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寫這個標題的時候,習(xí)慣性用他,但是后來想了想,有時候看到讀者留言,說現(xiàn)在好多文章都是站在女性角度上去考慮的,沒有替廣大男同胞說過話,所以我還是改成了ta。
其實無所謂偏旁,也無所謂愛情,任何事情,我們都不能把原諒當做是一種習(xí)慣,或者就像有人說的那樣,我善良,但是善良久了,就變成了軟弱。
寫這個話題的原因是今天看了一部當時想看但是沒有空看的電影《原諒他77次》。故事很簡單,兩個相戀十年的男女朋友,女生在一個本子上寫了自己生氣的77次,當最后一次,女生就選擇了離開。按照一般結(jié)局,應(yīng)該就是《春嬌救志明》那樣happy ending,但是我最喜歡的點是這部劇的后來并沒有重歸于好。
這兩部電影其實有共性,但是導(dǎo)致結(jié)果不同的,我想最大的區(qū)別是年紀吧。春嬌已經(jīng)不再年輕,愛了志明那么多年,所以當志明懂得回頭的時候,春嬌依舊張開懷抱等著。但是《原諒他77次》里面,亞當和伊娃還年輕,他們現(xiàn)在還有機會重新來過。
說道年紀,就覺得有點悲涼,為什么因為青春不在我們就只能得過且過,繼續(xù)原諒,為什么因為還年輕,我們對待感情反而不難么認真,總是有一種玩鬧的心態(tài)?究竟那個衡量尺度在哪里?
就像電影里那本筆記上的話一樣:你究竟要心碎幾次,才懂得真分手?
2.
身邊有朋友吵架的時候總把“分手”兩個字掛在嘴邊,我們勸她說千萬不要說,有時候說多了就成真了。我們似乎總是本著勸和不勸分的理念,在一次次教導(dǎo)別人不要分手。杭州電視臺有那種老娘舅的調(diào)解欄目,大多情況下也都是勸和好,作為旁觀者,誰都不想去當一段感情的破壞者,可是作為當事人的我們自己呢?
旅行的時候遇到一個也是只身旅行的姑娘,他是剛和男朋友分手所以一個人出來散散心。正好我也是一個人,所以我們就結(jié)伴玩了一天。
那天玩的時候,我聽的最多的就是“我和他”這樣的字眼,似乎他們曾經(jīng)也經(jīng)常一起旅行,后來晚上的時候,我終于還是沒忍住問了一句,“既然你這么想他為什么還分手?”
那個姑娘笑著跟我說:忘記不過是時間的問題,想他也是習(xí)慣了,但是我不想和他一起把以后的日子變成為了他,就像他媽一樣照顧他的一切,還要任他出去撒野。
我問她為什么這個時間分手,畢竟快到情人節(jié)了。她說:分手哪里會選什么黃道吉日,只不過就是某一天你看到了他以前犯過的錯又重復(fù)了,然后那個時刻,我突然覺得這一幕似曾相識,然后我才決定算了的。
3.
是啊,
所有的分手都不可能是突然說出口的,總有一些原因,是我們死皮賴臉也不愿意承認的,總有一些事情是我們真的傷了ta的心。
電影里把對方犯下的錯用本子記錄了下來,可是生活中,其實那些犯過的錯都在我們腦子里,每次吵架的時候,總是能說出之前那些不滿的事情,誰說大腦的存儲能力不夠呢?
我們記得自己原諒了ta多少次,可是我們忘記了告訴自己原諒多少次之后就“真分手”,大腦就像是橡皮筋一樣,負荷太多就失去彈性,然后所有的原諒就變成了理所應(yīng)當,好像我本來就應(yīng)該這么做,本來就應(yīng)該原諒ta。
我有一個朋友熬了五年才和女朋友分手,其實我很佩服他能熬這么久。
他的女朋友太緊張了,每次朋友出去聚會,八點以后電話基本每十五分鐘來一個,當時覺得這種是秀恩愛,可是次次都這樣就會讓人覺得女生不大氣。分手之后朋友說那個姑娘整天翻他手機,翻聊天記錄,一點點蛛絲馬跡都不放過,比如某個人在他的每條朋友圈下面都有點贊,姑娘就開始一番盤問,其實人家只是習(xí)慣性都點贊而已。
最開始覺得是因為太愛了,所以就算了,反正也沒什么大不了,可是后來,從手機的不自由變成了身不由己,出差正在和合作伙伴吃飯的時候,姑娘的電話就打來了,出于禮貌男生摁斷了,于是姑娘就開始狂轟亂炸,連他爸媽都找過了。
鑒于這種讓朋友無法忍受的“神經(jīng)質(zhì)”,果斷地分手了。其實后來姑娘也纏著復(fù)合,朋友心軟答應(yīng)了,但是沒過多久,又變成老樣子了。終于,五年的長跑還是畫上了句號。
4.
看到過關(guān)于星座記仇的排行榜,其實無論哪個星座,我們都挺容易原諒別人的,有的人覺得“事不過三”,有的人覺得“一次就好”,有的人則是“無限期”。
電影里,伊娃問記事簿的設(shè)計者:“為什么要是77次呢?而不是33次或者99次?”對方說:“因為7次太少,7的77次又太多,而77就是一個人忍耐力可以做到的,如果還有很多次的錯誤,就不能再忍受了。”
看的時候不太明白,于是我就去搜了一下,搜到有說:耶穌對信徒說,要原諒你的敵人70個7次。猶太人以7為完全數(shù),因此70個7次是無數(shù)次的意思。
上了年紀的人告訴我們兩個人在一起要互相忍讓理解,要學(xué)會原諒,比我們年輕的人說“世界那么大,何必吊死在一棵樹上”。
我們就像是不止所措的人,不知道誰的話是對的,或許都沒什么錯,只是走向的方向不同而已。但是我們自己呢?原諒多少次,才決定真的放手?
或許77次就挺好的,不像99次那么讓自己無望,也不像33次把愛變得那么輕易。其實也不一定要等到第77次,或許就像是旅行的那個姑娘,有一天你看到ta,突然覺得這個“需要原諒”場景似曾相識,那就算了,要不然,你就會習(xí)慣這樣的場景。
作者簡介:貳鷲,愿四海為家,浪跡天涯。微信公眾號:erjiuya,微博@貳鷲不吃胡蘿卜