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篇文章,關于怎么才是真正的興趣。
文章只舉了很多反例,反而留下了一個問題:你為了你所謂的“興趣”,都付出了多少?
你說你喜歡攝影,有沒有試過在路上為了取一個好看的角度,突然蹲下來,不顧身邊人奇怪的眼光?
你說你喜歡讀書,有沒有試過因為看到某個觀點興奮不已,或糾結這故事的小說人物的命運而無法入睡?
回到我自身…好像一直沒有一樣事情能稱得上是我的興趣愛好吧,因為我一直都是以“人際”為導向,別人說我做這個事情好,我就去做,其實是在滿足別人。所以好像一直就沒有一件事情是我“自愿地”想要去做的。
其實在一面,我有不愿意放下的高傲。在做事的時候,如果事情不能一下子做得很好,并且比其他人優秀,我就不愿意繼續去做,我知道這是一個很虛假的自尊。一位朋友曾經和我說過“不要妄想自己是神,要學會做人”。
另一方面,我自己認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所以都不用嘗試,肯定沒法成功。我對自己的否定,斷絕了自己前行的力量。
然而我并不能放下我的高傲,因為如果我連這樣的幻想都沒有,那我就比普通人更沒有價值。我也不愿意承認我有能力,因為我看到自己什么都無法做成。矛盾的觀念,拉扯著我。
其實兩種想法,都忘了一點,那就是我和其他人一樣,都只是普通人,一樣是要經過努力才能成就自己。
現在我要做的,也許是找到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普通人的身份,并不比別人完美,也不比別人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