解釋說“我會在安全的前提下,讓她明白,作為一個女孩,她這一生必須要學會獨立和堅持”。你認同這樣的教育理念嗎?
先說說我自己的想法:
毋庸置疑,樂嘉做這件事是為了鍛煉4歲女兒的意志力,希望能夠培養她堅強的性格。所以在向孩子解釋為什么要做這事時,他是這么說的“希望你長大后成為一個有毅力的人。所以,你一定要堅持下來……”。
對于一個4歲的孩子,跟她講什么是毅力是很難理解的。她只能似懂非懂,按照爸爸的要求去做事情。出發前,爸爸還跟他約法兩章:
第一,不可無理取鬧,哭要有苦的理由,不哭的孩子最美。
第二,無論發生什么事,絕對不可以讓大人抱,要靠自己的力量每天走完全程。
樂嘉對孩子的要求可謂嚴格,同時由于準備不足,在結束徒步后,孩子被運動褲捂得出了滿退的紅色疹子。這還只是皮外傷,不知道這個過程中,孩子真的是收獲了毅力,還是平添了對爸爸的恐懼和疏離?
我認同孩子,特別是女孩子需要培養獨立和堅強的性格。我在一篇文章里,曾經對女兒有過這樣的期望《你既要貌美如花,又要能賺錢養家》,希望雙寶將來既能夠具有獨立生活的技能,又有保持體面的能力。一個獨立女性,堅強和豁達的性格,是通往幸福之路上的標配。記得在雙寶兩歲多的時候,帶她們去公園,倆人全程自己走路,從來不需要別人保。可以說,在倆人能夠獨立行走后,凡是去公園,或者出去玩,只要不坐推車,倆人都是自己走的。
只是,這次我認為樂嘉的做法太過,不符合孩子的生長規律。對孩子的健康有損害,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作為色彩性格學的創始人,樂嘉更注重孩子某種個性的培養。他有沒有考慮過4歲孩子的骨骼是否能夠經受住每天徒步20多公里的考驗?孩子個頭小,完成同樣距離的徒步,她邁步的次數是承認的2-3倍,膝蓋運動的次數也是2-3倍。短時間高強度的徒步對孩子的膝蓋造成怎樣的損傷,是無法預知的。在沒有專業醫生的指導下,我斷然不愿意冒這個風險。
另外,沙漠里紫外線照射,對孩子皮膚的損害,包括會不會形成以后的色斑,不知道樂嘉是否想過?
如果想要培養意志力,不妨把這種長途、短時間密集的運動變成一種常態化的、對孩子生長發育又有益處的體育運動,長期堅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